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hzb1-2023-fz058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代理联系人张先生0427-7819581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川渝地区生产配套服务招标公告(二次)
招标编号:LHZB1-2023-FZ058
一、招标条件
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为川渝地区生产配套服务提供专业操作人员、设备、车辆、氮气气举及扫线等配套服务;该项目资金计划已下达,计划文号为油辽外发〔2023〕4号,计划金额400万元(含税),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手续,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2实施地点:四川省重庆市。
2.3招标人:辽河油田分公司外部市场项目管理部。
2.4项目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2.5招标范围
2.5.1招标内容:
根据实际生产需要为川渝地区生产配套服务提供专业操作人员、设备、车辆、氮气气举及扫线等配套服务,最终以实际发生工作量为准。
2.5.2结算条件
中标人根据招标人签认的工作量签认单作为结算依据。最终结算金额以实际工作量和招标人最终审定结果为准,中标人需提供结算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5.3价格标准
本项目设定拦标价(最高限价),见下表:
序号
费用名称
单价(不含税)
备注
1
川渝地区生产配套服务:操作人员
86424人/年
污水运输:1、重量核定以实际拉运重量为准;
2、计费公里数为重载拉运距离;
3、空驶已包含在单价内,不再记取空驶费用。
 
2
川渝地区生产配套服务:氮气服务(扫线等)
29440元/台班
3
川渝地区生产配套服务:值班车(四驱皮卡车)
370元/台班
4
川渝地区生产配套服务:越野车
650元/台班
5
川渝地区生产配套服务:25吨汽车式起重机
1121.35元/台班
6
川渝地区生产配套服务:30吨汽车式起重机
1166.76元/台班
7
川渝地区生产配套服务:50吨汽车式起重机
2536.21元/台班
8
川渝地区生产配套服务:70吨汽车式起重机
3098.2元/台班
9
川渝地区生产配套服务:100吨汽车式起重机
4747.04元/台班
10
川渝地区生产配套服务:自卸汽车(15吨)
1090.72元/台班
11
川渝地区生产配套服务:载重汽车(20吨、120公里以内)
964.62元/台班
12
川渝地区生产配套服务:30吨平板拖车组(运距120公里以内)
1289.97元/台班
13
川渝地区生产配套服务:40吨平板拖车组(运距120公里以内)
1501.57元/台班
14
川渝地区生产配套服务:50吨平板拖车组(运距120公里以内)
1585.08元/台班
15
川渝地区生产配套服务:载重汽车、平板拖车组(运距120公里以上)
0.43元/吨·公里
16
川渝地区生产配套服务:污水运输
0.99元/吨.公里
 
2.6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2.6.1进行服务保障过程中的所提供的人员,设备,车辆必须符合辽河油田HSE标准要求,要严格按照甲方标准化设计和安全要求进行生产保障服务。
2.6.2人员必须具有相关专业领域的资格证。承诺中标后按照招标人和属地单位要求取得其它所需要的相关证件。
2.6.3施工设备参数满足现场施工要求,注氮车组最大排量不低于900方/小时、最高压力不低于35MPA。
2.6.4在运输过程中对路线及现场进行勘察,根据实际情况,做好拉运的各项准备工作,制定科学合理的拉运方案、进行危害因素辩识,根据风险情况制定应急措施并进行培训、演练,强化安全质量管理理念,确保拉运工作顺利进行,保障生产。
2.6.5运输过程中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环保要求,在拉运过程中,安排专人负责,对路况进行分析,加强监控,并把动态信息及时反馈给甲方负责人,以便及时监督。
2.6.6要求具备连续服务能力,保证连续生产,满足生产需求,
2.6.7施工过程中,需要严格遵守以下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3)SY/T6124-2017《氮气气举及扫线工艺作法》
(4)关于印发《辽河油田公司注氮气管理规定(暂行)》的通知(置换类工艺)
(5)QSY1241-2009《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范》
(6)《辽河油田分公司井下作业井控实施细则》。
2.7 QHSE相关要求
2.7.1中标人应遵守辽河油田公司及招标人现场各项安全环保制度、现场管理制度和用水用电管理办法及相关要求。中标人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双方签订的《HSE 协议》,并对本项目负安全总责。
2.7.2做好配套服务的QHSE方案。主要内容应包含施工作业过程中存在风险的初步评估、安全环保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应急组织机构及应急人员物资配备,质量目标、质量控制措施等内容。
2.7.3中标人在进行现场施工时,要严格按照HSE标准配齐应急物资、急救药品等,制定经过审批的操作规程,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
2.7.4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仪、灭火器、静电接地等安全设施配备齐全,完好有效,人员按要求劳保着装,进入施工现场必须触摸静电器。
2.7.5项目实施前做好危害因素辩识,制定防范措施,防止火灾爆炸、中毒、泄漏、交通事故等事故发生,做好环境保护,杜绝生产过程中出现污染现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3.3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3.3.1设备要求:至少提供2台及以上四驱皮卡车、1台四驱越野值班车、3台及以上15吨以上货车(设备必须自有,提供有效证件);25吨及以上汽车起重机一台(提供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
提供注氮车组2台(施工设备参数满足现场施工要求,压缩机最大排量不低于900方/小时、最高压力不低于35MPA,设备必须自有,提供设备技术协议、设备购置发票。
3.3.2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1人,安全员1人,均需具有HSE证;提供驾驶员7人,持有B2及以上驾驶证,操作员3人,持有井控证。
3.3.3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1个及以上(需提供有效业绩合同、结算发票清晰扫描件,且每个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发票对应“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发票查询截图,发票网页查询时间须在招标公告发出日之后,不齐全及不符合业绩不予认可。)
3.3.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违法记录和重大法律纠纷。(投标人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两张截图。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3.5从事工程技术服务投标人队伍的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应持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辽河油田公司承包商HSE培训合格证。如无有效的HSE培训合格证,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及时参加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辽河油田公司组织的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并取得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合格证书。(见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承诺书)(详见附表1)
3.6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bid.energyahead.cnpc/html/1/index.html)中发布的失信信息公告为准,投标人失信分未达到8分及以上。
3.7投标人必须签署合规承诺书方可进行投标(详见附表2)。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期为2023年5月8日至2023年5月15日23:59:59,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上述时间进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互联网网址www.cnpcbidding.com),点击招投标平台,登陆后在该项目处报名(详见中国石油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用户手册)。
4.2潜在投标人报名成功后,须使用该交易平台缴费模块进行招标文件缴费(资料包费),缴费成功后系统将自动开启招标文件下载权限。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因招标人或招标机构等原因除外)。缴费与招标文件下载方式见招标公告附件2。
4.3在线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售卖开始时间即招标文件发出时间,会略晚于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如遇无法报名请耐心等待,若招标公告发布第二天仍无法报名请及时联系项目负责人。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同报名截止时间,潜在投标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招标文件的在线购买(注意:购买招标文件是投标报名的必经程序,报名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招标文件在线购买的视为未完成对应的标段/包的报名,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4.4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单位联系。咨询电话: 4008800114  语音导航转电子招标平台。
4.5辽河油田招标中心目前仅提供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的缴费方式(具体操作参见招标公告附件2),潜在投标人以现金、电汇等其它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将被拒绝,若出现潜在投标人未使用该交易平台购买导致的购买失败等一切问题,辽河油田招标中心不承担投标人的任何损失。
4.6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后,购买招标文件不足三家,系统将自动提醒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各潜在投标人应确认在交易平台预留的联系方式真实有效,以便接收项目情况的各项通知。
4.7资料包费增值税发票将于项目开标当天统一开具,并快递发给各投标人。请各潜在投标人核查在电子交易平台中预留的开票信息、联系方式、电子邮箱和地址等基本信息准确有效。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3年5月23日 08:30: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之前加密后上传至中国石油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互联网网址:www.cnpcbidding.com)。
5.2投标人在开标前,投标人应向招标机构提交:5000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该费用需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缴纳。缴纳方式参见招标公告附件3。
5.3如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办理流程参见投标人用户手册(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等因素影响造成投标失败,建议投标截止时间前72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以及投标保证金的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须使用已灌章的U-key,目前投标人在辽河油田招标中心参与招投标活动仅需办理公章U-Key,我中心不强制要求投标人办理法定代表人U-Key及授权委托人U-Key。未办理U-key的投标人,需到昆仑银行办理U-key,或登录中石油招标投标网线上办理。
5.4 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编制投标文件等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因投标所发生的任何费用。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6.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互联网网址www.cnpcbidding.com)公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6.2各潜在投标人可搜索并关注辽河油田招标中心微信公众号,获取每日招标相关信息。
6.3中标通知书会采用电子中标通知书的形式为中标人发放(招标改谈判项目除外),请中标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及时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中心在确认缴纳信息后会将电子中标通知书在电子交易平台发送给中标人。
七、招标代理服务费
按照油田公司下发的《辽河油田公司采购活动收取费用管理细则》(中油辽字〔2023〕85号)文件规定,该项目应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41340元人民币(含税)。完成招标代理服务后,由招标人负责协调,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签发前一次性向招标中心支付该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方式见招标公告附件3。
八、开标
8.1开标时间:2023年5月23日 08:30:00
8.2开标地点:除招标文件有明确规定的情形以外,投标人可自行选择至现场开标大厅或通过线上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仪式。
8.2.1线上开标大厅: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网址:http://www.cnpcbidding.com)点击跳转至招投标平台;
8.2.2现场开标大厅: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渤海街供应委永祥小区辽河油田招标中心综合服务楼303室。
九、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渤海街供应委永祥小区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邮编:124012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427-7819581
电子邮箱:zjianshu@petrochina.com.cn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运营运维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4008800114 语音导航转电子招标平台
昆仑银行U-Key办理业务咨询电话:4006696569
投标人须知及相关支持插件下载地址:中国石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右上角-工具中心。
十、附件
招标公告附件
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2023年5月8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