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标包三:贵州省贵阳市基层防灾工程—水域救援装备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贵州省
发布时间
2024/06/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736.02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18685417527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贵阳市应急管理局 的标包三:贵州省贵阳市基层防灾工程—水域救援装备E52010020240002YY001003 已于2024年06月04日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昊弘黔韵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 /
评审得分: 79.8700
投标报价: 736.022(万元)
质量:保证合同设备是全新、未曾使用过的,其质量、规格及技术特征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范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工期(交货期):标包三工期:中小型水陆两栖救援车在合同签订后100 个日历日内交货;其他设施设备须在合同签订后60 日历日内交货
项目负责人:孔幸福
项目负责人资质:/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企业业绩(如需要):梅州市蕉岭县项目、陆川县消防救援大队项目、大足区消防救援器材装备增配项目、贵阳市应急局应急救援装备物资项目、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贵阳支队2023 年灭火救援装备集中采购项目(器材)(二次)
项目负责人业绩(如需要):陆川县消防救援大队消防装备采购项目、大足区消防救援器材装备增配项目、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贵阳支队 2023年、灭火救援装备集中采购项目(器材)(二次)

第二中标候选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 /
评审得分: 50.8500
投标报价: 864.00(万元)
质量:(1)设备交付后,招标人将组织履约验收,验收不合格的, 投标人须在招标人规定时间内将全部产品予以更换,投标人 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检测费)及相关后果;更换 后经验收仍不合格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人的中标资 格,终止合同并没收全部 履约保证金,投标人承担由此产生 的违约责任,并将被纳入招标人限制名单。 (2)设备质保期为验收合格之日起不低于 2 年; 车辆质保期为验收合格之日起不低于 5 年。
工期(交货期):森林火灾扑救特类车辆(灭火车)、森林火灾扑救特类车辆(高压喷 雾车)、森林火灾扑救特类车辆(远程供水管线车)、森林火灾扑救特类车辆(隔离带开辟 车)、隔离带开辟机器人、中小型水罐消防车、消防摩托车、排水抢险车、除雪除冰车、中 小型水陆两栖救援车、后勤保障车辆(救援运兵车)、后勤保障车辆(装备运输车)、移动 照明工作平台和应急电源车须在合同签订后 100 个日历日内交货;其他设施设备须在合同签 订后 60日历日内交货。
项目负责人:黎英翔
项目负责人资质:/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520102199311186211
企业业绩(如需要):贵阳市防疫管控智慧门磁设备采购、军民通用装备预征预储、开阳县城市运行管理中心硬件设备采购项目及相关服务采购、贵阳市纪检监察外网建设项目硬件设备
项目负责人业绩(如需要):/

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阳研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 /
评审得分: 47.5300
投标报价: 859.088(万元)
质量:保证合同设备是全新、未曾使用过的,其质量、规格及技术特征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范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工期(交货期):计划总工期(交货期):森林火灾扑救特类车辆(灭火车)、森林火灾扑救特类车辆(高压喷雾车)、森林火灾扑救特类车辆(远程供水管线车)、森林火灾扑救特类车辆(隔离带开辟车)、隔离带开辟机器人、中小型水罐消防车、消防摩托车、排水抢险车、除雪除冰车、中小型水陆两栖救援车、后勤保障车辆(救援运兵车)、后勤保障车辆(装备运输车)、移动照明工作平台(车辆部分)和应急电源车须在合同签订后 100 个日历日内交货;其他设施设备须在合同签订后60 日历日内交货。
项目负责人:陈林
项目负责人资质:/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企业业绩(如需要):遵义市播州区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项目卫星通信系统及背负式应急装备采购项目、贵州医科大学产品销售、室内高清全彩LED 电子显示屏项目、贵州理工学院货物采购项目
项目负责人业绩(如需要):遵义市播州区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项目卫星通信系统及背负式应急装备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中标结果公示2024年06月06日至2024年06月11日 ,在公示期内,对上述中标情况持有异议的,应请先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名称:贵州省应急管理厅)(电话:0851-86891216) 投诉。

招标人: 贵阳市应急管理局(联系电话:18985550269)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18685417527)

重要提示: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文件预览: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中标候选人附件(标包3).pdf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