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物业保安、保洁服务履约验收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9/0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物业保安、保洁服务 验收结果公告
公告日期: 2023年09月04日
一、合同编号: JH23-210000-07775-001-01
二、合同名称: 物业保安、保洁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 JH23-210000-07775
四、项目名称: 物业保安、保洁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朝阳县人民法院
地 址: 朝阳县柳城街道燕城街11号
联系方式: 13130807333
供应商(乙方): 辽宁广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朝阳市双塔区朝阳大街一段184-1号
联系方式: 15642283888
六、合同主要信息
履约内容: 乙方按照《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内容的要求,为甲方提供保安服务,对保安队员进行管理(包括保安员个人情况资料备案、培训、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发放等人事档案,保安上班时间和保安规章制度等),执行安全防范项目任务,承担相应的保安服务责任。
履约要求: 1.乙方派出 12 名保安员到甲方负责值勤。 2.保安员应严格履行岗位职责要求,并遵守甲方符合法律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3.发生在执勤区域内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及时处理并报告甲方和当地公安机关,采取措施保护发案现场,协助公安机关侦查各类治安刑事案件,依法妥善处理责任范围内的其它突发事件。 4.落实防火、防盗、防破坏等安全防范措施,发现责任区域内的安全隐患,及时报告甲方并协助予以处理。 5.选派的保安员必须经过正规的保安培训,无违法犯罪前科,并向甲方提供保安人员的人事档案资料。 6.为保安人员配备制服及基本保安装备,按期支付保安员的工资、保险和福利。 7.加强对保安员的在岗培训、监督和管理,确保安全服务的优质高效。
履约期限: 2023年4月1日-2023年6月30日
履约地点: 朝阳县人民法院
七、验收日期: 2023年07月26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谷晓亮
九、验收意见: 验收通过
十、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日期: 2023年09月04日
一、合同编号: JH23-210000-07775-001-01
二、合同名称: 物业保安、保洁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 JH23-210000-07775
四、项目名称: 物业保安、保洁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朝阳县人民法院
地 址: 朝阳县柳城街道燕城街11号
联系方式: 13130807333
供应商(乙方): 辽宁广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朝阳市双塔区朝阳大街一段184-1号
联系方式: 15642283888
六、合同主要信息
履约内容: 乙方按照《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内容的要求,为甲方提供保安服务,对保安队员进行管理(包括保安员个人情况资料备案、培训、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发放等人事档案,保安上班时间和保安规章制度等),执行安全防范项目任务,承担相应的保安服务责任。
履约要求: 1.乙方派出 12 名保安员到甲方负责值勤。 2.保安员应严格履行岗位职责要求,并遵守甲方符合法律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3.发生在执勤区域内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及时处理并报告甲方和当地公安机关,采取措施保护发案现场,协助公安机关侦查各类治安刑事案件,依法妥善处理责任范围内的其它突发事件。 4.落实防火、防盗、防破坏等安全防范措施,发现责任区域内的安全隐患,及时报告甲方并协助予以处理。 5.选派的保安员必须经过正规的保安培训,无违法犯罪前科,并向甲方提供保安人员的人事档案资料。 6.为保安人员配备制服及基本保安装备,按期支付保安员的工资、保险和福利。 7.加强对保安员的在岗培训、监督和管理,确保安全服务的优质高效。
履约期限: 2023年4月1日-2023年6月30日
履约地点: 朝阳县人民法院
七、验收日期: 2023年07月26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谷晓亮
九、验收意见: 验收通过
十、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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