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4-19
浙能绍兴滨海热电集中供压缩空气工程项目配套的厂外压缩空气管网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ZJTY1019047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浙能绍兴滨海热电集中供压缩空气工程项目已由绍兴市柯桥区行政审批局以《关于浙能绍兴滨海热电集中供压缩空气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绍柯审批投[2019]16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浙江浙能绍兴滨海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项目资本金1.74亿元(由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和绍兴绍能电力投资有限公司分别按88%和12%比例出资),其余部分银行贷款。招标人为浙江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委托招标代理单位为浙江天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配套的厂外压缩空气管网工程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浙能绍兴滨海热电集中供压缩空气工程项目拟建设4台750Nm 3 /min(0.9MPa)汽轮机拖动离心式空气压缩机组,同时建设2台400Nm 3 /min(0.9MPa)电动离心式空压机,以及配套的厂外压缩空气管网。
2.2 招标范围:浙能绍兴滨海热电集中供压缩空气工程项目配套的厂外压缩空气管网工程设计,包括管道路由、勘察、初步设计、技术规范书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等全过程的全部设计工作及现场服务,同时承担与电厂接口的统筹协调和接口设计、与各气用户之间的统筹协调和接口设计。
2.3 建设地点:位于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滨海工业区三期区块,计划于2021年建成。
2.4 服务期限:从中标通知发出之日到工程竣工验收止。
2.5 质量要求:集团达标投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1、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2、投标人具有电力行业工程设计(火力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GC2级资质;
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内(自2014年1月1日以来)至少有1个已投运的火力发电厂工程或压缩空气输送工程设计业绩。应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或能证明业绩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总工程师)
1、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 执业资格;
2、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现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3、设计总工程师近 5 年(自 2014 年 1 月 1 日以来)应具有火力发电厂工程或压缩空气输送工程设计业绩。(业绩必须提供该项目的竣工(交工)验收报告或能证明业绩的其他证明材料的至少一项,以及对应的合同;根据需要提供业主证明,其中必须有一项证明材料能证明项目已完工和项目经理的业绩。)
4、设计总工程师必须具备 高级(工程技术类) 及以上职称。
(三)其他
1、投标人未被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
2、至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3、至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投标人无失信被执行情况,具体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网址 http://shixin.court.gov.cn/ 。
4、招标文件的获取1、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浙能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www.zeec.cn),购买招标文件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未取得“浙能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用户名和密码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单位登记手续。具体登记办法可详见“浙能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客服中心→投标人注册流程”。
2、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9年4月19日9:00至2019年4月25日17:00
3、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支付方式:平台支付。
5、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5月13日10:00。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新世纪大厦26楼(杭州市密渡桥路15号)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浙能商务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宁波市新典路536号
联 系 人:章工
联系电话:13372573857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天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密渡桥路2号白马大厦5楼B座
招标文件出售、平台操作,客服联系电话:0571-85192451、0571-85835371
招标人:浙江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天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4月19日
招标文件购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