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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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0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双信封)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惠州港荃湾港区5万吨级液体散货码头项目施工(工程编号:惠公易建市直﹝2024﹞086)于2024年08月15日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招标文件,现按招标文件要求,以补遗书形式发布最高投标限价及对招标文件部分内容进行修改: 一、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肆亿零柒佰零伍万伍仟叁佰元整(¥407055300.00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陆佰肆拾叁万叁仟伍佰捌拾玖元整(¥6433589.00元)及暂列金额人民币壹仟柒佰壹拾贰万叁仟肆佰叁拾肆元捌角(¥17123434.80元)。 二、惠州港荃湾港区5万吨级液体散货码头项目施工招标工程量固化清单已编制完成,现以补遗书形式通知各投标人。 三、原上传的招标文件附件“(评审稿)图纸”有修正。具体的修正内容以此次上传的附件“图纸”资料文件为准,请投标人登录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重新下载后作为编辑投标文件的依据。 四、经研究,原招标文件P16“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5“③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上查询公开信息的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网页打印件”变更为“③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提供行政主管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或网页查询打印件”。 五、本补遗书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招投标系统发布,默认投标人已确认收到,投标人无需另外回函确认。若本补遗书所述内容与招标文件有不符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
招标人:惠州港投公用码头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惠州市柏亨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26日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