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人才科技强市战略,推进“双招双引”战略性先导工程再深化,围绕省第十五次党代会赋予丽水的“创建革命老区共同富裕先行示范区”光荣任务,加快建设青年发展型城市,拟定于2022年11月11日至16日举办“智汇丽水”人才科技周活动。现就开幕式(部分仪式)策划与执行服务采购项目公告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参选单位参加本项目比选。
一、项目编号:丽城投采2022037号
二、项目名称
三、项目概况及要求
1.项目地点:东方文廷酒店东方厅
2.项目内容及需求:
序号 |
项目内容 |
具体要求 |
1 |
签约仪式 |
1.仪式场景设计; 2.舞台LED大屏播放特效内容的制作; 3.仪式现场装置安装运行,活动现场各环节协调,活动现场全程执行; |
2 |
启动仪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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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揭牌仪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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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成立仪式 |
3.项目预算:10万元(最高限价,报价不能超过此金额),包括开展并完成该工作所涉及所有费用,采购单位不再支付任何费用。最终结算按照实际发生工程量×分项单价(道具、特效等)进行核算支付。道具重复利用使用的费用不再重复计算,按使用量最大项计算。
4.服务期限:自与成交单位签订合同之日起项目圆满结束并妥善清场为止。(具体工作安排根据采购单位的需求开展)
四、参选单位资格要求
1.供应商参加比选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项目比选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行贿犯罪记录)。
2.参选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参选单位须满足上述全部资格要求,方为资格审查合格。资格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不能进入比选程序。
五、参选文件要求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参选单位为法定代表人时,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供应商对本项目的实施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实施方案,包含项目流程、项目道具、项目效果等说明;
4.根据格式要求提供各单项报价;
5.质量服务承诺书等;
6.其他根据参选条件可以提供的供应商公司简介、公司业绩(提供文件)等。
以上提供参选文件按照顺序装订,密封封装,每份均需加盖公章。
六、时间安排及注意事项
1.公告时间:比选公告时间为2022年10月25日—10月28日,公布媒体为: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
2.报名时间、地点:2022年10月25日—10月28日,地址:丽水市莲都区解放街132号4楼,联系人:徐锦妃,联系电话:0578-2666891。报名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书及相应身份证复印件,向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索取相关附件。
3.响应供应商应准备参选文件一式三份(统一密封,密封处加盖公章),于2022年10月28日15:30前交至到丽水市规划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地址:丽水市莲都区解放街132号5楼。联系人:徐锦妃,联系电话:0578-2666891。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或原封退回。
4.比选时间:2022年10月28日15:30。
七、确定供应商及合同签订
1.递交参选文件截止后,采购人将根据合格响应供应商提交设计方案、设计师资质、报价等要素,组织综合评审工作,得分最高者确定为成交供应商。确定成交供应商后2日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发布,本单位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2.收到成交通知书7天内签订采购协议,成交供应商根据采购人订单在约定时间内提供定制货物,待收到全部货物,验收合格并收到增值税发票后20天内以汇款方式支付所有费用。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丽水市人才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胡庆康联系电话:0578-2126387
地址:丽水市中山街北126号
采购代理机构:丽水市规划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徐锦妃 联系电话:0578-2666891
传真:0578-2666899
地址:丽水市莲都区解放街132号
丽水市人才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22年 10月 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