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云南省阜外心血管病医院2023年9月至2026年9月太平间管理权对外承租项目》公告
金额
5.5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9/1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参与条件
采购人决定对 《云南省阜外心血管病医院2023年9月至2026年9月太平间管理权对外承租项目》 进行承租公示,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服务商参与。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云南省阜外心血管病医院2023年9月至2026年9月太平间管理权对外承租项目》。
2.2出租人:云南省阜外心血管病医院。
2.3主要内容:太平间管理服务。
2.4出租期限:3年,合同1年1签。
2.5地点:云南省阜外心血管病医院。
2.6资金预算:55000.00元/年(申请报价不得低于预算金额)。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1.1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申请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符合本项目需求)(复印件加盖公章)。
3.1.2申请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2.1良好的商业信誉指:
3.1.2.1.1申请人在本项目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查询栏中查询的信息记录未出现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情况。
3.1.2.1.2参加的申请人在本项目文件提交截止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由申请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申请人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以书面形式随申请文件一并存档。
3.1.2.1.3申请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提供书面声明)。
3.1.3申请人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3.2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四、服务内容
4.1提供太平间管理服务。
五、服务要求
5.1严格遵守《殡葬管理条例》及医院的规章制度,做好太平间的保洁和消毒工作,严禁在太平间及管理用房私自使用电器设备,严禁在太平间焚烧纸钱。
5.2太平间必须严格按照有关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太平间的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挂牌公布,接受监督。
5.3做好医院(如病房、手术室、急诊科)死亡的尸体运送至太平间放入存尸柜工作,应随叫随到。院外死亡的尸体原则上不得在医院尸柜存放。
5.4进入尸体要详细登记,尸体与死亡卡、登记号应相符,取出尸体应反复核对无误后方可放行,杜绝领错尸体。运走尸体需要先办理手续,后运走尸体。太平间管理人员每月要统计尸体存放情况,上报医院相关管理部门。
5.5太平间内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室内禁止嬉笑打闹、禁止谈论病人的死亡情节,不答复病情及死因,接待死者家属要态度和蔼、彬彬有礼。
5.6医院太平间不负责尸体更衣、整容,要求太平间管理人员更衣、整容者,应付更衣、整容费,要求在太平间内或小礼堂内向遗体告别者,应提前告诉太平间管理人员做好准备。
5.7医院太平间内禁止稿迷信活动、不准放鞭炮,不听劝阻者,报告治安派出所或治安管理部门处理。
5.8尸体存放时间执行民政局的相关规定,有些超期特殊尸体处理要报经医院医务部或公安、民政等部门批准后方可处理。有传染病的尸体,要立即火化,并对接触过的物品彻底消毒或焚烧处理。
5.9太平间所有房间及门前要每日清扫,门窗擦拭干净,室内不得堆放污物及其他物品,室内保持清洁、庄严肃穆。
5.10存尸柜要定期擦拭消毒,每月查看冷冻机运转情况和冷藏柜内温度,发现故障及时报告医院相关部门并及时派人检修。
六、申请文件的组成
6.1参加时除应满足资格要求外还应带以下资料,有关文件的提交如未特别注明需提供原件的,可提供复印件:
6.1.1申请人信息
6.1.2资格证明文件
6.1.3服务方案承诺及保证措施
6.1.4申请人类似案例证明材料
6.1.5申请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七、递交申请文件及答辩
7.1参与本项目的服务商(即:申请人、代理机构)就如下项目中所需服务提交密封申请书。
7.2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单位需于2023年9月12日-13日8:30-17:30携带相关资料到云南省阜外心血管病医院运营保障部临时会议室报名。
7.3符合资质的服务商,于2023年9月14日下午15:00前(即截止时间)由申请人派代表(需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函)递交到下述地址,迟到的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7.4答辩时间:10分钟。
八、申请文件递交地址
地址:昆明市五华区沙河北路528号,云南省阜外心血管病医院一号楼2楼3号会议室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871—68516023
本项目询价结果于2023年9月12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云南省阜外心血管病医院官网(www.ynfwyy.com)进行公示;
本项目全程接受纪检监督:举报电话:0871--68521588。
采购人决定对 《云南省阜外心血管病医院2023年9月至2026年9月太平间管理权对外承租项目》 进行承租公示,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服务商参与。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云南省阜外心血管病医院2023年9月至2026年9月太平间管理权对外承租项目》。
2.2出租人:云南省阜外心血管病医院。
2.3主要内容:太平间管理服务。
2.4出租期限:3年,合同1年1签。
2.5地点:云南省阜外心血管病医院。
2.6资金预算:55000.00元/年(申请报价不得低于预算金额)。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1.1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申请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符合本项目需求)(复印件加盖公章)。
3.1.2申请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2.1良好的商业信誉指:
3.1.2.1.1申请人在本项目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查询栏中查询的信息记录未出现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情况。
3.1.2.1.2参加的申请人在本项目文件提交截止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由申请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申请人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以书面形式随申请文件一并存档。
3.1.2.1.3申请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提供书面声明)。
3.1.3申请人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3.2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四、服务内容
4.1提供太平间管理服务。
五、服务要求
5.1严格遵守《殡葬管理条例》及医院的规章制度,做好太平间的保洁和消毒工作,严禁在太平间及管理用房私自使用电器设备,严禁在太平间焚烧纸钱。
5.2太平间必须严格按照有关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太平间的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挂牌公布,接受监督。
5.3做好医院(如病房、手术室、急诊科)死亡的尸体运送至太平间放入存尸柜工作,应随叫随到。院外死亡的尸体原则上不得在医院尸柜存放。
5.4进入尸体要详细登记,尸体与死亡卡、登记号应相符,取出尸体应反复核对无误后方可放行,杜绝领错尸体。运走尸体需要先办理手续,后运走尸体。太平间管理人员每月要统计尸体存放情况,上报医院相关管理部门。
5.5太平间内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室内禁止嬉笑打闹、禁止谈论病人的死亡情节,不答复病情及死因,接待死者家属要态度和蔼、彬彬有礼。
5.6医院太平间不负责尸体更衣、整容,要求太平间管理人员更衣、整容者,应付更衣、整容费,要求在太平间内或小礼堂内向遗体告别者,应提前告诉太平间管理人员做好准备。
5.7医院太平间内禁止稿迷信活动、不准放鞭炮,不听劝阻者,报告治安派出所或治安管理部门处理。
5.8尸体存放时间执行民政局的相关规定,有些超期特殊尸体处理要报经医院医务部或公安、民政等部门批准后方可处理。有传染病的尸体,要立即火化,并对接触过的物品彻底消毒或焚烧处理。
5.9太平间所有房间及门前要每日清扫,门窗擦拭干净,室内不得堆放污物及其他物品,室内保持清洁、庄严肃穆。
5.10存尸柜要定期擦拭消毒,每月查看冷冻机运转情况和冷藏柜内温度,发现故障及时报告医院相关部门并及时派人检修。
六、申请文件的组成
6.1参加时除应满足资格要求外还应带以下资料,有关文件的提交如未特别注明需提供原件的,可提供复印件:
6.1.1申请人信息
6.1.2资格证明文件
6.1.3服务方案承诺及保证措施
6.1.4申请人类似案例证明材料
6.1.5申请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七、递交申请文件及答辩
7.1参与本项目的服务商(即:申请人、代理机构)就如下项目中所需服务提交密封申请书。
7.2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单位需于2023年9月12日-13日8:30-17:30携带相关资料到云南省阜外心血管病医院运营保障部临时会议室报名。
7.3符合资质的服务商,于2023年9月14日下午15:00前(即截止时间)由申请人派代表(需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函)递交到下述地址,迟到的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7.4答辩时间:10分钟。
八、申请文件递交地址
地址:昆明市五华区沙河北路528号,云南省阜外心血管病医院一号楼2楼3号会议室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871—68516023
本项目询价结果于2023年9月12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云南省阜外心血管病医院官网(www.ynfwyy.com)进行公示;
本项目全程接受纪检监督:举报电话:0871--68521588。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