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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铁二局工程有限公司广州南沙大岗市政、公建配套板块项目混凝土(二)招标采购(二次)招标公告(G1100000081155323001001)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3/1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01招标公告/资审公告信息
招标公告编号:
ZTEJ深-2023026
招标项目编号:
G1100000081155323001
公告源URL:
https://www.crecgec.com
公告性质:
公告类型: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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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法:
公告名称:
深圳中铁二局工程有限公司广州南沙大岗市政、公建配套板块项目混凝土(二)招标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深圳中铁二局工程有限公司广州南沙大岗市政、公建配套板块项目混凝土(二)招标采购(二次)公告 采购编号:ZTEJ深-2023026 深圳中铁二局工程有限公司广州南沙大岗综合开发市政、公建配套板块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所需混凝土已具备采购条件,现由深圳中铁二局工程有限公司组织公开招标采购。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部概况与招标内容 1、项目概况:本标段承担的主要施工建设任务为:场平面积为49.77 km2;市政道路3条,总长为4.78km,桥梁2座,总长200m;河涌整治长度1.935km;公建配套包括园区规划展览中心、公共体育活动设施、公共教育设施、公共医疗设施、公共文化交流活动服务中心、停车场(库)、公交站、垃圾收集转运站、环卫设施、公共厕所等78249m2,公共绿地39.6km²。 2、招标内容:详见附件一 3、付款条件:采用先货后款,货款分期的方式支付。结算完成后,采购人在收到投标人开具的正式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日内向投标人支付当月结算金额的75%,合同封闭后向投标人支付当月结算金额的20%,剩余5%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1个月内无息支付,每月结算材料款支付以此类推。如发生纠纷,则延后至纠纷最终解决后 30天内付清。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投标人对交付货物质量的保证责任。如采购人出现资金困难,投标人同意给予3个月的付款宽限期,在此宽期间内不视为采购人违约,且投标人不得以此为由中断本项目货物的供应。 付款方式:银行转账和供应链金融(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建行E信通、邮储电子保理、应付账款反向保理等)。 二、技术要求及质保期说明 1、采购物资名称及主要技术指标要求:详见附件二:技术规格书。 2、投标人应提供的技术资料:投标人应保证供应材料的质量可靠,随货提供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原材质保书、第三方检测报告。 3、合同交货计划:按采购人要求交货。详细交货计划和具体供货时间由采购人项目联系人员通知时间为准。 4、投标物资详细的运输和供应方案:投标人交付的物资应按照合同要求交至指定的到货地点;投标人应采用合适有效的运输和货物交付方式,制定保证工程所需物资,按时、按量供应的具体措施。 5、质量保证期:质保期为3个月,自最后一批次供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投标人对所供货物质量终身负责。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及报价说明 1、投标人资格要求 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物资经营范围,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1.2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或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具有取得资质认定的市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物资质量检验报告,并提供2021-2022年的合格物资质量检验报告(混凝土原材及至少两种型号的混凝土试块28天强度检验报告)。 1.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及2021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如不具备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的请进行说明) 1.4供货业绩要求:具有投标物资2019-2021年在同类型项目或国家重点工程项目的供货业绩,并提供至少两份供货业绩的证明材料。(供货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等) 1.5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列入中国中铁或中铁二局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录内。 1.6代理要求: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但必须具有满足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商出具的授权函,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项目的投标,生产商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1.7其他要求:无。 2、报价说明 为采购物资的含税到站总价。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报价表,表中各栏填写齐全(包括运距),运杂费一栏应如实填写。 2.1本次材料采购价格实行浮动单价结算,具体调整方式详见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2.2本次混凝土报价以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2023年1月广州市建设工程价格信息为基础进行报价,具体价格信息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附前表第10项。 2.3所有参与报价的潜在报价人必须在网上进行报价,否则视本次投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电子版发售。潜在投标人须登陆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通过的供应商按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操作流程获取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供应商操作平台找到本次招标所对应的采购信息进行“响应”(响应:经注册、审核后,潜在投标人须登录网站-“供方交易系统(二期)登录”-点击“最新公告”-在“采购信息”中模糊搜索相关标的信息(建议搜索采购编号)-点击相应“项目信息”-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输入密码、确认密码”,点击“提交”-“响应”)。 2、根据所需购买招标文件售价足额现金转入到招标人指定账户,并在汇款单上注明标书款、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包件号,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并将银行转账电子凭证截图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852092930@qq.com),招标组织单位收到信息经核实后,潜在投标人才可以从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标书款汇入以下账号: 账户名:深圳中铁二局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 账号:2011 0101 9220 0009 001 联行号码:103100000018 所属城市:北京市西城区 注:转账时不能选实时到账,选2小时内到账,同时若选不上以上开户行,请查联行号码对应的银行即可。 3、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3月19日09时00分; 招标公告响应截止时间:2023年3月24日17时00分;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23年3月19日09时00分;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23年3月24日17时00分; 4、澄清提问:如有,须在2023年3月25日17时00分前提交。 5、澄清补遗确认:对2023年3月25日17时00分前提交的所有问题,其答复将于2023年3月26日17时00分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澄清补遗)上公布(答复包括对需澄清问题的解释,不包括问题的来源),采购人不再另行通知各位潜在投标人,并视为潜在投标人已知悉澄清内容。 6、潜在投标人须于2023年3月26日17时00分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澄清补遗)上完成确认。 7、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3月31日11时00分,递交方式:邮寄,邮寄地点及联系人: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中心路3333号中铁南方大厦11楼,温健洪:18924607416。开标时间:2023年3月31日11时00分,暂定地点:深圳中铁二局工程有限公司11楼会议室(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中心路3333号中铁南方大厦11楼),网上开标(不组织现场集中开标)。 五、评审: 评审原则:采购人将按照满足釆购人的采购需求且不含税报价总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最终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将对最终价格与市场行情进行比较,如本次报价偏离市场行情,采购人有权拒绝本次招标结果。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同时公开发布。 七、招标人信息及相关联系人信息: 招标人:深圳中铁二局工程有限公司 组织单位:深圳中铁二局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中心路3333号 联系人及电话:温健洪 :0755-83190058(18924607416) 项目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中船大道与中船中路交汇处中铁二局项目驻地 项目联系人及电话:黄礼建:15823637170 八、附件 附件一:招标内容、标书款、投标保证金及限价情况 附件二:技术规格书 附件一:招标内容、标书款、投标保证金及限价情况 招标人:深圳中铁二局工程有限公司 采购编号:ZTEJ深-2023026
注:1、表中为初步设计规格数量,最终规格数量以施工图为准,采购人可根据施工图对以上规格数量进行调整。 2、交货时间及地点具体以采购人的书面传真通知为准。 3、具体规格型号与电商平台不一致的,以标书文件为准。 附件二:技术规格书 1、混凝土原材料要求: (1)水泥:选用强度等级不低于p.o42.5R的普通硅酸盐水泥。其质量符合《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175-1999)的要求;碱含量小于0.60%,C3A含量不超过5%;水泥比表面积≤300㎡/kg(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的80μm方孔筛筛余≤10.0%;水泥与所使用的掺合材料、外加剂等进行复配试验,选用匹配的、性能优良的水泥。 (2)粉煤灰:粉煤灰原材料符合《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T18046-2008)标准中规范的Ⅱ级灰以上标准,且烧失量不大于8%。 (3)矿粉:原材料符合《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微粉》(GB/T18046-2008),《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与施工指南》(CCES 01-2004 2005年修订版)的要求。施工中减少胶凝材料中水泥的用量,掺合材料中对粉煤灰、矿粉等掺合比在不同季节进行调整,胶凝材料中优质磨细粉煤灰的掺量控制在30%以内,粒化高炉矿渣微粉的掺量控制在50%以内。 (4)细骨料:不使用碱活性细骨料,使用中砂,品质符合《建筑用砂》(GB/T14684-2011)的规定,细度模数2.5~2.9符合Ⅱ区颗粒级配。粒径0.06mm累计筛量不小于65%,粒径0.015mm累计筛量不小于95%,砂中含泥量≤1.5%,泥块含量≤1.0%。不得使用氯离子超出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海砂、山砂及风化严重的多孔砂。 (5)粗骨料:不使用碱活性粗骨料,要求使用碎石,品质符合《建筑用卵石、碎石》(GB/T14685-2011),要求级配良好,最大粒径不得大于31.5mm,施工时选用粒径5~25mm的碎石。碎石中氯离子含量≤0.02%,含泥量≤0.7%,泥块含量≤0.3%,吸水率≤1%,针片状含量≤8%。 (6)混凝土拌合用水:混凝土拌合用水,使用不含有影响水泥正常凝结、硬化或促使钢筋锈蚀的饮用水,其品质符合《混凝土拌合用水》(JGJ63-2006)的要求。 (7)外加剂 ①外加剂的质量应符合《混凝土外加剂》(GB/T8076-2008)及相关规范规定。外加剂的使用应符合《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2013)。混凝土中采用的化学外加剂的氯离子含量应小于0.02%。 ②现浇混凝土采用高效减水剂,砂浆减水率不得低于18%。外加剂使用业主设计指定的wy-d 防水抗裂,比例按8-12%要求添加。 2、预拌(商品)混凝土的质量判定,按国家标准《混凝土》(GB/T14902-201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2)规定,在交货地点随机抽样制作试件。试件在标准条件下养护至28天,其抗压强度按《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2010)进行评定,作为交货检验的依据。 |
公告发布时间:
2023-03-19 09:53:06
相关标段(包)编号:
G1100000081155323001001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公告结束日期:
2023-03-24 0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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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19095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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