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防护用品院内招标的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4/11/0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关于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 防护用品院内招标的公告
为保障母婴健康,推动落实《陕西省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2023-2025)》,加快我市消除母婴传播工作进程,有效阻断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近期计划针对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防护用品(防护服、护目镜、防护面罩)进行院内招标采购,有意者请于规定时间之前在基层保健科进行报名登记。
一、供应商报名时提交资料要求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法人授权书、产品质量体系认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二、供应商参加招标时提交资料要求
1、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书、《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及注册登记表【准】字;进口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及注册登记表【进】字(原件或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公章的复印件)。
2、提供产品制造厂商或产品总代理商(包括区域代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如果是产品总代理商(包括区域代理)出具的授权书,应附制造厂商对总代理商(包括区域代理)出具的授权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厂家直投不需提供产品授权。
3、投标一览表,包括所投产品名称(注册证名称)、品牌、型号(规格)、单位、报价、产地。
4、需提供与所投产品同品牌同型号产品陕西省内用户名单(列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必须至少附一份可核实的陕西省内销售合同主体、中标通知书或发票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6、招标时需提供本次报价一份,要求密封并在密封包装处注明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码等信息。
三、公告时间
公告时间:2024 年11月07日— 2024年11月13日。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1、受理报名及递交材料时间:2024年11月07日至2024年11月13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5:00,节假日休息)。
2、报名地点:咸阳市妇幼保健院基层保健科
3、联系人:马老师 联系电话:33698391
咸阳市妇幼保健院
为保障母婴健康,推动落实《陕西省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2023-2025)》,加快我市消除母婴传播工作进程,有效阻断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近期计划针对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防护用品(防护服、护目镜、防护面罩)进行院内招标采购,有意者请于规定时间之前在基层保健科进行报名登记。
一、供应商报名时提交资料要求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法人授权书、产品质量体系认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二、供应商参加招标时提交资料要求
1、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书、《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及注册登记表【准】字;进口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及注册登记表【进】字(原件或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公章的复印件)。
2、提供产品制造厂商或产品总代理商(包括区域代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如果是产品总代理商(包括区域代理)出具的授权书,应附制造厂商对总代理商(包括区域代理)出具的授权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厂家直投不需提供产品授权。
3、投标一览表,包括所投产品名称(注册证名称)、品牌、型号(规格)、单位、报价、产地。
4、需提供与所投产品同品牌同型号产品陕西省内用户名单(列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必须至少附一份可核实的陕西省内销售合同主体、中标通知书或发票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6、招标时需提供本次报价一份,要求密封并在密封包装处注明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码等信息。
三、公告时间
公告时间:2024 年11月07日— 2024年11月13日。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1、受理报名及递交材料时间:2024年11月07日至2024年11月13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5:00,节假日休息)。
2、报名地点:咸阳市妇幼保健院基层保健科
3、联系人:马老师 联系电话:33698391
咸阳市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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