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航空”)现对公司ORACLE EBS运维项目进行公开询价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优秀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青岛航空ORACLE EBS运维项目
2.采购方式:一般询价
3.项目编号:QW-CW-XJ1-202101
4.项目最高限价:12万/年(含税)(年度维保工作量按包年计算)
5.项目内容:为青岛航空ORACLE EBS系统提供运维支持服务。根据青岛航提出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对EBS系统进行维护、故障排除及更新,并提供相应的系统维护报告。青岛航空oracle EBS运维项目包含模块有:采购模块、库存模块、应收模块、应付模块、资产模块、BI模块、银企直联、与汇联易报销系统接口、与MIS航材系统接口以及与OA接口。
具体服务如下:
运维项目 |
具体要求 |
系统运行的技术支持 |
保障系统正常运行,记录请求支持服务的问题与错误;分析问题与错误并诊断原因;制定解决问题与纠正错误的流程;帮助解决问题与纠正错误;提供规避错误的操作流程的指导;整理和报告该支持服务的情况与结果。就系统发生紧急故障或一般故障而言,应在4小时内首先以电话支持、远程协助的方式进行故障排除,若上述两种方式不能排除故障的,供应商应在24小时内指派专业人员至青岛航空场地进行现场支持。另,每月月结期间(一般每月28日至次月3日),要求1小时内响应。 |
系统健康检查 |
监测并保障应用系统的正常运行;对已知的系统运行隐患进行全面检查,以降低出现系统故障的风险;对青岛航空所提出的系统性能方面的疑问提出解释和建议;提议关于改善系统运行状况的技术策略;运用应用系统原厂商的专用补丁工具修补应用系统缺陷或错误;指导并协助对应用和数据进行备份、并且保证备份集的准确性。 |
应用增强及优化分析 |
包括可以令系统以更好的状态运行的分析和建议及青岛航空提出的其它需求和建议。 |
其他服务 |
当硬件发生故障时的恢复数据;监测并保证操作系统的正常运行;在应用系统中设置权限;对应用系统进行备份;执行日常的运维。 |
6.服务地点:现场或远程
7.合同期限:三年
8.付款方式:合同签订,收到增值税发票后10日内,支付合同金额50%的款项;合同期满支付合同剩余款项;
9.其他说明:本项目不拆包,报价方需对该项目需求内容整体响应;本次询价不允许联合体报价。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注册资金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成立时间不少于5年,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涉及软件实施及开发;【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 需拥有ORACLE OPN 资质;拥有20人及以上的开发团队,其中:EBS实施开发团队核心人员需有10年以上经验;运维核心人员需有8年以上EBS经验、5年以上航空行业EBS系统服务经验。青岛航空保留要求提供社保证明材料的权利,核心人员未经青岛航空允许不得随意更换,否则按违约处理,违约金合同金额的30%;【提供证明材料比如资质证明、人员简历】
3. 近三年至少完成过2例航空公司EBS系统的相关服务案例或类似业绩,并能提供以上服务案例的证明材料;【服务案例或类似业绩的证明材料】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详见附件】
5.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在青岛航空官方网站平台上发布。
四、报价材料
1.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
(1)第二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明确要求的相关资质及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3)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格式详见附件3)。
(4)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质文件。
2.其他文件
(1)其他文件(附件1,4-6);
(2)报价方认为需提交的其他材料
以上报名材料均须为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未按要求递交材料或者所递交材料不全的,我方有权视为无效报价函。
五、报价方式及截止时间
1.材料递交方式:供应商须将所有报价材料、相关资质文件以电子扫描件(PDF格式)打包发送至采购项目指定邮箱(baojia@qdairlines.com),邮件主题为“项目编号+项目简称+供应商简称”。
2.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9月30日下午4:00前,逾期不予受理。
六、其他事项
1.本采购项目不划分标段,供应商应对采购内容进行整体响应,若有缺项,我公司有权拒绝供应商参与资格。
2.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确定合作关系后不得分包、转包。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
联系人:宋健
联系电话:0532-66181021
邮箱:songjian@qdairlines.com
八、最终解释权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由青岛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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