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21万元
招标联系人丁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孙工15722917396
标书截止时间2024/06/17
投标截止时间2024/06/18
公告正文
淮安市茭陵一站引河上游排涝能力提升工程环境保护综合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淮安市茭陵一站引河上游排涝能力提升工程已由淮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淮发改投资复〔2023〕5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向上争取和市、区两级财政统筹安排,招标人为淮安市城市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环境保护综合技术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项目建设地址位于淮安市清江浦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文旅区和淮安区境内。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
新建大寨河-板闸干渠闸站枢纽、小盐河地涵泵站、淮安区经二路泵站、茭陵一站引河上段泵站、青龙湖泵站,扩建山阳泵站,改建森林公园一体化泵站及穿路涵洞、杨湖泵站,拆建贵阳路闸以及部分河道治理、堤防加固、配套管理设施等。
项目概算总投资金额42700万元。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本次环境保护综合技术服务共分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淮安市茭陵一站引河上游排涝能力提升工程环境保护综合技术服务。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施工期环境监测:根据相关要求组织开展施工期环境监测工作,包括大气环境、声环境质量、地表水水质、生产废水、生活饮用水、生活污水、地下水、底泥、人群健康监测、生态监测等,最终提交《施工期环境监测总报告》和《施工期人群健康监测报告》。
(2)环境保护宣传培训、环境保护技术指导:对工程建设内容、敏感目标进行现场勘查;编制培训讲义,对施工各参建单位进行环境保护教育培训;根据环评及批复要求,对施工现场环保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技术指导;协助甲方做好上级主管部门对本工程环境类的督察(稽查)。
(3)报告编制:编制《施工期“三废”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编制《施工期生态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编制《施工期水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编制《环境保护“三同时”执行报告》、编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
(4)竣工环保验收会议召开、验收材料公示、项目信息填报等工作:开展竣工环保验收调查工作,编制竣工环保验收调查表,邀请相关专家,协助建设单位召开竣工环保验收会议;协助开展验收文件公示及平台信息填报;协助完善环保专项档案资料收集、归类建档与管理等工作,最后交甲方存档。
2.4服务期限:26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环境保护设施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止。(电子投标文件填780天)
2.5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链接诚信库】
(2)业绩要求:投标人2019年5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环境保护技术服务工作(包含竣工环保验收服务或环境监测等工作内容)【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如合同不能反映相关信息的,则需提供相应业主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3)财务要求: / ;
(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同时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和环境类高级职称证书。【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 ;
(6)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 ;
(7)其他要求:
①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后及评标期间查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须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②本次评标结果公示期间,若发现拟中标候选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前3年内存在行贿犯罪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信用管理相关规定报请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提供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的承诺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承诺时间必须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
③本次评标结果公示期间,若发现拟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信用管理相关规定报请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提供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的承诺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承诺时间必须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
④委托代理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提供委托代理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的劳动合同及招标公告发布前近3个自然月中任意1个月的在本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证明【相关资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拟投标人于2024年5月28日至2024年6月17日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填写投标信息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拟投标人须办理淮安市公共资源网上招投标诚信库、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投标诚信库申报具体办法详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导航→操作手册→《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水利工程操作指南》,下载相关文件,准备相关资料。(CA证书办理点:淮安市深圳路16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咨询人:孙女士,电话:4000511606。投标人CA证书激活地点:淮安市深圳路16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联系人及技术支持:丁先生,电话:0517-80996058)。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18日9时30分,电子投标文件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上传;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不见面交易”活动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登录“淮安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观看项目的活动组织,相关要求和说明详见招标文件。
6.踏勘现场及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交通安全等相关责任自负,费用自理。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2.资质证书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3.业绩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4.财务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5.项目负责人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6.其他主要人员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8.其他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8)项规定
9.社会保险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
10.联合体投标人
不接受联合体
11.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12.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3.5款规定

说明:投标人必须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且必须清晰可辨,否则将否决其投标;上述各项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其资格后审不合格;如已中标的,将取消中标人资格,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为C=α×A+(1-α)×B
其中:C—评标基准价;A—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B—剔除被否决的投标以及低于招标控制价85%的投标后,剩余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①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②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剔除最高价、最低价各若干后的算术平均值,剔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剩余投标报价个数×20%(四舍五入取整数值)】,α取0.6,0.65,0.7中的一个;(α由招标人代表通过淮安“不见面”交易大厅进行随机抽取,投标人可通过“不见面”交易大厅在线观看)。
偏差率=(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本次招标特别约定: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而改变(纠正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121万元
7.4分值构成:见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分值
2.2.4
(1)
投标人业绩(12分)
类似项目业绩
投标人自2019年5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建设项目施工期环境保护综合技术服务业绩(至少包含环境监测、环境保护宣传或技术指导、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竣工环保验收中的任意2项及以上服务内容),合同额在80万及以上的每有1个得4分,合同额在80万以下30万以上的每有1个得2分,最高得12分。【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如合同不能反映相关信息的,则需提供相应业主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企业业绩和拟任项目负责人业绩不重复计分,以拟任项目负责人业绩优先。
12分
2.2.4
(2)
服务实施方案(50分)
(1)对项目整体情况的理解
综合考虑投标人对项目整体情况的理解,投标人拟开展的工作与本次招标所包含的工作任务及工作范围一致,且表述清晰。投标人方案设定的最终目标和工作验收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本项最高得4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4分
(2)工作大纲
技术服务工作大纲内容齐全,项目齐全、监测频次符合要求,计划合理可行,重点突出,针对性强得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5分
(3)工作方法与措施
工作方法与措施合理、得当,得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5分
(4)监测点位布设、目的
监测点位布设合理,监测目标清晰明确,得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5分
(5)工作成果
工作成果提交的相关报告全面、及时,并满足专项要求,得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5分
(6)要点分析
要点分析合理、得当,得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5分
(7)现场组织
现场组织与各方的协调措施好得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5分
(8)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
有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的得3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3分
(9)工作管理制度
有完善的工作管理制度的得3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3分
(10)质量管理制度
有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的得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5分
(11)工作进度计划保证
投标方案中针对本次招标所包含的各项工作有非常清晰明确的工作计划,且计划可行,满足招标文件的需求,且符合实际,并且对进度计划的控制提出可行性的保障措施,最高得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5分
2.2.4
(3)
现场服务人员(18分)
项目负责人业绩
自2019年5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担任过建设项目施工期环境保护综合技术服务(至少包含环境监测、环境保护宣传或技术指导、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竣工环保验收中的任意2项及以上服务内容)项目负责人的,每有1个得5分,最高得10分(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如合同不能反映相关信息的,则需提供相应业主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企业业绩和拟任项目负责人业绩不重复计分,以拟任项目负责人业绩优先。
10分
专业服务人员
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人员(不包括项目负责人)具有环境类高级职称的,每有1人得4分,最多得8分。职称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8分
2.2.4
(4)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20分)
l、与评标基准价相同的得20分;
2、偏差每超过评标基准价+l%扣0.5分,最多扣至0分;
3、偏差每超过评标基准价-1%扣0.25分,最多扣至0分;
4、偏差率=(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0分

备注:投标人必须按评分标准中相应的要求提交相关资料且必须清晰可辨,否则不予计分。
8.其他内容
8.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淮安市“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
8.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淮安水利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淮安市城市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解放东路111号河畔花城25层
联系人:丁先生
电话:0517-8375565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56号大唐科技大厦A座高区15层
联系人:孙工
电话:15722917396(公用)
 
招标文件正文.pdf
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审查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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