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玉塘街道关于购买光明交警大队(含光明车管所)营房建设项目土地整备交通辅助服务的公告
金额
8.91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2/03/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8.91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玉塘街道关于购买光明交警大队(含光明车管所)营房建设项目土地整备交通辅助服务的公告


玉塘街道关于购买光明交警大队(含光明车管所)营房建设项目土地整备交通辅助服务的公告

(实施购买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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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购买光明交警大队(含光明车管所)营房建设项目土地整备交通辅助服务
实施购买后公开的信息 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共有3家供应商参与投标该项目:深圳市美丽狮连锁实业有限公司报价为89100元、深圳市鹏锦翔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报价为89400元、深圳市繁昌运输实业有限公司报价为89700元。
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经采购小组审议,三家报价公司的资质情况均符合要求,故采用低价中标的原则,最终选定的供应商为:深圳市美丽狮连锁实业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承接主体)名称:深圳市美丽狮连锁实业有限公司
项目成交金额:89100元

服务内容和承诺:

1.定期派专人负责车辆检查保养及维修工作,及时做好安全隐患的处理;
2.保证提供的交通辅助服务车辆已经办理了相关的车辆保险并在保险有效期内(包含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为100万元、盗抢险、驾驶员险、乘客险、无过错损失补偿险、自燃自爆险、挡风玻璃险及交强险等);
3.交通辅助服务费用应包括车辆的购置税、保险费、发票税和车辆的日常维护及年检费用、燃油费等一切相关费用,其他任何费用与采购单位无关;
4.提供的交通辅助服务车辆性能要求能够满足采购单位工作的需要,安全性、可靠性高,随车工具和各项证件附件齐全有效;
5.提供的交通辅助服务车辆应当符合道路交通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可行驶车辆,并办理好年审、绿标等相关手续,以及其他符合正常使用条件的使用车辆;
6.若交通辅助服务车辆经排查确实无法使用的,采购单位可要求服务供应商及时更换服务车辆使用;
7.协助完成采购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
8.服务期限为6个月。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玉塘街道公共事务中心(土地整备部)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办事处二办二号楼土地整备部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755-23405062

传真: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2022.3.15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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