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岳阳市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胥家桥综合物流园首开区配套道路工程三标(景观绿化工程-灵感山路路侧绿化带)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配套道路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灵感山路路侧绿化带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规范编制检测两型产品残疾人就业环境标志产品信用贷款日常养护病虫害防治原资料燃料设备节能产品环保产品栽培苗木栽植地被类苗木绿化种植绿化养护树坑开挖回填种植土土质改良PVC塑料透气管制作安装DN110人工打孔安装大树应搭支架支撑浇水除草除虫防冻抬剪保洁除渣知识产权保护新零件部件场地铺装小品绿化植物给排水维护养护灌木类苗木丛生型灌木绿篱用灌木乔木类苗木景观树阵主景观和特大乔木种植坑开挖基肥草花花带土球碎石瓦砾珍珠岩腐质土呋喃单高锰酸钾樟脑丸材料乔木运输乔木种植维护服务产品运输保险保管项目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培训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管理备件备品费货物装卸费保险费技术指导费拆除工程
金额
763.68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2/07/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1088184-20220627-55
预算金额386.35万元
招标公司岳阳市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杨龙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鑫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荀智勇0730-8229860
中标公司湖南省来滨生态农业有限公司382.88万元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双峰县千木园林绿化有限公司380.8万元
中标联系人毛栋林13873861221
公告正文
胥家桥综合物流园首开区配套道路工程三标(景观绿化工程-灵感山路路侧绿化带)中标(成交)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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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年7月13日 | |||||||||||||||||||||||||||
岳阳市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胥家桥综合物流园首开区配套道路工程三标(景观绿化工程-灵感山路路侧绿化带)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于2022年07月08日结束,现将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 |||||||||||||||||||||||||||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 | |||||||||||||||||||||||||||
采购项目名称:胥家桥综合物流园首开区配套道路工程三标(景观绿化工程-灵感山路路侧绿化带) | |||||||||||||||||||||||||||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岳财市采计[2022]000032号 | |||||||||||||||||||||||||||
代理机构名称:湖南鑫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采购项目编号:1088184-20220627-55 | |||||||||||||||||||||||||||
预算金额:3,863,558.60 元 | |||||||||||||||||||||||||||
采购项目内容与数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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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供应商来源 | |||||||||||||||||||||||||||
邀请供应商的情况 | |||||||||||||||||||||||||||
1、供应商产生方式:(√)公告邀请 ( )供应商库抽取 ( )采购人、专家推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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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磋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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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中标(成交)供应商及主要标的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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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 | |||||||||||||||||||||||||||
收费标准:双方协商 | |||||||||||||||||||||||||||
代理服务费总金额:46362 元 | |||||||||||||||||||||||||||
五、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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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产生方式注明是随机抽取或自行选定;参与过程注明是确定供应商、谈判或全过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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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质疑 | |||||||||||||||||||||||||||
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如对此公告有异议的,请于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 |||||||||||||||||||||||||||
七、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
1、采购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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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购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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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采购代理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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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磋商文件-初稿2.doc磋商文件-初稿2.doc
政府采购HUNANXINRUIPROJECTMANAGEMENTCO.,LTD湖南鑫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XR
湖南鑫瑞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鑫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人:岳阳市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编号:HNXR-2022-01010政府采购编号:岳财市采计【2022】000032号采购项目名称:胥家桥综合物流园首开区配套道路工程三标(景观绿化工程—灵感山路路侧绿化带)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四章采购需求34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25第二章磋商须知5第一章磋商邀请2目录2022年6月
2、政府采购计划号:岳财市采计【2022】000032号1、采购项目名称:胥家桥综合物流园首开区配套道路工程三标(景观绿化工程—灵感山路路侧绿化带)项目一、项目概况湖南鑫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岳阳市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胥家桥综合物流园首开区配套道路工程三标(景观绿化工程—灵感山路路侧绿化带)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第一章磋商邀请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37
(2)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1)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委托代理编号:HNXR-2022-01010
包名 | 品目分类 | 品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元) | 最高限价 | 代理服务费限价(元) |
1 | B021502 |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 1 | 项 | 3863558.6 | 3863558.6 | 46362元 |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2)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三、供应商资质要求:2、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
(2)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1)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湖南信用网”(http://credit.hunan.gov.cn/)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网站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禁止投标记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打印件加盖公章)。2、特定资格:(6)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供应商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4)供应商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复印件;
此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政府采购活动。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②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湘财购〔2022〕17号,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也可通过在金融机构办理电子增信取得对应信用星级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和电子卖场交易,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注:①如投标人具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投标人具有“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磋商文件售价:0元/份。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湖南鑫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岳阳市岳阳楼区金鹗东路223号通海大楼2栋)。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从2022年6月27日起至2022年7月4日止,每天9:00-17:30(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获取招标文件的材料要求:法定代表人持单位介绍信及身份证或投标人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到招标代理公司统一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七、联系方式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六、质疑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湖南鑫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岳阳市岳阳楼区金鹗东路223号通海大楼2栋)。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2年7月8日9时30分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7月8日9时30分
附件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0730-8259860联系地址:岳阳市岳阳楼区金鹗东路223号通海大楼2栋采购代理机构:湖南鑫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杨龙联系电话:18528358086采购人名称:岳阳市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年月日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湖南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合作银行及联系人名单附页1磋商须知前附表第二章磋商须知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规定 |
一、说明 | ||
第二章第1.1款 | 采购项目 | 胥家桥综合物流园首开区配套道路工程三标(景观绿化工程—灵感山路路侧绿化带)项目 |
第二章第2.1款 | 采购人 | 名称:岳阳市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杨龙联系电话:185 2835 8086 |
第二章第2.2款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称:湖南鑫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0730-8259860 |
第二章第2.3款 | 供应商的邀请方式 | ☑ 发布公告□ 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 |
第二章第3.1款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4)供应商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复印件;(5)供应商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6)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特定资格:(1)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湖南信用网”(http://credit.hunan.gov.cn/)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网站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禁止投标记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打印件加盖公章)(2)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注:①如投标人具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投标人具有“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②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湘财购〔2022〕17 号,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也可通过在金融机构办理电子增信取得对应信用星级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和电子卖场交易,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政府采购活动。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
第二章第6.1款 | 联合体形式 | ☑ 不接受□ 接受 |
第二章第6.2款 | 对联合体各方的要求 | 无 |
第二章第7.1款 | 现场勘察 | ☑ 采购人不组织□ 采购人组织,时间: 地点: 联系人: |
第二章第8.1款 | 采购进口产品 | ☑ 本项目拒绝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已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购买进口产品 |
第二章第9.1款 | 政府采购强制采购:1、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2、其他。 | □ 否☑ 是,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标注“★”的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须取得《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
第二章第9.2款 | 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 ¨ 否þ是,列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取得《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时,应给予5%-10%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5 %,按所投产品金额占总投标报价的比重同比折算(如所投产品金额占总投标报价的 10 %,则扣除比例为 0.5 %);(2)采用综合评分法时,对于技术和价格分,应分别给予总分值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技术 4 %分、价格 4 %分,按所投产品金额占总投标报价的比重同比折算(如所投产品金额占总投标报价的 10 %,分别给予技术 0.4 %分、价格 0.4 %分的加分);(3)采用竞争性谈判时,应给予5%-10%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5 %,按所投产品金额占总投标报价的比重同比折算(如所投产品金额占总投标报价的 10 %,则扣除比例为 0.5 %)。(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标注出列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且取得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并将该部分产品单独列表且计算该部分产品占总投标报价的比重,否则本项不加分。 |
第二章第9.2款 | 政府采购优先采购“两型”产品 | ¨ 否þ是, 采购产品为《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内的,应给予4%-8%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4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期数《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第十一批)内的,显著标注出清单中所投产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清单或目录所在页复印件),并在(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中)提供相应数据。 |
第二章第9.2款 | 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 1、给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6 %。2、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
第二章第9.2款 | 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参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中给予小型、微型企业扣除比例标准。应当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和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
第二章第9.2款 | 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 þ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应同时在招标公告中注明)。□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20% (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3% (工程项目为1% —2%)的扣除,本项目不做具体扣除4、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4.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4.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5、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
第二章第9.2款 | 优先采购特别约定 | 企业同时属于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只能选择享受一项优先采购,不重复享受政策。 |
第二章第9.6款 | 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 | 有融资需求的,可向本附表附页1所列银行咨询或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 |
第二章第9.6款 |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 有履约担保或融资担保需求的,可向本附表附页2所列担保机构咨询或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格式见附页3。 |
二、磋商文件 | ||
第二章第10.2款 | 磋商文件的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无 |
第二章第11.1款 | 提供磋商文件期限 | 2022年6 月 日至2022年 月 日(北京时间) |
第二章第12.1款 |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 2022年 6月 日9时 30分(北京时间) |
三、响应文件的编写 | ||
第二章第16.4款 | 采购项目预算 | 人民币3863558.6元(超过此价格投标无效) |
第二章第17.3款 | 非制造商的证明文件 | ☑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响应。)经销、或代理投标货物、或为投标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 |
第二章第18.1款 | 样品提供及样品提交的时间、地点 | ☑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提交的样品: ,提交的时间: 、地点: 。 |
第二章第19.1款 | 磋商保证金 | ☑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 |
第二章第20.1款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90 日(日历日) |
第二章第21.1款 | 响应文件副本份数 | 一式叁份(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 ||
第二章第22.2款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采购项目响应文件政府采购编号: 委托代理编号: 供应商名称: 在 2022 年 7 月 8 日(星期 五 ) 9 时 30 分之前不得启封 |
第二章第24.1款 | 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 | 湖南鑫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五、响应文件的磋商与评审 | ||
第二章第25.2款 | 磋商小组组成 | 磋商小组构成: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专家2人; |
第二章第31.2款 | 评审因素和标准 | 见附页4 |
第二章第31.3款 | 最后报价调整 |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20% (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 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3% (工程项目为1% —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本项目不做要求。 |
第二章第31.5款 | 技术、商务、价格得分或总得分调整 | 符合第二章第9.1款规定,按第二章第31.6款规定及本款分值调整:1、环境标志产品:技术加分=技术分值×加分比例×(环境标志产品最后报价÷最后总报价);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环境标志产品最后报价÷最后总报价)。 |
第二章第31.5款 | 技术、商务、价格得分或总得分调整 | 2、两型产品:商务加分=商务分值×加分比例×(两型产品最后报价÷最后总报价);技术加分=技术分值×加分比例×(两型产品最后报价÷最后总报价);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两型产品最后报价÷最后总报价)。 |
第二章第31.6款 | 多处或部分获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计算方法 | 1、符合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政策的,产品只能享受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等产品优惠中的一项(由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选择并填报政策功能编码,评审时进行加分)。2、供应商享受支持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发展政策优惠的,可以与同时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等产品优惠中的一项累加。3、同一项目中部分产品属于优先采购政策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价格扣除或加分(按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占总报价的百分比调整)。 |
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 | ||
第二章第37.1款、 | 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 《中国湖南岳阳市政府采购网》 |
第二章第39.3款 | 履约担保 | ☑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履约担保的金额为: 履约担保形式:银行保函 |
七、其他规定 | ||
第二章第42.1款 | 其他规定 | 无 |
岳阳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合作银行及联系人名单: | |||
信用担保机构 | 联系人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华融湘江银行岳阳分行财源支行咨询(电话:0730-8852901)或登陆湖南省政府采购网查询。 | 李莅 | 财源支行行长 | 13874998873 |
华融湘江银行岳阳分行财源支行咨询(电话:0730-8852901)或登陆湖南省政府采购网查询。 | 孙永恒 | 客服经理 | 13807300518 |
华融湘江银行岳阳分行财源支行咨询(电话:0730-8852901)或登陆湖南省政府采购网查询。 | 李建湘 | 客服经理 | 15973018898 |
华融湘江银行岳阳分行财源支行咨询(电话:0730-8852901)或登陆湖南省政府采购网查询。 | 季芳 | 分行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 | 13307302811 |
编号: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附页3湖南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信用担保机构名单附页2
信用担保机构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中国投资担保公司 | 何嘉 | 010-88822659/13718642233 |
湖南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 蔡建雄 | 0731-84172390-201/15573193555 |
湖南农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 彭球邓霞英 | 0731-89761702/13875980906 0731-89761706/13574125851 |
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鉴于你方与(以下简称供应商)于年月日签定编号为的《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在年月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采购人):
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工期限届满后日内。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数额为元(大写),币种为。(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2)。(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2.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
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五、免责条款4.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七、保函的生效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六、争议的解决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政府采购招标文件“中标贷”推广介绍附页4年月日保证人:(公章)
平台渠道,利率优惠:相比其他渠道的同类贷款,银行针对中标贷给出的利率优惠力度更大。信用贷款,无需抵押:凭中标通知书,中标合同即可申请,无需抵押。在线申请,快捷方便:中标企业用CA证书即可登录中标贷平台,进行在线申请。银行贷前、贷中调查需要的企业相关资料,都可以在线提交。一、中标贷的特点中标贷是银行、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以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合同为载体,以财政支付为保障,以企业参与公共资源交易形成的信用为融资依据,向中标企业发放的信用贷款。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所有在岳阳市成交的政府采购类项目,中标企业都可以通过中标贷平台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
登录工具:企业CA(湖南CA办理电话:0730-8181828)或https://hnyy.biddingloan.com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中标贷平台,登录入口:二、中标贷的操作专用产品,放款快速:银行提供专用产品匹配中标贷,中标企业提交中标合同、约定还款账号等关键资料后,符合条件的,不超过15天即可放款。
16673063296,陈工0730-2966626,张女士三、业务咨询电话http://ggzy.yueyang.gov.cn/uploadfiles/202009/20200917151230447.pdf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办事服务-政府采购-【中标贷手册V1.2.4】,或下载贷款申请:详见“中标贷操作手册”。
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附页5-2符合性审查表投标人有一项资格证明未提交,或资格证明有重大瑕疵,或提供虚假资格证明的,视为无效投标。资格性检查。根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附页5-1资格性审查表
序号 | 资格性审查内容 | 合格标准 | 投标人 | ||
序号 | 资格性审查内容 | 合格标准 | |||
1 | 参加投标的人员(符合要求,投标人授权代表应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可只提供身份证)) | 查验复印件加盖公章 | |||
2 | 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五证或三证合一) | 查验复印件加盖公章 | |||
3 | 中小企业声明函 | 查验复印件加盖公章 | |||
4 |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湖南信用网”(http://credit.hunan.gov.cn/)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网站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禁止投标记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打印件加盖公章) | 查询复印件加盖公章 | |||
5 | 结论 |
序号 | 符合性审查内容 | 投标人 | ||
序号 | 符合性审查内容 | |||
1 | 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 |||
2 | 响应文件不满足本章第27.1款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 | |||
3 | 报价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 | |||
4 | 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 |||
5 | 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 | |||
6 | 结论 |
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1.适用范围一、说明磋商须知正文附页4-3评标因素和标准表
第二章第1.2.3款 | 评审因素 | 权值 | 评分标准 | |
第二章第1.2.3款 | 价格 | 20分 |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 | |
第二章第1.2.3款 | 商务(30分) | 类似业绩 | 20分 | 近3年(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企业具有类似项目绩,每提供一个计5分,最多20分(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
第二章第1.2.3款 | 商务(30分) | 投标人综合信誉实力 | 6分 | 投标人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认证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及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并处于有效期,每个计2分,共计6分;(提供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第二章第1.2.3款 | 商务(30分) | 投标文件编制 | 4分 | 投标书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顺序编制,有目录、编页码,整洁清晰无涂改,没有缺漏项,价格数量等计算准确的,计4分;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 |
第二章第1.2.3款 | 技术(50分) | 服务方案 | 12分 | 根据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的服务设想,服务方案进行评分,项目实施方案规划详细、分工明确、准备充分的计12分,实施方案整体基本完善的计9分,实施方案简约,表述笼统的6分,只提及未详细说明的计3分。 |
第二章第1.2.3款 | 技术(50分) | 项目认知程度 | 10分 | 根据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的服务内容重点难点的分析、解决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对项目现场情况最熟悉,养护重点及难点思路清晰,有针对性建议的计 10分,实施方案整体基本完善的计7分,实施方案简约,表述笼统的5分,只提及未详细说明的计2分。 |
第二章第1.2.3款 | 技术(50分) | 安全保障措施 | 10分 | 根据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安全保障措施情况(包括作业安全及自然灾害预防等内容)进行评价,安全措施完善的计10分,方案整体基本完善的计7分,整体方案简约,表述笼统的4分,只提及未详细说明的计2分。 |
第二章第1.2.3款 | 技术(50分) | 日常养护方案 | 10分 | 根据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服务内容拟定的日常养护服务方案进行对比评价,养护方案内容制定详细,考虑全面,养护标准高的计10分,部分表述详实略有简约的计7分,整体方案简约,表述笼统的5分,只提及未详细说明的计2分。 |
第二章第1.2.3款 | 技术(50分) | 病虫害防治方案 | 10分 | 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拟定了病虫害防治方案,且对日常防治及定期全面治理安排详细,服务标准较高的计10分,部分表述详实略有简约的计7分,方案简约表述笼统的4分,只提及未详细说明的计2分。 |
第二章第1.2.3款 | 合计 | 100 | ||
第二章第1.2.3款 | 说明:1、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应当诚信守法、公平竞争。如有以提供虚假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虚假技术参数响应、虚假制造商产品彩页、虚假业绩、虚假证书等)、隐瞒失信信息等谋取中标的行为,一经发现,将报行政监管部门严肃查处。2、如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工程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2.5“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资料、燃料、设备、产品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2.4“磋商小组”是指依据财政部《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组建,依法依规履行其职责和义务的机构。2.3“供应商”是指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邀请的供应商通过磋商须知前附表所述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含资格证明资料),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集中采购机构和其他采购代理机构。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定义
3.1供应商应当符合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2.9“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2.8“节能产品”或者“环保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两型产品”是指湖南省财政厅发布的《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的产品。2.7“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2.6“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
(l)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3.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1)联合体各方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含承担工作及工作量比例);3.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满足本章第3.1款资格条件要求及第3.3款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5.1供应商代表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具备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具备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5.授权委托4.1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4.参与磋商的费用(3)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2)与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3)除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l)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义务、工作、合同工作量比例;6.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符合本章第3条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6.1除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本次谈判采购不接受为联合体形式的供应商。6.联合体形式
8.采购进口产品7.3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7.2勘察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勘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己负责。7.1供应商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对采购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的现场考察。7.现场勘察(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9.3产品同时属于“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两型产品”的,评审时只有其中一项能享受优先待遇(供应商自行选择,并在报价文件中并填报相关信息及数据);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可以与同时属于“环境标志产品”及“两型产品”中的一项重复计算。9.2对“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以及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实行优先采购,按照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有关政策规定,评审时进行价格扣除或加分。实行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的优惠率见磋商文件前附表。9.1对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且属于应当“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按照规定实行强制采购。实行政府采购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见磋商文件前附表。9.政府采购政策支持8.2本章第7.1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本项目采购活动不限制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竞争性磋商。8.1除磋商文件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10.1磋商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10.磋商文件的组成二、磋商文件9.6供应商有融资、担保需求的,具体办理流程可向磋商须知前附表所列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询问。9.5符合本章第9.1款、第9.2款规定的,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9.4同一项目中部分产品属于优先采购政策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价格扣除及加分。
10.2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在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明确。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第二章磋商须知第一章磋商邀请
12.1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11.2供应商应持磋商文件前附表规定的资料领取或购买磋商文件。11.1磋商文件的提供期限自开始发出之日起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具体提供期限见磋商文件前附表。11.磋商文件的提供期限10.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任何对磋商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响应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14.一般要求三、响应文件13.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13.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顺延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3.1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13.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15.响应文件的组成14.5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14.4响应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电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14.3计量单位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未列明时应默认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14.2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14.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
(5)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4)施工实施方案(3)供应商的资格证明资料(2)联合体协议(格式)(1)磋商响应声明15.1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5.3磋商文件规定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供应商应当在《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中对应内容注明。15.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书面形式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9)最后报价(8)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它资料(7)报价一览表及分项价格表(6)提供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资料和清单表
16.4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采购项目预算或其计算方法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6.3响应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变动价格提交的报价将被认为是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16.2供应商应按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格式填写。16.1供应商应当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和范围,以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16.报价15.4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无论成交与否,其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18.1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供应商在磋商时提供样品的,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18.样品提供17.3除磋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不是供应商制造或拥有的,则必须提供经销、或代理采购货物、或采购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17.2如果供应商为联合体,则应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证明文件、联合体协议。否则,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17.1供应商应提交满足本章第3.1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7.供应商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9.3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无效。19.2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交纳磋商保证金,其交纳的磋商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9.1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磋商保证金的,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保证金形式交纳,不得以现金方式交纳。磋商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本章第20.1款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一致。19.磋商保证金(2)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与响应文件中提供样品的型号、规格不一致的。(1)未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时间、地点提交的;
(4)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3)确定成交结果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资料的;(1)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19.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上缴本级财政国库:19.4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定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21.1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装订成册,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磋商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和副本有差异时,以正本为准。21.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20.1响应文件有效期见磋商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响应文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计算。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20.响应文件有效期(6)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5)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22.2响应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2.1响应文件应密封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盖供应商单位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22.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四、响应文件的递交21.3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一式两份,可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但需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21.2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章处盖单位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任何加行、涂改、增删,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旁边签字。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
24.1供应商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指定的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24.响应文件的递交与接收23.2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23.1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该通知应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23.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22.3响应文件如果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和加写标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26.响应文件审查25.2磋商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组成。磋商小组组成见招标文件前附表。25.1磋商程序:响应文件审查、磋商(包括澄清)、响应文件评审、提出成交供应商。其中,磋商按本章第30.1款或者第30.2款情形进行。25.磋商程序五、响应文件的磋商与评审24.2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由供应商代表当场查验响应文件的密封状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当场拆封响应文件。
27.2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由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规定认定。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27.1实质性响应是指响应文件(包括首次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与磋商文件要求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偏离。偏离指不满足、或不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27.实质性响应26.3响应文件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供应商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26.2符合性审查:对响应文件(包括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6.1资格性审查:根据本章第3.1项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对响应文件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条件。
(4)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3)应交未交磋商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磋商保证金缴纳形式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2)联合体不符合本章第3.2款规定的;(1)供应商不具备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或存在本章第3.3款情形的;28.1磋商小组在对资格性和符合性进行审查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无效响应,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28.无效响应
29.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该要求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9.澄清(7)响应文件不符合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磋商文件规定及要求的。(6)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5)报价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4)响应文件不满足本章第27.1款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
30.2本章第10.2款明确磋商文件实质性变动内容的,磋商小组可以组织多轮磋商。在每一轮磋商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情况,对磋商文件的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作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变动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以书面形式要求响应文件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应当根据本章第26.2款规定对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审查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轮磋商,也不得要求提交最后报价。(2)磋商文件明确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认为磋商文件无需发生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不另行通知。(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小组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30.1本章第10.2项未明确磋商文件实质性变动内容的,或者磋商文件明确了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内容,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认为磋商文件无需发生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应当直接与响应文件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就价格组织多轮磋商。30.磋商29.2最后报价计算错误修正的原则:最后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分项报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分项报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分项报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分项报价。
30.6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及磋商小组要求提交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且又未按本章第30.5款规定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30.5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该通知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采购代理机构按本章第19.4款规定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30.4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及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价格扣除情况,磋商小组应召集所有参加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当场开封公布,并由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30.3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或者最后报价应按本章第21.3款规定,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在规定时间内密封递交给磋商小组。(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商的最后报价进行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最后报价计算价格得分,具体价格扣除比例见磋商须知前附表。31.3最后报价调整。磋商小组以各供应商最后报价为基础,按照符合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的相应条件,对供应31.2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本采购项目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见磋商须知前附表。31.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价。31.响应文件评审30.7磋商文件在磋商过程中未发生实质性变动的,参加磋商供应商的次轮报价不得高于上轮报价,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32.1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32.提出成交供应商31.7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评分,并按照政府采购优惠政策对最后报价进行价格扣除和技术、商务、价格加分后,汇总各供应商的总得分。31.6涉及多处或部分获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其多处或部分享受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的计算方法见磋商须知前附表相关规定。31.5涉及政府采购政策优惠对供应商分值进行调整的,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调整供应商的技术、商务、价格得分或总得分。31.4本次采购价格分采用承诺响应报价,响应报价承诺得10分,未响应其投标无效。
34.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在本章第37.1款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4.磋商终止33.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33.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33.确定成交供应商库〔2014〕214号)和《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所列“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
35.1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5.重新评审(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和《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所列“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一)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36.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供应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36.2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提供虚假资料谋取成交;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采购工作。36.1磋商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36.保密及串通行为
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七)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六)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五)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9.成交通知38.2供应商若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以按法律、行政法规及湖南省财政厅规范性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8.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38.询问及质疑37.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成交结果信息将在磋商须知前附表指定的媒体上公布。37.成交信息的公布
40.1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40.签订合同39.4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章第39.3款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其保证金不予退还。39.3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成交通知书后10日内,应按照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成交的,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39.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9.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二)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一)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0.4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至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40.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分包后分别向他人转让。40.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
42.1磋商文件的其他规定见磋商须知前附表。42.其他规定41.1采购代理机构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41.采购代理服务费七、其他规定(四)违反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
甲方(采购人):乙方(中标供应商):采购编号:一、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本合同为固定价格合同,在合同执行期间,市场价格波动对货物开发、制造等成本的影响不予以考虑。以上价格以人民币进行结算,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第一条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和价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根据成交结果,签订本合同。签订地点:湖南省岳阳市
序号 | 标的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合同金额小写: 大写: |
5、交货过程包括货物的运输、安装、调试到达正常使用等4、乙方提供服务的应当在甲方指定的地点完成。3、交货方式:2、交货地点:1、交货时间:。第二条交货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3、乙方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2、乙方负责产品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1、乙方负责产品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第四条产品运输、保险及保管参考《岳阳市市本级政府公益建设项目全过程投资管控办法》(岳政办发【2018】14号)。在项目建成竣工验收合格前,进度款最多支付合同金额(含经批准的变更金额,下同)的75%,项目结算经财政评审或建设单位组织审核后,最多支付合同金额的85%,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办理竣工决算后,进度款最多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7%(已过保修期的除外),工程保修期为1年,期满后按规定结清余款。第三条工程费用支付方式
①、供应商需提供针对于本项目所需完整的栽培及施工方案;第六条施工及技术服务(含培训)要求:3、由于供应商原因,经验收不合格或抽查不合格的,供应商应负责调换,所发生的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经两次调换后经验收或抽查仍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取违约金。2、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用户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1、签订合同后5日内开始供货和栽植,要求苗木达到种类规格要求,种苗长势健壮,根部带泥并单(桶)株包装,无检疫性林业有害生物(提供植物检疫证)。所有苗木在栽植完毕且符合要求后,才进行最终验收。第五条货物的验收
2、乙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发运合同货物发票金额的110%运输一切险。1、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交货地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总价中。第七条运输和保险③、本工程要求投标人严格按国家相关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组织施工,工程质量确保达到合格等级。绿化种植工程苗木成活率应达到:98%,不成活苗木由承包人负责免费更换,直至成活。绿化养护按《湖南省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定额标准》一级养护管理标准免费养护一年。树坑开挖及回填种植土,土质改良,PVC塑料透气管制作安装、DN110人工打孔安装、苗木栽植及支撑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②、栽植要求:严格按照建设部《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A3_82-2012)文件要求执行
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第九条权利瑕疵担保3、本项目需提供壹年免费维护养护期限,(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计算)投标时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详细维护养护服务方案(需满足接到报修电话后2小时内作出响应,2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维护);2、质保期内,由中标人负责管理维护工作,包括浇水、除草(每月不少于1次)、除虫、防冻、抬剪、保洁、除渣,质保期满验收时苗木成活率须达98%以上。1、供应商应明确承诺:其种植苗木质量保证期不低于一年,即中标人安排人员对所供苗木栽植后至少管理维护1年,以最后一批栽植时间为起始时间。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在不低于本要求的前提下承诺更优质的质保期。第八条质量标准和保证
3、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2、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第十条知识产权保护3、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2、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2、甲方委派人员名单:1、委派人员第十二条双方职责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第十一条保密义务
6、乙方责任:按时、按质、按量交货;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调度管理,接受质量监督部门的监督;做到文明、安全供货,在供货过程中若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和费用由乙方自负;爱护甲方财物,不得损坏,如有损坏,照价赔偿;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对某些物体进行某种破坏时,需征得甲方同意,双方确定费用承担办法后实施。5、甲方责任:协调相应关系,为乙方供货提供便利条件,及时组织货物验收。4、监理公司委派人员名单:3、乙方委派人员名单:
(2)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买卖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1)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2、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缺陷产品负有责任而甲方提出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有权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一)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2、除合同第17条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天按一周计算。)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二)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3)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天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一)合同的中止第十五条合同中止与终止3、除了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2、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改变正负百分之十的范围内追加或减少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第十四条合同的变更
3、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2、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二)合同的终止2、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
3、在合同实施过程中,除非乙方违约,甲方不得指定分包人。2、乙方不得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1、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六条合同转让和分包5、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予以相应补偿。4、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之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1、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后十天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提请调解。第十八条解决争议的方法3、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2、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1、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第十七条不可抗力
第二十条法律适用本合同以及双方来往的与合同有关的信件、传真和其它文件应用中文书写。第十九条合同语言3、如仲裁或诉讼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起仲裁;2、调解不成可以按招标文件前附表中规定下列方式提起仲裁:
1、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向买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责。第二十二条税费2、通知以送到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1、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第二十一条通知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
3、中标通知书;2、乙方的投标文件;1、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指明的书面文件;下列文件属本合同的依据和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二十三条合同文件构成2、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向卖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责。
3、合同有效期至双方均已履行合同项下各自义务止。2、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乙方各贰份,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壹份,采购代理机构壹份。1、本合同在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第二十四条合同生效及文本4、招标文件。
甲方(盖章)授权代表(签字):联系电话:单位地址:签订时间: | 乙方(盖章)授权代表(签字):联系电话:单位地址:开户银行:账 号:签订时间: |
一、采购项目名称:第四章采购需求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通用合同条款”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的“通用合同条款”。二、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1 | 甲方名称、地址 | 岳阳市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 | 项目现场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3 | 履行合同的期限、地点及方式 | 工期要求: 60日历日施工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4 | 质量要求 | 按采购需求中要求执行 |
5 | 响应时间 | 合同约定 |
6 |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 | 支付方式:参考《岳阳市市本级政府公益建设项目全过程投资管控办法》(岳政办发【2018】14号)。在项目建成竣工验收合格前,进度款最多支付合同金额(含经批准的变更金额,下同)的75%,项目结算经财政评审或建设单位组织审核后,最多支付合同金额的85%,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办理竣工决算后,进度款最多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7%(已过保修期的除外),工程保修期为1年,期满后按规定结清余款 。 |
7 | 伴随服务 | 第四章“采购需求” |
8 | 解决争议的方式 | ☑ 诉讼□ 仲裁 |
9 | 合同未尽事项 | 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
苗木要求:以工程量清单中项目名称及项目特征描述为依据(材料、机械规格型号)。四、货物技术参数及说明采购清单(另册详见工程量清单):本项目位于灵感山路退缩绿化带内、面积29568.84平方米,主要内容有道路、场地铺装、小品、绿化植物、电、给排水等。工程内容:胥家桥综合物流园首开区配套道路工程三标(景观绿化工程—灵感山路路侧绿化带)项目
六、施工及技术服务(含培训)要求:3、由于供应商原因,经验收不合格或抽查不合格的,供应商应负责调换,所发生的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经两次调换后经验收或抽查仍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取违约金。2、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用户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1、签订合同后5日内开始供货和栽植,要求苗木达到种类规格要求,种苗长势健壮,根部带泥并单(桶)株包装,无检疫性林业有害生物(提供植物检疫证)。所有苗木在栽植完毕且符合要求后,才进行最终验收。五、苗木验收标准和方法:计划工期:中标人应在采购合同签定后60个日历日内交货并完成栽植
1、供应商应明确承诺:其种植苗木质量保证期不低于一年,即中标人安排人员对所供苗木栽植后至少管理维护1年,以最后一批栽植时间为起始时间。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在不低于本要求的前提下承诺更优质的质保期。七、售后服务的要求:③、本工程要求投标人严格按国家相关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组织施工,工程质量确保达到合格等级。绿化种植工程苗木成活率应达到:98%,不成活苗木由承包人负责免费更换,直至成活。绿化养护按《湖南省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定额标准》一级养护管理标准免费养护一年。树坑开挖及回填种植土,土质改良,PVC塑料透气管制作安装、DN110人工打孔安装、苗木栽植及支撑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②、栽植要求:严格按照建设部《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A3_82-2012)文件要求执行①、供应商需提供针对于本项目所需完整的栽培及施工方案;
2、采购清单中的数量为报价参考数量,实际数量可能会因现场场地的实际情况和景观需要作一定的增减,以采购人书面确定为准。竣工验收时工程量有增减的,按照供应商报价清单中确定的单价相应增减结算价款。1、如采购人提供设计图,要求按设计图种植,没有提供设计图则按采购人的要求种植。(一)投标要求八、种植等相关要求3、本项目需提供壹年免费维护养护期限,(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计算)投标时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详细维护养护服务方案(需满足接到报修电话后2小时内作出响应,2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维护);2、质保期内,由中标人负责管理维护工作,包括浇水、除草(每月不少于1次)、除虫、防冻、抬剪、保洁、除渣,质保期满验收时苗木成活率须达98%以上。
(三)种植要求4、地被类苗木:地被苗木冠型佳。3、灌木类苗木:丛生型灌木要求灌丛丰满、主侧枝分布均匀、主枝数不少于5枝,至少有3枝以上灌高到达规定标准;绿篱用灌木要求灌丛丰满、分枝均匀,干下部枝叶无光秃。2、乔木类苗木:具主轴的应有主干枝、主枝分布均匀,杆径应满足上表中规定的最小尺寸;做景观树阵栽植的乔木分枝高度应相对一致,树高差距不大于0.5m,具有3-5个主枝,杆径应满足上表中规定的最小尺寸;除主景观和特大乔木外,其它植株高度应严格按照上表中所定范围。1、所供苗木应具备生长健壮、枝叶繁茂、冠型完整、色泽正常、根系发达、无病虫害,主干不得有机械损伤,枝干、根系造成机械损伤的,应在伤处截枝截根,以防病菌感染。(二)苗木要求
(四)种植坑开挖及基肥施放方法5、种植时如遇地下管道及井盖等设施,需对种植位置按甲方要求进行调整。4、灌木、草花植为绿篱或花带时应密植。3、高度大于5M以上的大树应搭支架支撑,支架高度及支撑形式应统一。2、乔木应带土球种植,土球直径应为基径的6-8倍,土球厚度应为土球的直径的2/3以上。1、种植土必须质地疏松,保水保肥力好。栽种前应整理场地,清除碎石瓦砾,回填种植土,如有条件可进行土壤消毒。种植土的厚度:乔木土层厚度不少于100cm,灌木不少于50cm,地被不少于30cm。
6、种植土回填后要求:结合第一次浇定根水用根部浇灌液对植物进行灌根处理,根据植物到场的情况可隔2-3天再用灌根液浇灌一次。5、种植土施肥用珍珠岩和腐质土对土壤改良,在回填前将其均匀地倒在种植坑四周,并同种植土拌匀。4、对种植土进行杀菌可用药品有:呋喃单(主要针对虫害)、高锰酸钾(主要针对病菌,其比例为0.3-0.5%)、樟脑丸等。3、底部形状为中间高,两边低的反锅底形状。2、种植坑底部必须排水性能良好。1、种植坑半径应比乔木的土球半径大20-30CM,呈圆柱形。
⑤、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项目所涉及的乔木运输、乔木种植、维护服务、中标服务费以及商务标书规定的其他工作均由中标方负责,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项目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培训、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总价款之内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④、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合同中约定③、本项目的辅材辅件由供应商含在投标报价中,本项目需要的其它未列尽项目由供应商自行列举并报价。②、采购清单中所列为本项目需采购之产品材料。包括苗木栽植,报价为包括所有产品费、备件备品费、运输费、货物装卸费、人工费、保险费、技术指导费、税费以及维护期内的维护费等费用在内的采购人指定地点交付验收的全包干价。采购人不再另付费用。①、产品质量要求:国家有质量标准的必须达到国标,国家没有质量标准的必须达到行业标准,没有行业标准的必须达到企业标准;九、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联合体协议(格式)附件1-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一、磋商响应声明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包含以下九个部分: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
四、施工实施方案附件3-4:其他说明附件3-3:磋商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资料附件3-2:磋商文件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证明资料附件3-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三、供应商的资格证明资料
附件6-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料附件6-1:中小企业声明函六、提供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资料和清单表五、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附件4-2:主要人员简历表附件4-1:施工实施方案说明
九、最后报价八、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它资料附件7-2:分项价格表附件7-1:报价一览表七、报价一览表及分项价格表附件6-3:监狱企业声明函
三、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采购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资料。二、我方提交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份,并保证响应文件提供的数据和资料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一、我方同意在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日内(响应文件有效期)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法律约束力。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政府采购编号:;委托代理编号:)的全部内容,知悉参加竞争性磋商的风险,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磋商响应声明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六、我方在此声明:五、我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保证在获得成交资格后,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四、我方愿意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
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1)受到刑事处罚;2、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1、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四)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1-1: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经营范围:主营:;兼营:经营期限:成立时间:年月日注册地址:注册号:供应商名称:
附件1-2: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特此证明。姓名:性别:年龄: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1,原件)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代理人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本人(姓名、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1)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响应文件;(2)签署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及最后报价;(3)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4)询问、质疑、投诉等相关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经研究,我们决定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申请参加(项目名称)项目(政府采购编号、委托代理编号)的竞争性磋商。现就联合体事宜订立如下协议: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二、联合体协议(格式)日期:年月日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六、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五、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四.联合体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响应文件,参加磋商,履行成交义务和成交后的合同,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三、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响应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磋商和成交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成交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二、(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一、联合体基本信息:(各方公司名称、地址、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姓名)。
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成员二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七、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
盖供应商单位章附件3-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三、供应商的资格证明资料2、联合体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相关规定的,应提交《附件8-2:中小企业声明函》。说明:1、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供应商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
委托代理人 | 邮政编码 | ||||||||
电子邮箱 | |||||||||
上年营业收入 | 员工总人数 | ||||||||
营业执照 | 注册号码 | 注册地址 | |||||||
营业执照 | 发证机关 | 发证日期 | |||||||
营业执照 | 营业范围(主营) | ||||||||
营业执照 | 营业范围(兼营) | ||||||||
基本账户开户行及账号 | |||||||||
税务登记机关 | |||||||||
资质名称 | 等级 | 发证机关 | 有效期 | ||||||
备注 | 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2)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五证或三证合一);(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备注:附件3-2磋商文件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证明资料
附件3-4其他备注:提供第二章磋商须知第3.1款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证明资料的复印件。(2)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1)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湖南信用网”(http://credit.hunan.gov.cn/)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网站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禁止投标记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打印件加盖公章)。2、特定资格:附件3-3磋商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资料
格式自拟投标人对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的具体内容作出响应,提供建设方案:施工实施方案说明附件4-1:四、施工实施方案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①拟任项目经理简历表附件4-2:主要人员简历表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_供应商名称:
姓 名 | 职 称 | ||||
职 务 | 年龄 | 拟在本工程任职 | 项目经理 | ||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 级 | 建造师专业 |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号 | |||||
主要工作经历 | |||||
起止时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 | 工程概况说明 |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 ||
②拟任技术负责人简历表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_供应商名称:说明:1.请提供拟任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身份证、近三个月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姓 名 | 年 龄 | ||||
性 别 | 毕业学校 | ||||
岗位名称 | 专业职称 | ||||
职称证书编号 | 工作年限 | ||||
主要工作经历 | |||||
起止时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 | 工程概况说明 |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 ||
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指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岗位人员。应附岗位资格证书、身份证、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安全员还应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③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简历表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_供应商名称:说明:1、请附拟任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身份证、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
岗位名称 | |||
姓 名 | 年 龄 | ||
性 别 | 毕业学校 | ||
拥有的岗位资格 | 专业职称 | ||
岗位资格证书编号 | 工作年限 |
说明:1、“响应与偏离”应注明“响应”或“偏离”。五、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_供应商名称:
序号 | 磋商文件条目号 | 采购规格/商务条款 | 响应文件的规格/商务条款 | 响应与偏离 | 说明 |
附件6-1六、提供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和清单表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名称:2、属磋商文件规定可能变动的内容在“说明”栏中注明。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6-2日期:企业名称(盖章):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监狱企业声明函附件6-3备注:1、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相关规定。日期:单位名称(盖章):
2、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备注:1、填写前请认真阅读《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相关规定。日期:单位名称(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说明:1、“品目代码”栏按《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规定填写,如B0303拆除工程;报价一览表附件7-1七、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
项目名称 | 政府采购编号 | ||
项目名称 | 采购代理编号 | ||
品目代码 | B021502-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 ||
总报价 | 大写: 元人民币整小写: 元人民币整 | ||
工期(日历天) | |||
项目负责人 | |||
备 注 |
八、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工程量清单及分项报价表附件7-2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盖单位章):
由代理机构现场提供格式填写,不放入磋商响应文件。报价一览表(最后报价)九、最后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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