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忻州市分公司2025年旺季氛围营造宣传物料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西省
发布时间
2024/12/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吴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华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黄娟13994261840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20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24
公告正文
1.采购条件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忻州市分公司2025年旺季氛围营造宣传物料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忻州市分公司,采购代理为华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拟按比选方式组织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忻州市分公司2025年旺季氛围营造宣传物料采购项目。
  2.2采购内容:

  品目

  材质

  尺寸

  单位

  控制单价(元)

  推拉贴

  不干胶

  10×10

  套

  1.5

  吊旗

  铜版纸250克

  45×30

  张

  2

  铜版纸250克

  28×35

  张

  1.8

  主题堆头

  KT板异型

  180×275

  套

  540

  主题海报

  铜版纸250克

  57×84

  张

  6

  临街玻璃贴

  超透贴

  200×100

  块

  165

  车贴

  车贴覆膜

  29×21

  张

  3

  详细内容见比选采购文件及技术规范书。本次采购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3采购期限:本次采购按照由招标人统签框架协议,由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忻州市分公司按照框架协议选用供应商并通过采购合同实施。框架协议有效期三个月。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承担本项目实施的单位。
  3.2投标人能够按招标人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够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3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具有良好资金、财务状况。
  3.4投标人具有下述情况之一,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3.5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诚实的商业道德。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7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省分公司、忻州市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的投标人投标。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与分包。。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潜在供应商请于2024年12月17日至2024年12月20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工作时间(北京时间),在招投标云服务线上购买采购文件。
  4.2获取方式:关注微信公众号“招投标云服务”,选择“投标服务”—“获取采购文件”—“提交报名信息”—“支付文件费”—“项目经理审核通过”—“获取文件”,文件费500元,售后不退。此方式文件费由公众号商户代收。
  4.3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须上传的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联系人、联系方式、电子邮箱。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4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太原市长风街705号和信商座19层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忻州市分公司
  地址:山西省忻州市五台山北路(新建北路开发区1号)
  联系人:吴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华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长风街705号和信商座19层 
  联系人:黄娟、郭增林、程素萍
  电话/传真:13994261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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