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5-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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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华澳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兰州市生态环境局西固分局的委托,对西固区大气污染源调查取证项目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SHA-JZXCS-2025-001号
2.项目名称:西固区大气污染源调查取证项目
3.采购预算:12.00万元
4.采购内容:西固区大气污染源调查取证项目依托无人机全域航拍的优势及地面强大的技术支持,进行全方位、全角度、全时段的立体监管新模式,以“机防”代替“人防”,建立无人机全域监管平台。
使用无人机对西固区内及周边的企业、施工工地、影响大气质量的焚烧垃圾、焚烧秸秆、道路扬尘 、小煤炉 、工业污染、工地扬尘 、四烧、垃圾裸露、土方裸露、砖瓦窑等突出问题进行进行不规则、不定时航拍取证,提供地面拍摄取证增值服务。
5.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① 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② 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③ 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④ 提供良好的财务状况证明材料。(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度财务报表/自发布公告之日起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提供一项即可);
⑤ 社会保障资金:投标人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自投标截止之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投标人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
⑥ 依法缴纳税收:提供自投标截止之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充足的证明材料;
⑦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
⑧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时间成立不满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中、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2%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2%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2%的扣除。
4)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中的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所列的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文件
1、文件获取起止时间:2025年01月14日至2025年01月20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文件时需提交以下资料:须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获取不提供),以上资料均须扫描成PDF文件并加盖公章发送至邮箱(379667557@qq.com),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将磋商文件发送至获取人邮箱。
3、售价:磋商文件费用:300.00元。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1月24日13时30分
2、开标时间:2025年01月24日13时30分
3、地点:兰州市生态环境局西固分局会议室
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兰州市生态环境局西固分局
地址:兰州市西固区公园路418号
联系人:周婧
联系方式:153790806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甘肃华澳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白银路街道庆阳路161号民安大厦B塔23楼2301-5室
联系方式:177976510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向
电话:17797651045
2025年0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