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阆中市中医医院电子票据中间业务平台及售后服务单一来源采购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03/2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阆中市中医医院
电子票据中间业务平台及售后服务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项目名称:电子票据中间业务平台及售后服务单一来源采购项目
采购单位:阆中市中医医院
项目控制价:28.6万元
本项目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组织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卖方)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做出对采购人(买方)最为有利的投标报价,并将投标文件密封好于2023年03月31日17点0 0分之前递送至阆中市中医医院采购办公室,过期将拒绝接收。中标结果在询价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在医院网站上公示三个工作日。如供应商有任何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医院采购办提出书面质疑,公示期结束后医院采购办不再接受任何质疑。
第一条 采购需求
设备名称:电子票据中间业务平台及售后服务单一来源采购采购项目
一、项目采购要求:
因业务发展和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川财综【2019】21号》、《南财发【2018】4号》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医院准备购买省财政厅指定电子票据管理系统。
二、项目服务范围要求:
第一条 完全满足南充市财政局《南财发【2018】4号》文件的通知要求通过实施服务配置,接入省财政厅财政电子票据系统,实现财政票据全流程在线监管和社会化应用。系统软件一年质保期结束后售后年服务费。
(一)系统技术参数及要求
1、实施内容主要包括:
(1)调研梳理医院相关业务流程,根据电子票据中间业务平台的业务特征,进一步完善业务流程,改造信息系统;
(2)建设电子票据中间业务平台平台,实现医疗收费电子票据领用、开具、查询等功能服务;
(3)建立电子票据中间业务平台与HIS系统、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签名认证系统等的数据交换接口,实现缴款人缴费后自动开具医疗收费电子票据;
(4)建立电子档案管理,实现医院端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的归档保管。
详细技术参数及要求如下:
第二条 投标文件的构成
(注意:投标文件应以A4纸为标准装订成册。否则将被拒绝接收)
1、投标报价表(大小写一致并加盖鲜章)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
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无需提供)(加盖鲜章)
4、法人身份证明(加盖鲜章)
5、服务项目应答表(加盖鲜章)
备注:投标报价含电子票据系统及售后服务费报价。
第三条 商务要求
1、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60天内,成交人完成医疗电子票据中间业务平台的安装和调试,并满足采购人正常使用的要求。
2、送货地点:免费送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3、验收方式:成交人与采购人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4、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系统费用总金额的50%,系统安装、调试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
5、售后服务:
5.1质保要求
5.1.1质保期:质保1年。(质保期为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5.1.2质保期内发生故障成交供应商应免费负责系统及设备维修及抢修,售后服务部门在接到电话后 2小时内响应,如电话跟采购人之间无法解决,成交供应商维修工程师在接到故障报告后 12 小时内达到采购人处进行现场修理和换件,相关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如 24 小时不能修复应采取无偿提供应急措施,以保证使用方的正常工作,在保修期内供方必须 在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正常使用。
5.1.3质保期后,成交供应商承诺向采购人提供及时的、优质的、价格优惠的技术服务和备品备件供应,成交单位有其它服务承诺的,一并履行。
5.2提供的技术及配套要求:提供使用说明书、维护手册等;
5.3安装调试及验收:
5.3.1供方负责设备安装、调试。
5.3.2货物到达生产现场后,供方接到买方通知后5日内到达现场组织安装、调试,达到正常运行要求,保证需方正常使用。所需的费用包括在投标总价格中。
5.3.3供方应就系统设备的安装、调试、操作、维修、保养等对需方维修技术人员进行培训。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供方应对需方操作人员进行操作和维护人员培训,直至需方 的技术人员能独立操作,同时能完成一般常见故障的维修工作。
5.3.4验收标准以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及要求和相关行业标准为准。
5.4售后服务:
5.4.1提供 7×24 小时的电话热线咨询服务,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5.4.2保障系统运行针对系统提供 7×24小时远程技术支持服务,对于系统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在5分钟内远程维护响应。如远程维护不能解决,则在2小时内工程技术人员到达现场维修,同时提供详细的应急解决方案。
5.5其他要求
5.5.1合同总价已包括货物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及调试、人员培训、配套辅材以及与接口费等验收检测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质保期内服务与备用物件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等含税费用。采购人无须另向供应商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5.5.2投标产品必须为全新未使用(包括配套设备及零部件),并且符合国家、行业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等要求。
5.6违约责任
5.6.1供应商必须遵守采购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采购合同的正常履行。
5.6.2如因供应商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 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5.7验收
成交人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 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5.8其他要求
中标结果公示后,依据相关部门要求需及时完成相关系统接入工作,10日内须向采购人出具与四川省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完成接口接入工作的证明材料;采购合同签订后60天内交付使用。
投标人中标后若不能按时完成本项目的,视为违约,投标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向采购人支付中标金额50%的违约金。
地 址:四川省阆中市张飞大道北段33号阆中市中医医院
联系电话:0817-6270839
联 系 人: 何金涛
邮 编: 637400
电子票据中间业务平台及售后服务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项目名称:电子票据中间业务平台及售后服务单一来源采购项目
采购单位:阆中市中医医院
项目控制价:28.6万元
本项目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组织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卖方)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做出对采购人(买方)最为有利的投标报价,并将投标文件密封好于2023年03月31日17点0 0分之前递送至阆中市中医医院采购办公室,过期将拒绝接收。中标结果在询价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在医院网站上公示三个工作日。如供应商有任何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医院采购办提出书面质疑,公示期结束后医院采购办不再接受任何质疑。
第一条 采购需求
设备名称:电子票据中间业务平台及售后服务单一来源采购采购项目
一、项目采购要求:
因业务发展和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川财综【2019】21号》、《南财发【2018】4号》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医院准备购买省财政厅指定电子票据管理系统。
二、项目服务范围要求:
第一条 完全满足南充市财政局《南财发【2018】4号》文件的通知要求通过实施服务配置,接入省财政厅财政电子票据系统,实现财政票据全流程在线监管和社会化应用。系统软件一年质保期结束后售后年服务费。
(一)系统技术参数及要求
1、实施内容主要包括:
(1)调研梳理医院相关业务流程,根据电子票据中间业务平台的业务特征,进一步完善业务流程,改造信息系统;
(2)建设电子票据中间业务平台平台,实现医疗收费电子票据领用、开具、查询等功能服务;
(3)建立电子票据中间业务平台与HIS系统、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签名认证系统等的数据交换接口,实现缴款人缴费后自动开具医疗收费电子票据;
(4)建立电子档案管理,实现医院端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的归档保管。
详细技术参数及要求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技术要求 |
1 | 财政票据管理系统对接 | 与四川省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完成对接,实现财政电子票据的申领、入库、出库、开具、保管、核销。 |
2 | 财政电子票据管理平台 | 结合医院医疗票据管理要求,在财政电子票据基础上,开发适用医院的电子票据中间业务平台,实现医疗电子票据的开具、送达、查验等业务,实现票据使用管理、票据库存管理、数字签名身份认证、电子票据开具、自助打票等功能。 |
3 | 单位业务系统对接 | 开发联调与HIS系统的数据交换接口,包括开具、冲红接口,达到电子票据开具、管理等要求。(不包含HIS方的改造内容) |
4 | 电子票据管理系统 | 根据财政电子票据存档保管要求,建立电子档案管理,实现医疗收费电子票据存储、查阅服务。系统需支持PNG、PDF、JPG等多种格式电子文件的存储、查阅及归档服务。 |
5 | 票据信息推送 | 将医疗收费电子票据或电子票据信息自动推送给缴款人,缴款人通过微信查询医疗收费电子票据信息。 |
6 | 门诊就医开票 | (1)挂号缴费:患者到通过窗口、自助机、微信等方式缴纳预交金,挂号、就诊时系统自动结算,结算成功即产生电子票据 ①现场'窗口缴费结算的,由窗口打印电子票据导诊单。 (2)门诊收费:就诊过程中,每次结算即产生一份电子票据。电子票据通知方式同挂号缴费。 |
7 | 门诊退费及开票 | (1)退费办理:就医患者到专用窗口办理退费业务。窗口办理人员可实时查看电子票据状态,确认电子票据是否已被入账或打印: ①已打印收据的患者,需要收回对应的原始收据,对其作废。 ②已被报销入账的不允许退款。 (2)退费结算,一是全额退费的,对原票据进行冲红;二是部分冲红的,先对原票据进行冲红,在开具出对应金额的电子票据。电子票据通过微信等方式送达到患者。 *注:所有的退费业务均做冲红处理,不分单日、次日、是否跨收费点。 |
8 | 出院结算开票 | (1)住院患者办理出院结算手续,收费处进行出院结算时,医疗电子票平台根据出院结算信息生成对应电子票据 (2)电子票据通过多种方式推送至入院登记人。同时HIS在出院明细清单上附电子票据信息(二维码),打印给患者 |
9 | 住院患者退费 | (1)患者出院结算当时,发现收取错误,即时冲红对应的电子票据,并开出新的电子票据。 (2)离院后,发现收取错误。与门诊退费流程一致。 |
10 | 取电子票据 | (1)医院以导诊单/告知单形式通知患者开票成功,患者可通过微信扫描导诊单上的二维码取票。 (2)患者使用微信公众号取票通过微信公众号接收电子票据通知的,直接在微信公众号上取得这个电子票据信息。 |
11 | 收费及开票数据核对 | (1)每日,HIS和医疗电子票平台分别生成对应日报表。 (2)日终,收费员核对窗口数据并进行日终结算,HIS汇总当天收费明细数据,发送给医疗电子票据平台。信息需包含业务流水号、电子票号及对应的明细。 (3) HIS发起数据核对请求,医疗电子平台通过数据核对系统,核对收费及开票明细产出差异结果。 (4)针对差异结果进行技术差错补偿处理,例如开票过程中因网络原因导致双方数据不完整的情况。 (5)技术差错处理完成后,自动进行二次核对后,产出差异日报和差错处理报告。 (6)财务人员复核日报信息,并对差错数据通过人工形式进行核对。 |
12 | 会计处理 | (1)系统根据每日收费及开票数据核对的结果生成电子票据汇总单。 (2)财务在电子票据中间业务平台打印患者电子票据明细及汇总单,同时在HIS系统的患者结算明细及汇总单形成记账原始凭证进行记账,每日记一笔。 |
13 | 电子票据管理 | 电子票据管理:由财务科和收费结算中心在线提交票据申领单向财政申领票据,财政部门审核后,进行票据发放,财务科和收费结算中心进行票据入库。 收费结算中心按票号段逐级将电子票号分发到收费员,收费员按顺序使用电子票号,系统实时监测库存情况,低于警戒线时,自动向上级机构领取电子票号并入库。 当收费结算中心库存不足时,系统自动发出预警,库存专管员需要及时向财政申领电子票号。 |
14 | 开票点管理 | 根据医院实际业务情况,在系统中进行开票点创建,并对开票的用户信息、可用项目信息、可用票据信息及印制应用信息进行管理。单位开票点可以只创建一级,也可以创建多级。 已有业务数据发生的开票点不能删除,只能停用。 |
15 | 收费部门管理 | 医院在实际业务情况中存在多个不同的收费部门,各收费部门对应多个开票点,因此需在系统中进行收费部门创建,创建完毕后挂接本收费部门所对应的开票点 |
16 | 收费员管理 | 在医疗平台中维护HIS系统中对应的收费员信息,并与医疗平台中已维护的用户信息进行绑定。便于医疗平台按照收费员信息统计查看医疗电子票据平台相关报表数据: (1)新增收费员信息,按照HIS系统收费员信息在医疗平台维护收费员编码、名称及联系方式等。 (2)将新增的收费员信息与医疗平台的用户信息进行绑定。 |
17 | 项目分组管理 | 根据医院业务需要,根据票据种类设定该票据的项目分组,项目分组是收费项目的组合。项目分组设置完毕后,在后续开票业务中,开具相同票据时相同收费项目时,票据种类选择完毕后,可直接选择对应的项目分组,系统自动按照分组内的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填充票面信息,实现快速开票 |
18 | 业务类别维护 | 按照医院的各业务类别分别维护相应业务发生时所需开具的票据种类信息。当HIS系统调用医疗电子票据平台接口开具电子票据时,医疗电子票据平台将根据HIS系统发送的业务标识来自动判断本次应开具的票据种类信息。 |
19 | 编码对照管理 | 医院的HIS系统或其他与医疗票据平台对接的外部系统,所使用的编码规则未采用财政统一编码时,医疗单位需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将本医疗电子票据平台的基础信息与外部系统转入的基础信息进行编码对照。 医院新增对照模板时可选择需对照的基础数据,其中包括区划、单位、开票点、收费项目、交费渠道等其他基础信息对照。医疗平台根据对照模板设置的已启用对照项,显示相应的对照信息维护分页,且已启用的对照项必须进行相应的对照信息维护。 |
20 | 报表管理 | 1.库存结余表:医院或开票点用户查看本部门及下属部门的各票据种类库存情况。 2.医疗电子票据明细表:该表用于医院或开票点用户查看本机构的开票明细情况,医疗单位可按照开票点或业务日期筛选查看开票明细信息,包含患者姓名、业务标识、科室、交费渠道等详细信息;开票点用户只能查看本开票点的开票明细信息。 3.医疗电子票据汇总表: (1)该表按照收费员、业务类别统计汇总各票据种类收费情况(按照缴款渠道分别统计)和开票数量(开票份数和冲红份数) ; (2)医院可按照业务类别或业务日期筛选查看本单位或本单位下各开票点的开票汇总信息:开票点用户只能查看本开票点的开票汇总信息。 4.交费渠道汇总表:该表按照患者交费渠道统计各开票点具体时间段内各渠道的交费金额。 5.部门开票点汇总表:该表可按照部门开票点进行汇总查看该开票点具体开票情况,具体开票信息包含业务日期、开票日期、开票点名称、收费员、患者姓名、业务标识、科室、交费渠道、开票总金额、票据名称、票据代码、票据号码、关联红票号码、关联纸质票号码、状态。 6.部门收费员汇总表:该表可按照部门收费员进行汇总查看该收费员具体开票情况,具体开票信息包含业务日期、开票日期、开票点名称、收费员、患者姓名、业务标识、科室、交费渠道、开票总金额、票据名称、票据代码、票据号码、关联红票号码、关联纸质票号码、状态。 |
第二条 投标文件的构成
(注意:投标文件应以A4纸为标准装订成册。否则将被拒绝接收)
1、投标报价表(大小写一致并加盖鲜章)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
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无需提供)(加盖鲜章)
4、法人身份证明(加盖鲜章)
5、服务项目应答表(加盖鲜章)
备注:投标报价含电子票据系统及售后服务费报价。
第三条 商务要求
1、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60天内,成交人完成医疗电子票据中间业务平台的安装和调试,并满足采购人正常使用的要求。
2、送货地点:免费送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3、验收方式:成交人与采购人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4、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系统费用总金额的50%,系统安装、调试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
5、售后服务:
5.1质保要求
5.1.1质保期:质保1年。(质保期为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5.1.2质保期内发生故障成交供应商应免费负责系统及设备维修及抢修,售后服务部门在接到电话后 2小时内响应,如电话跟采购人之间无法解决,成交供应商维修工程师在接到故障报告后 12 小时内达到采购人处进行现场修理和换件,相关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如 24 小时不能修复应采取无偿提供应急措施,以保证使用方的正常工作,在保修期内供方必须 在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正常使用。
5.1.3质保期后,成交供应商承诺向采购人提供及时的、优质的、价格优惠的技术服务和备品备件供应,成交单位有其它服务承诺的,一并履行。
5.2提供的技术及配套要求:提供使用说明书、维护手册等;
5.3安装调试及验收:
5.3.1供方负责设备安装、调试。
5.3.2货物到达生产现场后,供方接到买方通知后5日内到达现场组织安装、调试,达到正常运行要求,保证需方正常使用。所需的费用包括在投标总价格中。
5.3.3供方应就系统设备的安装、调试、操作、维修、保养等对需方维修技术人员进行培训。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供方应对需方操作人员进行操作和维护人员培训,直至需方 的技术人员能独立操作,同时能完成一般常见故障的维修工作。
5.3.4验收标准以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及要求和相关行业标准为准。
5.4售后服务:
5.4.1提供 7×24 小时的电话热线咨询服务,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5.4.2保障系统运行针对系统提供 7×24小时远程技术支持服务,对于系统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在5分钟内远程维护响应。如远程维护不能解决,则在2小时内工程技术人员到达现场维修,同时提供详细的应急解决方案。
5.5其他要求
5.5.1合同总价已包括货物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及调试、人员培训、配套辅材以及与接口费等验收检测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质保期内服务与备用物件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等含税费用。采购人无须另向供应商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5.5.2投标产品必须为全新未使用(包括配套设备及零部件),并且符合国家、行业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等要求。
5.6违约责任
5.6.1供应商必须遵守采购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采购合同的正常履行。
5.6.2如因供应商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 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5.7验收
成交人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 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5.8其他要求
中标结果公示后,依据相关部门要求需及时完成相关系统接入工作,10日内须向采购人出具与四川省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完成接口接入工作的证明材料;采购合同签订后60天内交付使用。
投标人中标后若不能按时完成本项目的,视为违约,投标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向采购人支付中标金额50%的违约金。
地 址:四川省阆中市张飞大道北段33号阆中市中医医院
联系电话:0817-6270839
联 系 人: 何金涛
邮 编: 637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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