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钢筋工、泥工、边坡支护劳务分包需求计划任务
金额
586.67万元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4/12/1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报名截止时间: | 联系人: | 舒雅倩 | 联系电话: | 18720597783 | |
联系邮箱: |
一、招标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国网抚州供电公司运维检修供电服务用房项目;
1.2项目地点:江西省抚州市高新区惠泉路以南,伍塘路以东;
1.3 总建筑面积:2.17万 m2
1.4总工期:540日历天;
1.5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钢筋工程、泥工工程、边坡支护(详见招标清单);
二、招标方式
2.1本次分包采购为线上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预审;
2.2本次招标在湖南建工集团集采平台(网址:http://zb.hnjgcg.com/)进行报名;
2.3投标单位根据本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合理报价,招标人采用“合理低价法”最终确定中标单位;
2.4最高投标限价:5866729.66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我公司内部招标采取资格准入制度,凡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在招采信息平台成功注册;
3.2营业范围要求:合法注册的,具有生产经营、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须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开户证明资料,如为一般纳税人则还需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资料);
3.3专业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 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须提供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4业绩要求:近五年来同规模类似工程业绩;
3.5质量要求: 符合抚州市【优质】工程、江西省【优质】工程;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甲方另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3.6财务状况:良好 ;
3.7信誉要求:近三年内无重大经济纠纷或严重违约的情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官网查询结果为准);
3.8人员配备要求: / ;
3.9其他要求:
3.9.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在本项目招标中递交投标文件,如违反本规定,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3.9.2对同属一家母公司的子公司,但子公司为不同的法定代表人且独立经营,相互间无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则只能由不超过两家子公司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9.3近三年内申请人应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重大违规处罚的记录。
四、时间安排
公告开始时间: 2024 年 12 月 13 日 12 时 00 分
公告截止时间: 2024 年 12 月 15 日 12 时 00 分
五、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网抚州供电公司运维检修供电服务用房工程
联系人:舒雅倩
电 话:18720597783
附件:1.招标清单
附件1:
招标清单
序号 | 分部分项工程 | 单位 | 建筑面积 | 备注 |
1 | 钢筋工程(地下) | 吨 | 1356.34 | 图纸内所有工作内容,含二次构件 |
2 | 钢筋工程(地上) | m2 | 13133.45 | 图纸内所有工作内容,含二次构件 |
3 | 泥工工程 | m2 | 21633.45 | 图纸内所有工作内容,含二次构件 |
4 | 边坡支护(喷锚) | m2 | 4956.92 | 实际边坡断面面积(图纸内所有工作内容),工程量暂定,按现场实际发生为准 |
5 | 边坡支护(锚杆) | m | 3217 | 实际锚杆长度(图纸内所有工作内容),工程量暂定,按现场实际发生为准 |
计价方式 | 固定综合单价 | |||
综合单价涵盖内容 | 1)一切与承包工作内容有关材料(垃圾,剩余及退场材料)场内的进出场装卸费用以及合同期内劳务市场人工工资涨价风险,人工费、工具损耗费、辅材费、措施费及配套费、夜班、赶工补贴、自备工具费、差旅费、误工费、施工现场外的房租费、水电费、现场文明施工用工及轻伤及轻伤以下安全事故医疗费。2)现行《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所规定应计取的企业管理费、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等 | |||
计量方式 | 工程量依据2017年《江西省建筑工程消耗量标准》计算规则,国网抚州供电公司运维检修供电服务用房工程施工图并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计量作为结算依据。 | |||
付款方式 | (1)进度款支付: 1)拨付工程进度款时,甲方根据验工程计价情况编制“内部价款结算单”(应扣除乙方罚款、违约金、超用甲方材料款等应扣款项)作为中间拨付款依据。在未收到建设单位本合同范围拨款前以三节(端午节、中秋节、春节)作为付款节点,按乙方当月完成合格工程劳务结算价的【70】%给乙方拨付(农民工工资按月足额支付到位,但不能超过月度已结算合格工程量的70%)。甲方在收到建设单位本合同范围拨款后【30】个工作日内,按乙方当月完成合格工程劳务结算价的【70】%给乙方拨付(农民工工资按月足额支付到位,但不能超过月度已结算合格工程量的70%)。乙方须在甲方付款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主体封顶后甲方有权在收到建设单位本合同范围拨款后【30】个工作日内,按乙方累计完成合格工程劳务结算价的【80】%给乙方拨付。乙方须在甲方付款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最终支付: A、主体验收合格,经甲方认可后【30】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递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进行工程款的最终结算。 B、甲方收到乙方递交的结算资料后【15】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甲方确认结算资料后【7】个工作日内编制“内部价款结算单”,扣除乙方罚款、违约金、超用甲方材料款等应扣款额后进行最终结算,经监理、建设方、施工单位验收合格后,甲方有权在收到建设单位拨款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最终结算总额的【90】%,本项目主体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支付已验收合格工程量的【97】%;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已验收合格工程量的【100】%。乙方须在甲方付款前开具该工程结算价款1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 |||
质量要求 | 符合抚州市【优质】工程、江西省【优质】工程;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甲方另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 |||
报价单位 |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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