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广东省韶关市南雄市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建设项目—南雄市城乡供水“三同五化”建设工程(一期)勘测设计更正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9/0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各潜在投标人:
广东省韶关市南雄市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建设项目 —南雄市城乡供水“三同五化”建设工程(一期)勘测设计招标已于2023年9月4日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s://zbtb.gd.gov.cn/#/index)、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公开发布招标公告,现对本项目进行如下更正:
1、原招标公告中
更正为:
2、原招标文件第7页
更正为:
3、原招标文件第31页
“第八条 勘测设计费的支付方式
8.1勘测设计费的支付方法为:
8.1.1承包人提交初步设计报告并经批复后,发包人支付本合同款的30%,累计支付至合同款的30%。
8.1.2承包人提交技施阶段设计文件(图纸、预算书等),发包人再支付本合同款的30%,累计支付至合同款的60%。
8.1.3工程施工期间,发包人根据工程施工进度情况支付勘测设计费,累计支付至合同款的90%。
8.1.4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后,发包人支付至合同款的95%。
8.1.5合同工程竣工验收后,发包人支付至合同款的100%。
8.1.6因勘测设计导致的工程量偏差≥10%,按比例核减支付金额,最终结算价不得超过合同款。
注:因发包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发包人在约定的付款时间内向财政部门提交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发包人已经按期支付,因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等原因导致的逾期不视为发包人逾期付款。”
更正为:
“第八条 勘测设计费的支付方式
8.1勘测设计费的支付方法为:
8.1.1承包人提交初步设计报告并经批复后,发包人支付本合同款的30%,累计支付至合同款的30%。
8.1.2承包人提交技施阶段设计文件(图纸、预算书等),发包人再支付本合同款的30%,累计支付至合同款的60%。
8.1.3工程施工期间,发包人根据工程施工进度情况支付勘测设计费,累计支付至合同款的90%。
8.1.4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后,发包人支付至合同款的95%。
8.1.5合同工程竣工验收后,发包人支付至合同款的100%。
8.1.6因勘测设计导致的工程量偏差≥10%,按比例核减支付金额,最终结算价不得超过合同款。
8.1.7结算时如批复的金额超过500万元,按500万元下浮计算;不足500万元,按实际批复的金额下浮计算。
注:因发包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发包人在约定的付款时间内向财政部门提交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发包人已经按期支付,因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等原因导致的逾期不视为发包人逾期付款。”
4、本更正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凡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与本更正公告不一致之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如招标文件或公告涉及以上内容的,均做修改。
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盖章):南雄市水利建设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广州市云兴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23年9月7日
广东省韶关市南雄市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建设项目 —南雄市城乡供水“三同五化”建设工程(一期)勘测设计招标已于2023年9月4日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s://zbtb.gd.gov.cn/#/index)、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公开发布招标公告,现对本项目进行如下更正:
1、原招标公告中
最高投标限价 | 约500万元 |
更正为:
最高投标限价 | 500万元 |
2、原招标文件第7页
3.2.3 | 最高限价 | 5000000.00元(以最终批复的金额为准) |
更正为:
3.2.3 | 最高限价 | 5000000.00元 |
3、原招标文件第31页
“第八条 勘测设计费的支付方式
8.1勘测设计费的支付方法为:
8.1.1承包人提交初步设计报告并经批复后,发包人支付本合同款的30%,累计支付至合同款的30%。
8.1.2承包人提交技施阶段设计文件(图纸、预算书等),发包人再支付本合同款的30%,累计支付至合同款的60%。
8.1.3工程施工期间,发包人根据工程施工进度情况支付勘测设计费,累计支付至合同款的90%。
8.1.4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后,发包人支付至合同款的95%。
8.1.5合同工程竣工验收后,发包人支付至合同款的100%。
8.1.6因勘测设计导致的工程量偏差≥10%,按比例核减支付金额,最终结算价不得超过合同款。
注:因发包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发包人在约定的付款时间内向财政部门提交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发包人已经按期支付,因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等原因导致的逾期不视为发包人逾期付款。”
更正为:
“第八条 勘测设计费的支付方式
8.1勘测设计费的支付方法为:
8.1.1承包人提交初步设计报告并经批复后,发包人支付本合同款的30%,累计支付至合同款的30%。
8.1.2承包人提交技施阶段设计文件(图纸、预算书等),发包人再支付本合同款的30%,累计支付至合同款的60%。
8.1.3工程施工期间,发包人根据工程施工进度情况支付勘测设计费,累计支付至合同款的90%。
8.1.4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后,发包人支付至合同款的95%。
8.1.5合同工程竣工验收后,发包人支付至合同款的100%。
8.1.6因勘测设计导致的工程量偏差≥10%,按比例核减支付金额,最终结算价不得超过合同款。
8.1.7结算时如批复的金额超过500万元,按500万元下浮计算;不足500万元,按实际批复的金额下浮计算。
注:因发包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发包人在约定的付款时间内向财政部门提交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发包人已经按期支付,因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等原因导致的逾期不视为发包人逾期付款。”
4、本更正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凡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与本更正公告不一致之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如招标文件或公告涉及以上内容的,均做修改。
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盖章):南雄市水利建设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广州市云兴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23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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