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7年度鹤峰县农网升级改造工程综合采购项目,招标人为恩施永扬水利电力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鹤峰分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100%自筹,项目概算总投资约2000万元,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武汉新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017年度鹤峰县农网升级改造工程综合采购项目包含以下4个标段:
一标段:农网工程劳务分包项目;
二标段:农网工程物资转运机械租赁项目;
三标段:农网工程小型材料采购项目;
四标段:农网工程审计项目。
本项目招标编号:2017-XDES-00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详见下表:
标段号
名称
资质要求
1
农网工程劳务分包项目
1、投标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2、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3、投标人近三年具有类似施工业绩(附合同或协议书);
2
农网工程物资转运机械租赁项目
2、经营范围应包含道路运输经营资格,社会信誉良好;
3
农网工程小型材料采购项目
2、须具有ISO9000系列或等同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
3、须具有产品生产许可证或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
4
农网工程审计项目
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必须具备建设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
2 投标人近年来社会信誉良好,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证明材料;
3 投标人的主要技术人员应具备完成本项目的专业能力,拟委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师资格、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
3.3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属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企业法人代表及授权委托人近两年《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注:查询函时间须是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起,方可有效)。
3.4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规定投标人自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前六个月内无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或人民法院判决的情形。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报名时间: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以在2017年 2月 21 日起至2017年 2 月2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至 11:30,下午14:30至 17:00(北京时间),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投标报名登记表(见本公告后附件,自行下载,2份)、营业执照副本《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等复印件(加盖鲜章)一套到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文件出售室(武汉新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处),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各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3月15日9时00分。地点为: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地址:恩施州建设服务中心(金龙大道中段东侧)。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恩施永扬水利电力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鹤峰分公司
地址:鹤峰县电力公司容美镇中坝路18号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3402760066
招标代理机构:武汉新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恩施市福星城1期6栋1801室
联系人:陶先生
电话:0718-8416226
邮箱:8405922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