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锦天城(合肥)律师事务所
代理联系人俞经理0551-6287161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安徽伊思顿粮油食品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
转让方承诺 标的企业简况 资产评估情况 转让方简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挂牌信息及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安徽伊思顿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安徽省阜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新阳大道20号
法定代表人 高龙
所在地区 安徽省-阜阳市
成立日期 2001-08-16
注册资本(万元) 627.75
注册资本币种 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制造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341200730033699Q
经营规模 中型
经营范围 收购、加工、销售芝麻及其他农副产品;生产、销售食用油脂(芝麻及芝麻油)、坚果酥(黑芝麻酥、花生仁酥、南瓜仁酥、葵花仁酥、脱皮白芝麻酥、五仁酥、腰果酥、松子花生酥)、杂粮粉(大豆粉、黑豆粉、荞麦粉、玉米粉)、调味料(半固态);不动产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0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内部决策情况 董事会决议
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上海锦天城(合肥)律师事务所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安徽安粮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100

2022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营业收入(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净利润(万元)
1165.336663 -570.456709 -564.825964
资产总计(万元) 负债总计(万元) 所有者权益(万元)
1170.512614 452.877047 717.635567
审计机构 安徽阜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2023-11-30财务报表
报表类型 月报
营业收入(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净利润(万元)
86.445556 -4.603557 -9.867613
资产总计(万元) 负债总计(万元) 所有者权益(万元)
315.462549 7.694595 307.767954

重要信息披露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不涉及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其他披露内容 1、本次转让标的不涉及标的企业职工安置。
2、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且受让方付清转让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将转让价款转入转让方指定账户,受让方必须响应,不得提出异议。
3、依据《安徽伊思顿粮油食品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而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皖安和评估字【2023】041号),提醒投资者注意“十一、特别事项说明“中:
(十)帐外资产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公司支付遣散员工补偿金的情况说明;
(十二)被评估单位向安庆安粮出售固定资产事项说明。
3、标的企业相关情况详见《安徽伊思顿粮油食品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而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皖安和评估字【2023】041号)、《安徽伊思顿粮油食品有限公司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皖华安专审字【2023】156号)、《法律意见书》。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安徽安和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核准或备案 备案
核准(备案)机构 安徽海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核准或备案日期 2023-12-04
评估基准日 2023-03-31
资产总计/账面价值(万元) 346.76
资产总计/评估价值(万元) 1299.56
负债总计/账面价值(万元) 20.1
负债总计/评估价值(万元) 20.1
净资产/账面价值(万元) 326.67
净资产/评估价值(万元) 1279.47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1279.47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 安徽安粮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安徽省合肥市金寨路389号盛安广场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
法定代表人 吴国杰
成立日期 2008-08-08
注册资本(万元) 20000
注册资本币种 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批发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340100678943053U
经营规模 大型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国资委监管
监管机构属地 安徽省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主管部门名称 安徽海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件类型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批准日期 2023-06-06
批准文件及文号 安徽海螺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纪要2023年第6期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1279.47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价款支付要求 受让方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转让价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本项目一经公告即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登记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完全认可本次产权转让行为所涉及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
2、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登记即视为已自行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部门的基础上自行判断其已符合本次产权转让项目受让方的资格,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参与本次产权转让项目。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或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的资格确认不代表意向受让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意向受让方最终是否获得本项目的受让资格应以相关监管部门的书面审核意见为准。如因意向受让方自身原因导致本次产权交易未能获得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转让方有权解除《产权交易合同》并对转让标的进行再次信息发布。
3、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下,向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递交产权受让申请材料。意向受让方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产权受让申请材料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的,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
4、意向受让方应于公告期内携带以下资料向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并交纳交易保证金(不计息)。如协议成交,该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的部分款项;如产生竞价,则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通过竞价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递交的全部保证金可直接转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未能确定为受让方的,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还全额保证金(不计息)。
(1)产权受让申请书;
(2)意向受让方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需提供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公司章程等证明),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意向受让方近三个月的财务报表、银行资信证明,受让方同意受让的内部决策文件,有权部门同意受让的批准文件(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
(3)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供身份证明及资金能力证明;
(4)本公告“受让方资格条件”栏要求的相关资料。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或盖有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5、自评估基准日至产权交割日期间,标的企业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受让方按受让股权比例依法享有或承担。
6、意向受让方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7、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4)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在规定时间内拒绝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和《产权交易合同》的。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有效存续,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万元) 400
保证金交纳时间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挂牌信息及联系方式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 协议成交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按约定工作日为周期延长信息披露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规则 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7个周期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联系人 俞经理/韦经理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551-62871615、62605592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与烟墩路交口高速滨湖时代广场C3座21楼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