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某设备海上任务服务保障采购意向公告
金额
1200.00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10/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200.00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为便于供应商了解采购信息,根据《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某设备海上任务服务保障的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需求概况 | 初步技术参数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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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某设备海上任务服务保障采购 |
采购内容:拟采购租赁海洋科调船及海上任务保障服务
采购数量:1项
主要功能或目标:主要包括租赁海洋科调船3艘并提供相关服务保障,其中3000吨级1艘、1500吨级1艘、500吨级1艘,根据海上任务实际需求选用其中1艘、同时2艘或同时3艘,为海上试验期间的通讯及人员生活提供保障,辅助海上布标、气象水文测量等试验活动的开展。
需满足的要求:采购供应商为采购单位登船试验技术人员购买相关保险,提供海试期间人员食宿等基本生活保障;采购供应商为采购单位指定地点提供海试设备仓储场所、设备车辆运输、码头吊车吊装服务,以及试验技术人员车辆运送服务;采购供应商为采购单位聘用水手,负责下水设备打捞,保障参试设备顺利回收;采购供应商根据采购单位要求,提供海试设备城市间运输租车、装卸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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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所提供的船舶须为自有船舶(以所有权证书为准)或具有合法运营权的船舶(须提供与船东签署的船舶光租协议或运营协议); 2、船舶须为科学调查船或特种用途船(以海事主管机关签发的船舶证书记载的船舶类型为准,且持有海事局签发的有效法定证书),船舶航区至少为非近海航区; 3、3000吨级船舶要求 (1)设计排水量不小于3000吨或船舶总吨不小于2500吨,总长不小于 70 米,型宽不小于 14 米; (2)定员不小于 45 人(其中试验技术人员不低于25 人); (3)自持力不小于 30 天,续航力不小于 5000 海里; (4)配备起重机或折臂吊,安全负荷不低于5吨;艉部配有 A 架,安全负荷不低于10吨; (5)配有水文或者地质绞车,配有艏部侧推和打捞救生艇;配置海上辅助作业小艇1艘,长度不低于4.5米; (6)配有全套通讯导航设备,卫星电话、S波段和X波段雷达、GPS、测深仪、GMDSS等设备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7)拥有宽阔的试验甲板,可搭载科学试验方舱。 4、1500吨级船舶要求 (1)设计排水量不小于1200吨或船舶总吨不小于900吨,总长不小于 60 米,型宽不小于 8 米; (2)定员不小于 35 人(其中试验技术人员不低于20 人); (3)自持力不小于 30 天,续航力不小于 4000 海里; (4)配备起重机或折臂吊,安全负荷不低于2吨;艉部配有 A 架,安全负荷不低于5吨; (5)配有水文或者地质绞车,配有艏部侧推和打捞救生艇;配置海上辅助作业小艇1艘,长度不低于4.5米; (6)配有全套通讯导航设备,卫星电话、雷达系统、GPS、测深仪、GMDSS等设备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5、500吨级船舶要求 (1)设计排水量或船舶总吨不小于400吨,总长不小于 40 米,型宽不小于 8 米; (2)定员不小于 20 人(其中试验技术人员不低于10 人); (3)自持力不小于 15 天,续航力不小于 1500 海里; (4)配备龙门吊和侧吊,龙门吊起重力不小于3吨,侧吊起重力不小于2吨; (5)配有水文或者地质绞车,配置海上辅助作业小艇1艘,长度不低于4.5米; (6)配有全套通讯导航设备,卫星电话、雷达系统、GPS、测深仪、GMDSS等设备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 1,200.00 | 2024年11月 | 无 |
注:1.本次意向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可以通过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联系人:张小川
联系方式:0532518586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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