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ZTHHJW2023-121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信号配件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4/2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ZTHHJW2023-121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信号配件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ZTHHJW2023-121)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ZTHHJW2023-121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信号配件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信号配件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详见附件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技术要求: 包件1转辙机配件应满足国家标准和铁路有关行业标准及技术条件: 1、TB/T 1477-2005 ZD6系列电动转辙机; 2.GB/T 25338.1-2010 铁路道岔转辙机 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具备采购物资生产供应能力的生产商。 2、报价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 3、直流电动机必须具有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及微电机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报告;(动、静接点组)必须具有铁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信号检测站检测报告;必须具有半金属摩擦带、金属摩擦带检测报告。 4、须提供近两年本项目同类产品在铁路企业的供货业绩(中标通知书或订货合同) 5、报价单位须具有铁路道岔转辙设备国家铁路局生产许可证,并经CRCC认证。 6、接点组需取得CRCC备案证明。 包件2-4: 包件2 :1.减速器配件质量须满足TB/T2845.1-2019车辆减速器第1 部分《钳夹式减速器》中规定的的技术标准,并具有原厂整机CRCC认证证书。 2.减速器机械部件所使用的钢材应符合GB/T 699、GB/T 700和GB/T 3077标准的规定。制动钳须满足GB/2585《铁路用热轧钢轨》标准的规定,制动钳的钢轨钢号须用U71,U74或U71Mn。3.减速器气动部件应符合JB/T 6378-2008《气动换向阀技术条件》、JB/T 5923-2013《气动气缸技术条件》、JB/T 1555《驼峰专用气动系统技术条件》标准的要求。4.减速器配件作为车辆减速器的重要组成部分,须与呼和浩特铁路局驼峰既有在用的T.JK3B-50、T.JK3A-50、T.JK2B-50、T.JK2A-50车辆减速器相配套。 包件3报价产品需满足GB/T3853-1998《容积式空气压缩机验收试验》规定的检验标准,与既有设备匹配。 包件4:ZK4配件必须符合TB/T2860.2-2011 电空转辙机 第2部分 ZK4型转辙机中规定的的技术标准,并具有原厂整机CRCC认证证书,满足铁路信号使用质量性能指标,与既有设备匹配。 资格要求: 1.报价人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依法纳税,具有采购物资(设备)生产、制造或销售资格的生产商或授权经销商,授权经销商应提供制造商相关资料及经销授权委托书。 2.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具有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其产品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3.质量保证能力:报价物资须具有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或产品认证检测报告);如没有检测报告的物资,须在报价文件中进行材质、功能等描述说明,并附产品图片,要求提供实物的须提供实物。 供货业绩要求提供近两年同种(类)物资销售证明。 4.包件2:报价产品须具有车辆减速器设备整机CRCC认证资质。 5.包件3:报价企业需具备空气压缩机系统及附属机电设备的维修、安装及保养业务能力的相关资质证书,需负责采购配件的更换等工作。 6.包件4:报价企业需取得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生产企业许可证及ZK型电动转辙机整机需通过CRCC认证产品。 7.履约信用:报价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没有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或仲裁;近两年不存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未处于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报价人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3年4月29日 08:00至2023年5月5日 17:00(北京时间)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采购报价交易平台)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采购文件。
5. 报价文件的递交
5.1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9日 09:00,报价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国铁采购平台 (电子采购报价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报价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电子采购报价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同时在国铁采购平台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
邮 编: /
联 系 人:周树平
电 话: 13624712566
传 真: /
电子邮件:/
网 址: /
开户银行:/
账 号: /
8.其他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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