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光明区2022年度公交线路优化调整咨询服务
金额
75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2/06/2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光明区2022年度公交线路优化调整咨询服务采购需求
一、采购项目概况
(一)基本情况
1.申报单位/处室:市交通运输局光明管理局
2.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卢宽 27401195
3.预算金额:75万元
4.项目类型:服务类
(二)项目来源
为进一步完善并提升光明区交通系统服务水平,优化全区公交线网结构,促进轨道公交慢行三网融合发展,提升区内公共交通整体服务水平,有必要开展光明区公交线路服务优化调整咨询服务项目。
(三)项目目标
通过评估光明区公共交通发展水平及存在问题,把握公众出行规律和客流时空分布特征,精准识别光明区公交服务走廊、公交服务薄弱区、轨道公交接驳不畅区域、公交服务热点难点区域等,围绕公交走廊以及公交服务待提升区域,科学规划、调整公交线网结构,加强轨道公交慢行三网融合,扩大线网覆盖范围,降低乘客全程出行时间,提升光明区公共交通服务水平。
(四)工作内容及成果
1.工作内容
(1)资料收集与现状调研
通过资料收集与实地调研,掌握光明新区城市及公交发展现状,评估现状公交服务水平,并有效把握现阶段公交出行需求,为年度公交线网优化提供有力支撑。
(2)现状公交服务存在问题分析
根据资料收集与现状调研,剖析现阶段公交运营环境中所面临的问题,包括公交线网、运营服务、候车环境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3)公交客流大数据分析
利用轨道、公交等海量数据,结合云平台分析,对刷卡数据、GPS数据等进行梳理、分析与挖掘,全面获取光明区公共交通出行特征信息。同时掌握各条线路的登降量、OD量、出行时间分布、运行速度等相关特征。
(4)公交线网优化方案
结合光明区实际情况,从片区网络结构优化、区域通达性优化、高频接驳线开行、社区微巴开行和运营服务提升等方面制定公交线网优化方案。
(5)热点片区线网优化方案
结合年度人大政协提案、市民热点投诉、媒体报道等公交诉求情况,调研掌握光明区热点难点区域公交运营服务及客流需求情况,从网络、运营、设施等方面制定热点片区线网优化方案。
(6)轨道-公交-慢行三网融合方案
跟踪6号线各站点客流情况,持续优化轨道站点接驳线网,加强轨道公交接驳,制定轨道-公交-慢行三网融合优化方案。
(7)其他公交类相关咨询服务
在项目服务期内,根据采购方日常工作需要与要求,完成其他公共交通改善的相关技术咨询服务。
(8)相关保障措施及建议
从宣传引导、设施保障及政策保障等方面提出相关保障措施及建议。
2.成果形式
初步成果:《公交线网优化专题方案》
中期成果:《热点片区线网优化专题方案》、《轨道-公交双网融合专题方案》
最终成果:《光明区公交线路优化调整咨询服务(2022年度)》总报告
二、项目管理和服务要求
(一)组织实施要求
1.项目负责人
职称必须为交通运输、城市规划或建筑规划设计类高级职称(含副高),且同时具有注册城乡规划师和注册咨询工程师证书,全日制硕士以上学历。
2.项目团队成员
项目团队成员须10人及以上,且同时包含交通运输规划、城市规划、建设管理、路桥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为确保本项目投标工作管理规范、实施有力,中标方应成立项目组,并指派1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项目的实际调研、线路方案制定及项目进度的跟进工作,同时配合采购方开展项目全过程管理的相关工作,确保编制成果质量达到最佳效果。
3.人员变更
在服务期限内,项目人员应相对稳定。中标方须指定2名签收人,代表中标方签收采购方发出的任务书。签收人需持供应商法人授权委托书报采购方备案,授权有效期与双方签订的框架合同期限一致。更换授权签收人须提前30个工作日向采购方提出书面申请。
(二)服务期限要求
1.中标方应在签署合同后1个月内提交开题报告,采购方将修改意见反馈给中标方后,中标方依据修改意见认真修改、补充。
2.中标方应在签署合同后3个月内提交初步成果,采购方将修改意见反馈给中标方后,中标方依据修改意见认真修改、补充。
3.中标方应在签署合同后6个月内提交项目中期成果,征求各相关部门的意见,并依据中期成果审查意见对成果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
4.中标方应在签署合同后12个月内协助采购方开展并通过项目专家评审,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完善,按合同要求提交最终成果。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固定资格要求:
1.投标方须先行注册为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招投标系统平台供应商。
2.投标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新增资格要求:
1.投标方须具有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或城乡规划编制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若投标方提供的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的,则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若投标方提供的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未在有效期内,则提供原住建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扫描件。因机构改革原因,本次采购中对已到期的城乡规划资质证书视同继续有效)。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转包。
四、评标定标方法:综合评分
本次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表见附件。
五、商务需求
(一)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12个月内完成。
(二)服务地点:光明区。
(三)报价要求:
1.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由投标方根据采购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标,报价总价作为中标供应商与采购方签订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内不作调整。
2.投标方应当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投标。
3.投标方的报价不得超过项目预算金额。
4.投标方的报价,应当是本项目采购范围和采购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
5.投标方应充分了解项目的位置、情况、道路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期限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6.投标方不得期望通过索赔等方式获取补偿,否则,除可能遭到拒绝外,还可能将被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可能影响其以后参加政府采购的项目投标。各投标方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报价的风险。
(四)付款方式:
项目按合同相关规定进行分期付款。完成开题报告后向中标方支付合同总费用的30%;中标方提交中期成果并获审查通过后,向中标方支付合同总费用的40%;在中标方提交通过审查的最终成果后,向中标方支付合同总费用的30%。
(五)违约责任:
1.中标方提供的成果不能通过采购方组织的审查,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
2.中标方未经采购方书面同意,将采购方所委托完成的任何工作转包或分包给任何第三人的,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
(六)项目售后要求:
1、售后服务内容
在售后服务期限内提供相关咨询、协调和项目审报等技术支持。
2、售后服务要求
(1)投标方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详细的售后服务承诺书;
(2)安排专人负责售后技术支持,并提供其联系手机、电话、传真、Email;如人员需要调整应及时通知采购方;
(3)按采购方要求完成售后服务。
3、售后服务期限
本项目最后成果提交采购方后即进入售后服务期,要求由中标单位提供 1 年的技术支持。
(七)其他
项目成果经过最终审查并结题后,采购方将组织召开项目专家评审会,所需场地租金、专家评审费等费用包含在项目总费用中。
响应方式:投标人在2022年7月1日(周五)下午18:00前,将投标文件(只接受PDF文件格式,将所有资料合并为一个PDF文档。)通过我局网站提交(新用户请在本网页点击“供应商注册”录入信息,待完成单位资料审核后,点击“供应商登陆”报价并上传标书)。逾期响应的视为放弃投标。
一、采购项目概况
(一)基本情况
1.申报单位/处室:市交通运输局光明管理局
2.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卢宽 27401195
3.预算金额:75万元
4.项目类型:服务类
(二)项目来源
为进一步完善并提升光明区交通系统服务水平,优化全区公交线网结构,促进轨道公交慢行三网融合发展,提升区内公共交通整体服务水平,有必要开展光明区公交线路服务优化调整咨询服务项目。
(三)项目目标
通过评估光明区公共交通发展水平及存在问题,把握公众出行规律和客流时空分布特征,精准识别光明区公交服务走廊、公交服务薄弱区、轨道公交接驳不畅区域、公交服务热点难点区域等,围绕公交走廊以及公交服务待提升区域,科学规划、调整公交线网结构,加强轨道公交慢行三网融合,扩大线网覆盖范围,降低乘客全程出行时间,提升光明区公共交通服务水平。
(四)工作内容及成果
1.工作内容
(1)资料收集与现状调研
通过资料收集与实地调研,掌握光明新区城市及公交发展现状,评估现状公交服务水平,并有效把握现阶段公交出行需求,为年度公交线网优化提供有力支撑。
(2)现状公交服务存在问题分析
根据资料收集与现状调研,剖析现阶段公交运营环境中所面临的问题,包括公交线网、运营服务、候车环境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3)公交客流大数据分析
利用轨道、公交等海量数据,结合云平台分析,对刷卡数据、GPS数据等进行梳理、分析与挖掘,全面获取光明区公共交通出行特征信息。同时掌握各条线路的登降量、OD量、出行时间分布、运行速度等相关特征。
(4)公交线网优化方案
结合光明区实际情况,从片区网络结构优化、区域通达性优化、高频接驳线开行、社区微巴开行和运营服务提升等方面制定公交线网优化方案。
(5)热点片区线网优化方案
结合年度人大政协提案、市民热点投诉、媒体报道等公交诉求情况,调研掌握光明区热点难点区域公交运营服务及客流需求情况,从网络、运营、设施等方面制定热点片区线网优化方案。
(6)轨道-公交-慢行三网融合方案
跟踪6号线各站点客流情况,持续优化轨道站点接驳线网,加强轨道公交接驳,制定轨道-公交-慢行三网融合优化方案。
(7)其他公交类相关咨询服务
在项目服务期内,根据采购方日常工作需要与要求,完成其他公共交通改善的相关技术咨询服务。
(8)相关保障措施及建议
从宣传引导、设施保障及政策保障等方面提出相关保障措施及建议。
2.成果形式
初步成果:《公交线网优化专题方案》
中期成果:《热点片区线网优化专题方案》、《轨道-公交双网融合专题方案》
最终成果:《光明区公交线路优化调整咨询服务(2022年度)》总报告
二、项目管理和服务要求
(一)组织实施要求
1.项目负责人
职称必须为交通运输、城市规划或建筑规划设计类高级职称(含副高),且同时具有注册城乡规划师和注册咨询工程师证书,全日制硕士以上学历。
2.项目团队成员
项目团队成员须10人及以上,且同时包含交通运输规划、城市规划、建设管理、路桥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为确保本项目投标工作管理规范、实施有力,中标方应成立项目组,并指派1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项目的实际调研、线路方案制定及项目进度的跟进工作,同时配合采购方开展项目全过程管理的相关工作,确保编制成果质量达到最佳效果。
3.人员变更
在服务期限内,项目人员应相对稳定。中标方须指定2名签收人,代表中标方签收采购方发出的任务书。签收人需持供应商法人授权委托书报采购方备案,授权有效期与双方签订的框架合同期限一致。更换授权签收人须提前30个工作日向采购方提出书面申请。
(二)服务期限要求
1.中标方应在签署合同后1个月内提交开题报告,采购方将修改意见反馈给中标方后,中标方依据修改意见认真修改、补充。
2.中标方应在签署合同后3个月内提交初步成果,采购方将修改意见反馈给中标方后,中标方依据修改意见认真修改、补充。
3.中标方应在签署合同后6个月内提交项目中期成果,征求各相关部门的意见,并依据中期成果审查意见对成果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
4.中标方应在签署合同后12个月内协助采购方开展并通过项目专家评审,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完善,按合同要求提交最终成果。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固定资格要求:
1.投标方须先行注册为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招投标系统平台供应商。
2.投标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新增资格要求:
1.投标方须具有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或城乡规划编制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若投标方提供的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的,则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若投标方提供的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未在有效期内,则提供原住建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扫描件。因机构改革原因,本次采购中对已到期的城乡规划资质证书视同继续有效)。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转包。
四、评标定标方法:综合评分
本次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表见附件。
五、商务需求
(一)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12个月内完成。
(二)服务地点:光明区。
(三)报价要求:
1.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由投标方根据采购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标,报价总价作为中标供应商与采购方签订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内不作调整。
2.投标方应当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投标。
3.投标方的报价不得超过项目预算金额。
4.投标方的报价,应当是本项目采购范围和采购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
5.投标方应充分了解项目的位置、情况、道路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期限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6.投标方不得期望通过索赔等方式获取补偿,否则,除可能遭到拒绝外,还可能将被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可能影响其以后参加政府采购的项目投标。各投标方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报价的风险。
(四)付款方式:
项目按合同相关规定进行分期付款。完成开题报告后向中标方支付合同总费用的30%;中标方提交中期成果并获审查通过后,向中标方支付合同总费用的40%;在中标方提交通过审查的最终成果后,向中标方支付合同总费用的30%。
(五)违约责任:
1.中标方提供的成果不能通过采购方组织的审查,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
2.中标方未经采购方书面同意,将采购方所委托完成的任何工作转包或分包给任何第三人的,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
(六)项目售后要求:
1、售后服务内容
在售后服务期限内提供相关咨询、协调和项目审报等技术支持。
2、售后服务要求
(1)投标方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详细的售后服务承诺书;
(2)安排专人负责售后技术支持,并提供其联系手机、电话、传真、Email;如人员需要调整应及时通知采购方;
(3)按采购方要求完成售后服务。
3、售后服务期限
本项目最后成果提交采购方后即进入售后服务期,要求由中标单位提供 1 年的技术支持。
(七)其他
项目成果经过最终审查并结题后,采购方将组织召开项目专家评审会,所需场地租金、专家评审费等费用包含在项目总费用中。
响应方式:投标人在2022年7月1日(周五)下午18:00前,将投标文件(只接受PDF文件格式,将所有资料合并为一个PDF文档。)通过我局网站提交(新用户请在本网页点击“供应商注册”录入信息,待完成单位资料审核后,点击“供应商登陆”报价并上传标书)。逾期响应的视为放弃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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