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2-09-21】
塘李小学围墙改造工程经有关部门批准,决定公开招标选定施工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工程基本情况
1.工程名称:塘李小学围墙改造工程;
2.建设地点:义乌市塘李小学;
3.工程概况:新建边坡及栏杆,新做围墙、楼梯及排水沟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预算造价:52.9459万元。
4.工程质量:符合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5.施工工期: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发出的书面通知为准);
二、报名条件
1.企业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一级建造师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打印电子注册证书后并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且使用有效期满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 根据浙江省建设厅《浙建〔2015〕3号》文件及《关于调整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办理流程的提示》要求,浙江省外投标人须完成进浙备案手续。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自投标截止日起向前24个月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5.根据《关于在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应用信用报告的通知》(义行服管〔2017〕17号)规定,信用等级为E类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以招标人在资格审查时查询的上一个月企业信用等级为准;
6.根据《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法规〔2018〕457号)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的实施意见》(义行服管〔2018〕23号)规定,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惩戒对象)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以招标人在资格审查时间查询的网站信息为准)。
7.根据金华市住建局 “关于公布第一批建筑企业资质动态核查限期整改企业名单的通知”(金市建建[2021]12号)要求,被列入“限期整改企业名单” 的企业,整改期内不得参与被公布整改资质项的投标。是否完成整改以金华市住建局发文为准。
8、投标人在中标公示期前没有下列不良行为:①被义乌市市级行政主管部门、执法监督部门、招投标监管部门处理(或处罚,以下简称处理)而处于暂停投标资格期的,或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义乌市建设局列为限制市场准入的,或被义乌市建设局列入严重失信黑名单的或被清退出义乌市建筑市场期间的;②被浙江省省级行政主管部门下文处理而处于暂停投标资格期的、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清退出建筑市场的;或被浙江省建设厅列入严重失信黑名单的。③被国家级行政主管部门下文处理而处于暂停投标资格期的、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建设部列入失信黑名单的。
三、报名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报名资料于2022年9月21日--- 2022年9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前往义乌新纪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财务室(义乌市望道路289号5楼)报名受理处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等资料,招标文件工本费100元,售后不退。
四、报名资料(须按顺序装订成册,带原件核对,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义乌市建设工程施工投标承诺书》、投标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拟派项目负责人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项目经理B类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6、投标单位的联系人、联系号码及QQ邮箱。
注:投标人应对以上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于提供资料不符合要求或不全的视为资格预审未通过,不能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五、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六、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现场评分法》
七、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开标时间 :2022年9月27日9 时00分;
开标地点:义乌市望道路289号5楼(义乌新纪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八、其他
1、开标定标会议,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浙江健康码(绿码))或其授权委托人(凭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浙江健康码(绿码))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否则视为放弃投标。
2、为应对冠状肺炎疫情,做好疫情防护。建议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前来报名或参加开标时提供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都戴好口罩及手套,且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及浙江健康码(绿码)!!
3、为应对冠状肺炎疫情,做好疫情防护。根据开标当天投标单位的签到顺序,选取签到最后三名的投标人进入开标室,参加开评标活动,其他投标单位在递交完投标文件并签到后,直接返回。监标人由招标人在签到最后三名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
招 标 人:义乌市塘李小学 招标代理:义乌新纪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老师 联 系 人:孟工
电 话:13566710131 电 话:15868921976
附件: 义乌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投标承诺书及投标承诺书.docx义乌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投标承诺书及投标承诺书.docx
附件: 塘李小学预算、图纸及招标文件.rar塘李小学预算、图纸及招标文件.rar
\n报名工程名称\n | \n | \n工程编号\n | \n | |||
\n投标人名称\n | \n | \n资质、等级\n | \n | |||
\n法定代表人\n | \n | \n电话\n | \n | \n公司传真\n | \n | |
\n公司总经理\n | \n | \n电话\n | \n | \n备用联系电话\n | \n | |
\n联系人\n | \n | \n电话\n | \n | \n手机号码\n | \n | |
\n企业有效\n扣分值\n | \n | \n扣分依据(文件名)\n | \n | |||
\n拟派人员\n | \n姓名\n | \n专业、等级或职称\n | \n岗位证书号\n | \n身份证号\n | ||
\n项目经理\n | \n | \n | \n | \n | ||
\n投标人承诺\n1、我单位已认真阅读了本项目的招标公告等相关资料,对其全部内容和要求有实质性了解,并对这些内容表示理解且无任何异议,接受其全部内容及要求,承诺本单位的投标文件已经完全响应并符合其全部条件和要求,愿意参加投标并愿意中标;\n2、自愿接受义乌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以下简称建设招标中心)的管理,并严格遵守建设招标中心制定的招投标管理制度、规范和纪律。\n3、我单位承诺自觉维护义乌市招投标市场秩序,且无《义乌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违法违规行为管理办法(暂行)》(义公共资源办〔2012〕37号)规定第七条之情形。\n4、不转让、出借、涂改、伪造资质(资格)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其他单位(个人)以我单位(本人)名义承揽工程。\n5、不与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围标,不以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n6、我单位承诺参与本次投标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三十四条规定之情形。\n7、投标时,投标文件中相关资料均真实、有效,不弄虚作假。\n8、不低于企业成本价投标,不恶意过高报价,不扰乱招投标的正常秩序。\n9、严格遵守开标会议纪律,不在开标会场吵闹、滋事,服从工作人员指挥。\n10、按照法律法规、义乌市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进行异议和投诉,不越级投诉(信访、举报),不无理投诉(信访、举报)。如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n11、若中标,我单位承诺按招标文件规定办理后续事宜(如配备项目部人员,按招标文件规定将相关原件报送招标人核查等);\n12、若中标,我单位承诺保证按规定派驻管理人员及投入机械设备,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容、质量、安全标准及有关施工技术规范、规程、强制性条文和安全文明施工规定完成全部工作量,精心组织,按图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决不无故拖延工期;\n13、我单位承诺保证按时支付建筑工人工资,杜绝建筑工人上访事件。\n上述承诺事项已认真逐项核对,均表达我单位真实意见,愿承担任何责任。若有任何弄虚作假内容或未遵守上述约定的,经查实后,愿意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招标人可据此不予退还我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以做该工程损失的赔偿(如没收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不能弥补由于其被判失去中标权而给招标人造成报价的差额损失的,同意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如我单位违反上述承诺事项,无条件接受公共资源办或相关监管部门作出的任何管理和处理决定,并自愿承担一切不利的后果。\n \n法定代表人(签名): 投标人(盖章):\n 日期: 年 月 日\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