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rcg-202409250039
预算金额27.04万元
招标联系人-0731-84683241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天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0731-85118391
中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FRCG-202409250039

二、项目名称:政府采购2024-2026年度芙蓉区公共法律服务(标段一)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湖南楚知律师事务所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东二环1段920荷花园街道办事处601-607室 优惠:8.00% 92.44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政府采购2024-2026年度芙蓉区公共法律服务(标段一)):

服务类(湖南楚知律师事务所)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其他法律服务 政府采购2024-2026年度芙蓉区公共法律服务(标段一) 1、刑事侦查及审查起诉类案件办理,进行法律援助规划和政策研究、咨询及宣传服务;参与法律援助培训、撰写典型案例、法律援助案件评查;对法律援助对象情况信息进行收集、需求评估及法律援助服务质量评估等辅助性动态管理工作。 2、驻法院立案庭窗口坐班岗位1个,工作时间为每月3天,工作内容为在长沙铁路运输法院行政复议窗口,帮助接待群众来访、法律咨询、开展行政纠纷诉前调解等工作。 3、为马坡岭、东岸、东湖等3个街道所辖区域提供社区(村)法律顾问服务。服务区域发生的重大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的涉法事务突发事件,需要提供公共法律服务的,投标人提供的法律服务团队应当及时响应,通过到现场参与调解、提供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文书等方式积极履职。 1、提供法律服务团队在政府顾问单位办理法律顾问事务。 2、就专门问题咨询、征询意见的,在取得政府顾问单位提供的文件资料后,2日内完成咨询事项的处置,报告工作成果,并提供书面意见和建议。事项紧急的,按照政府顾问单位确定的时间和方式,提供意见和建议。 3、政府顾问单位要求代为起草相关法律文书的,在收到相关文件资料后及时办理,在3日内完成代为起草文书。在收到政府顾问单位修改或补充意见后,在政府顾问单位要求的期限内修改完善,如政府顾问单位未作出期限要求的,原则上应在2日内完成代为起草文书。如遇突发、紧急事件,应政府顾问单位的要求,及时派出律师到场出席,提供相关法律服务。 4、所有代为起草法律文书或出具书面法律意见的,均应签字并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 5、案件质量要求: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承办律师为案件质量第一责任人,需按照司法部《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中的“优秀和良好”标准办理案件。案件结案后30日内,按照归档要求完成案件归档。法律援助案件在部、省、市法律援助中心抽检中优良率在70%以上。 合同签订后两年 1、人员标准: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团队在政府顾问单位办理法律顾问事务。2、工作标准:(1)就专门问题咨询、征询意见的,在取得政府顾问单位提供的文件资料后,2日内完成咨询事项的处置,报告工作成果,并提供书面意见和建议。事项紧急的,按照政府顾问单位确定的时间和方式,提供意见和建议。(2)政府顾问单位要求代为起草相关法律文书的,在收到相关文件资料后3日内完成代为起草文书。需修改和完善的,在政府顾问单位要求的期限内修改完善。(3)为服务区域发生的重大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的涉法事务突发事件,提供相关法律服务。(4)刑事侦查及审查起诉类案件。(5)参与法律援助培训、撰写典型案例,并对法律援助对象情况信息进行收集、需求评估及法律援助服务质量评估等辅助性动态管理工作。(6)驻法院立案庭窗口坐班,在法院行政复议窗口,帮助接待群众来访、法律咨询、开展行政纠纷诉前调解等工作。3、案件质量标准:按司法部《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中的“优秀和良好”标准办理案件。案件结案后30日内,按要求完成案件归档。保证法律援助案件在部、省、市法律援助中心抽检中优良率在70%以上。 270,4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赖跃进欧艳莎王慧(采购人代表)吴钢明吴云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甲方支付,甲方向乙方支付代理服务费4056元,项目完成后再由采购人向代理机构支付。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4056万元。收取对象:采购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政府采购2024-2026年度芙蓉区公共法律服务(标段一)):

供应商 资格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 综合得分 得分排名 推荐排名
湖南楚知律师事务所 通过 通过 92.44 1 1
北京盈科(长沙)律师事务所 通过 通过 89.80 2 2
北京天驰君泰(长沙)律师事务所 通过 通过 88.27 3 3
上海市锦天城(长沙)律师事务所 不通过资格性审查,原因是:投标人需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评审不通过
湖南湘军麓和律师事务所 /
湖南权度律师事务所 不通过资格性审查,原因是:投标人需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评审不通过
湖南宇元律师事务所 /
湖南大鲲律师事务所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沙市芙蓉区司法局

地址:长沙市芙蓉区机关大院内

联系方式:0731-8468324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南天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芙蓉区律政服务大楼21楼2111-2113室

联系方式:0731-851183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湖南天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电话:0731-85118391

湖南天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08日


相关附件:
中标通知书.pdf
开标一览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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