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福州市长乐区首占镇首占村污水管道维护及提升泵站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178.78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9/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b招采2024-57号
预算金额178.78万元
招标公司福州市长乐区首占镇首占村民委员会
招标联系人郑书记13489144402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龙犇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许伟0591-8782175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17
公告正文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福州市长乐区首占镇首占村民委员会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磋 商方式组织福州市长乐区首占镇首占村污水管道维护及提升泵站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龙犇建设工程 管理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福州市长乐区首占镇首占村污水管道维护及提升泵站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LB招采2024-57号。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信用记录,适用于本项目,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供应商 针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响应无效。(2)查询 结果的审查:①由磋商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②因上 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 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 购活动相关的信息。③若此项规定与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部分有矛盾的,以此项规定为准。④查询 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包:1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 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供应商报名期限:2024年09月 29 日起至2024年10月 10 日,每天8:30-12:00,14:00-17:3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6.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则报名截止时 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6.2报名期限内,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对本项目进行报名,否则响 应文件将被拒绝。
7.获取采购文件地点、方式:潜在供应商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 的单位名称应与报价时的单位名称一致,我公司不接受未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响应磋 商与质疑。
8.采购文件售价:300元。
9.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4年 10 月 17 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福建龙犇 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大街道五四路 321 号奥体都市花园(又名琴 亭花园广场)A 区第十四层 D 室)。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逾期送达的或 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10.磋商时间及地点:2024年 10 月 17 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福建龙犇建设工程管 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大街道五四路 321 号奥体都市花园(又名琴亭花园广场)A 区第十四层 D 室)。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11.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12.采购人:福州市长乐区首占镇首占村民委员会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
联系人:郑书记
联系方法:13489144402
13.代理机构:福建龙犇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大街道五四路321号奥体都市花园(又名琴亭花园广场)A 区第 十四层 D 室
联系人:许伟、陈成
联系方法:0591-87821759、18559953565
附1: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缴纳服务费的银行账户信息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陈成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签章):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预算单价 | 磋商保证金 | 招标要求 |
1 | 1-1 | 污水管道维护及提升 泵站服务 | 1项 | 1787867 | 0 | 详见磋商文件 第三章采购内 容及要求 |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 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的相关材料要求(采购文件 其他地方要求与本条款要求 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 准) | 根据《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规定,供应商在投 标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资格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财 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同时,采购 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 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 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说明:1.供应商可 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 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可删减承诺 事项,如刪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 |
况报告。3.若招标文件中有与此处描述不一致的,以此处描 述为准。 |
银行账户 |
开户名称:福建龙犇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三山支行 |
账 号:1000 8213 5600 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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