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克州消防救援支队阿图什大队兴业路、帕米尔消防救援站食堂装修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
金额
25.5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2/10/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jxf(2022)-ats-004
预算金额25.5万元
招标联系人戴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欣信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马先生13279986001
标书截止时间2022/10/18
投标截止时间2022/10/24
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阿图什大队兴业路、帕米尔消防救援站食堂装修改造项目
品目

工程/装修工程

采购单位 克州消防救援支队
行政区域 阿图什市 公告时间 2022年10月11日 12:41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2年10月12日至2022年10月18日
每日上午:10:00 至 14:00 下午:16:00 至 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克州消防救援支队二楼会议室(阿图什市帕米尔路80号)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2年10月24日 16: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克州消防救援支队二楼会议室(阿图什市帕米尔路80号)
预算金额 ¥25.5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马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13279986001
采购单位 克州消防救援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 阿图什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戴先生18199729119
代理机构名称 新疆欣信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喀什市经开区丝路花园一期11号楼1-2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邓女士 马先生15770112539 13279986001
附件:
附件1 项目参数.docx

项目概况

阿图什大队兴业路、帕米尔消防救援站食堂装修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喀什市经开区丝路花园一期11号楼1-201室或邮箱(286603531@QQ.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0月24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XF(2022)-ATS-004

项目名称:阿图什大队兴业路、帕米尔消防救援站食堂装修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5.446931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为改善全体消防救援人员、文员、合同制消防员的用餐环境,主要改造如下:矮柜、月门洞、博古架、柱子装修、金属隔断、电气设备安装等(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的合格供应商;(2)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营业执照;(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5)连续近六个月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及被授权人个人明细);(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须提供 “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无违法违规行为的查询纪录(企业自行在网站下载网页打印件(打印时间须在获取采购文件期间内),并加盖公章);(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0月12日 至 2022年10月18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喀什市经开区丝路花园一期11号楼1-201室或邮箱(286603531@QQ.COM)

方式:线下获取 或邮箱获取(286603531@QQ.COM)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4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克州消防救援支队二楼会议室(阿图什市帕米尔路80号)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0月24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克州消防救援支队二楼会议室(阿图什市帕米尔路80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注意:

1.为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自治区相关工作部署,参加开标会的人员均须遵守《关于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工作的通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提前 30 分钟到达会场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监测和人员信息登记,并签订承诺书。未按规定做好个人防护、不配合防疫工作,近期行程及接触史不符合防疫要求的,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开标会场,造成无法投标等后果自负。 2.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项目信息,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及变更的将在本网站及时发布,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注:由于疫情防控形式请各投标单位在参与本次招标会议之前,咨询“阿图什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了解最新政策,如不咨询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申请获取磋商文件需提供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内的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方可领取磋商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克州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阿图什市        

联系方式:戴先生181997291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欣信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喀什市经开区丝路花园一期11号楼1-201室            

联系方式:邓女士 马先生15770112539 132799860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先生

电 话:  13279986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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