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沙河镇乡村振兴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一期)项目【蔬菜食品加工基地】工程总承包(EPC)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0/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c06202409300122-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资格预审不通过单位名单
项目编号: EC06202409300122-
项目名称: 沙河镇乡村振兴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一期)项目【蔬菜食品加工基地】工程总承包(EPC) 1标段
沙河镇乡村振兴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一期)项目【蔬菜食品加工基地】工程总承包(EPC)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应当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2、拟派项目经理应持有注册壹级建造师证(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必须为电子证书并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壹级建筑师证或注册壹级结构师证;造价、安全、施工、材料、质检(量)等人员,应满足项目实际需求。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三年度(自 2021 年至 2023 年,企业成立不足三年,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状况表(加盖公章)。4、业绩要求:投标人自 2019 年 9 月 30 日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止(5 年),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指满足下列其一即可: 一、单项合同建筑面积 40000 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合同金额 16000 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EPC)类似工程。 二、同时具备以下二种类型业绩: (1)单项合同建筑面积 40000 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合同金额 16000 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类似工程。 (2)单项合同建筑面积40000 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工程合同金额 200 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设计类似工程。 【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EPC)类似工程业绩:提供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件,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设计类似工程业绩: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联合体投标,业绩主体应与联合体分工单位一致】。5、信誉要求:投标人自 2021 年 09 月 30 日至 2024 年 09 月 30 日止(3年)投标人社会信誉自查承诺(盖公司公章);投标人在报名时需提供当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本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协议原件扫描件);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以下要求: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家,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人无效。
不通过单位
不通过单位预审结论
宙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玖度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未通过

2024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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