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南宁工务段2024年汽车运输业务外包询价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2/2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南宁工务段2024年汽车运输业务外包公开询价采购信息公告 (采购编号:WB2024-0221-1号)
一、采购条件
采购人为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南宁工务段,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依据《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业务外包管理办法》、《南宁工务段业务外包采购管理实施细则》,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南宁工务段2024年汽车运输业务外包
2.项目内容:临时租用各类型号货车进行运输,详见附件1:询价函
3.项目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4.外包企业资信要求:
(1)潜在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所投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具有良好信誉 。
(2)潜在供应商2021年来无违法或违规等任何不良行为反映或记录;2021年以来无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不恰当履行合同引起的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无被责令停业或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无经济方面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记录;无客户不良反映;无因自身原因造成责任事故的不良反映。
(3)潜在供应商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4)潜在供应商需在国铁采购平台进行企业用户注册及认证(https://cg.95306.cn/)
三、采购方式
1.本次询价采用公开询价采购方式,所有潜在供应商只有一次报价,按最低价中标法进行评审。
2.公告期为2024年2月21日至2024年2月26日12:00。报价人按询价函具体要求填写报价,报价函与其他所必须提供的材料每页均须加盖公章形成报价文件,详见附件1、2。
3.报价文件信封按规定进行密封,信封封面需注明所投的包件、报价单位名称、报价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报价人在公告期时间内将报价文件通过快递邮寄至: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地洞口路37号材料科,收件人傅工,联系方式0771-2732545。
4.超出公告期报价或未按询价函规定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四、采购方式的变更
1.若报价不足三家,则按流标处理。重新发布采购公告,原报价有效,同时接受其他潜在供应商进行报价。
五、汽车运输计价要求
根据我段点多线长、运输起止点不确定性的特点,拟按车型和运输距离层级划分价格区间,每个价格区间对应每公里的行驶费用;距离的确定按高德地图app两点之间计算的最短距离,如遇多个卸车点或多个装车点,则每个停靠点单独计算叠加;每次运输均按核定满载计算。在国铁采购平台公开询价,以合计不含税最低价确定成交供应商。
其中17.5米车型核定满载33吨;13米车型核定满载33吨;9.6米车型核定满载18吨;6.8米车型核定满载8吨;4.2米车型核定满载5吨;12t起重随车吊核定满载12吨。
六、作业要求
承揽商承担运输责任的期间为货物在起运地交付承揽商时起至货物运至到达地交付收货人时止。我方有权拒绝不具备作业资质的人员及设备从事本项目约定的服务,且对不遵守道路交通安全、铁路运输安全规定的作业行为,有权予以制止,承揽单位应及时纠正,否则,我方有权解除合同。
承揽商在承运中不得中转和配运第三方货物。
每次运输由承揽商提供附件3:运输签认单交由我方起运点、交付点职工签认,我方凭签认单据结算费用。承揽商凭签认单据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交由我方后60日内支付费用。
南宁工务段纪委,0771-2732265
本公告及其他可能发布的相关公告均在国铁采购平台进行发布(https://cg.95306.cn/)。
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南宁工务段
日期:2024年2月21日
一、采购条件
采购人为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南宁工务段,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依据《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业务外包管理办法》、《南宁工务段业务外包采购管理实施细则》,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南宁工务段2024年汽车运输业务外包
2.项目内容:临时租用各类型号货车进行运输,详见附件1:询价函
3.项目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4.外包企业资信要求:
(1)潜在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所投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具有良好信誉 。
(2)潜在供应商2021年来无违法或违规等任何不良行为反映或记录;2021年以来无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不恰当履行合同引起的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无被责令停业或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无经济方面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记录;无客户不良反映;无因自身原因造成责任事故的不良反映。
(3)潜在供应商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4)潜在供应商需在国铁采购平台进行企业用户注册及认证(https://cg.95306.cn/)
三、采购方式
1.本次询价采用公开询价采购方式,所有潜在供应商只有一次报价,按最低价中标法进行评审。
2.公告期为2024年2月21日至2024年2月26日12:00。报价人按询价函具体要求填写报价,报价函与其他所必须提供的材料每页均须加盖公章形成报价文件,详见附件1、2。
3.报价文件信封按规定进行密封,信封封面需注明所投的包件、报价单位名称、报价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报价人在公告期时间内将报价文件通过快递邮寄至: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地洞口路37号材料科,收件人傅工,联系方式0771-2732545。
4.超出公告期报价或未按询价函规定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四、采购方式的变更
1.若报价不足三家,则按流标处理。重新发布采购公告,原报价有效,同时接受其他潜在供应商进行报价。
五、汽车运输计价要求
根据我段点多线长、运输起止点不确定性的特点,拟按车型和运输距离层级划分价格区间,每个价格区间对应每公里的行驶费用;距离的确定按高德地图app两点之间计算的最短距离,如遇多个卸车点或多个装车点,则每个停靠点单独计算叠加;每次运输均按核定满载计算。在国铁采购平台公开询价,以合计不含税最低价确定成交供应商。
其中17.5米车型核定满载33吨;13米车型核定满载33吨;9.6米车型核定满载18吨;6.8米车型核定满载8吨;4.2米车型核定满载5吨;12t起重随车吊核定满载12吨。
六、作业要求
承揽商承担运输责任的期间为货物在起运地交付承揽商时起至货物运至到达地交付收货人时止。我方有权拒绝不具备作业资质的人员及设备从事本项目约定的服务,且对不遵守道路交通安全、铁路运输安全规定的作业行为,有权予以制止,承揽单位应及时纠正,否则,我方有权解除合同。
承揽商在承运中不得中转和配运第三方货物。
- 结算约定
每次运输由承揽商提供附件3:运输签认单交由我方起运点、交付点职工签认,我方凭签认单据结算费用。承揽商凭签认单据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交由我方后60日内支付费用。
- 异议申诉
南宁工务段纪委,0771-2732265
本公告及其他可能发布的相关公告均在国铁采购平台进行发布(https://cg.95306.cn/)。
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南宁工务段
日期:2024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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