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连云港区旗台作业区南区混矿堆场一期工程配套设施施工(HKDC-PTSG)标段的公告
连云港区旗台作业区南区混矿堆场一期工程配套设施施工(HKDC-PTSG)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区旗台作业区南区混矿堆场一期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连云港科谊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连云港港地处我国沿海岸线中部,黄海海州湾西南岸、云台山北麓,具有海域宽敞,掩护条件良好、终年不冻、淤积少的优良条件。绿色专业化大宗商品集散中心-“连云港港旗台作业区 30 万吨级码头工程”拟利用剩余岸线 833.5m,建设 1 座 30 万吨级散货码头以及后方陆域配套设施,码头设计年通过能力 5569.7 万吨,其中卸船泊位设计年通过能力 3880.7 万吨。本工程为上述项目的后方陆域配套设施,利用旗台嘴南侧陆域总面积120.4568 公顷;为开展进口矿石保税混矿和中转业务,服务陇海沿线和东北亚地区,本项目依托连云港港30万吨卸船泊位和20万吨级装船泊位及旗台作业区铁路集疏运系统,在旗台作业区南区新建专业化混矿堆场及配套设施,该区域已吹填成陆,总用地面积约 120.46 万平米,堆场容量 433 万吨;规划建设斗轮堆取料机作业的散货堆场和转运站、廊道、铁路场站以及其他配套生产和辅助生产建筑物;本项目须创建省级公路水运平安百年品质工程示范项目和省级平安工地示范工程。陆域场地设计高程+7.0m(连云港零点,下同)。该区域原状为水域,陆域形成结合航道二期工程疏浚一同进行。目前陆域范围已吹填至+6.5~+7.5m,吹填厚度约 5m~11m,吹填料主要为粉土、粘土、砂质粉土等;场区陆域总面积 120.46 万平方米,其中北侧计划建设 2 条斗轮堆取料机作业线、转运站、廊道、铁路场站以及其他配套生产和辅助生产建筑物,南侧做临时堆场。北侧 61.62 万平方米地基采用真空预压法为主,斗轮机基础区联合堆载预压的方案;南侧 58.84 万平方米地基采用插板后利用料堆进行堆载预压的方案。北侧 61.62 万平方米采用真空预压地基处理方案,斗轮机基础区真空联合堆载后采用格栅状水泥搅拌墙进行二次地基加固。首件制格栅墙布置于试验四区,与斗轮机基础拟建位置重合,纵向长度 22.3m,横向宽度 18.3m,拟于试验区进行格栅墙典型施工,确定格栅墙的可实施性及施工参数,并通过监(检)测结果分析格栅墙的变形特征。
2.2 招标范围
本次连云港区旗台作业区南区混矿堆场一期工程配套设施施工项目共设一个标段,即HKDC-PTSG标段,对应招标范围及内容如下:
H2#-H5#转运站、H12#-H14#转运站、H17#转运平台、HBC2ABC廊道、HBC3ABC廊道、HBC7AB 廊道、HBC7CD廊道、HBC8ABC廊道、HBC9AB廊道、HBC9CD廊道、HBC10廊道、H1#-H2#变电所、H1#-H2#变频机房、1#-2#生产污水处理站等辅助配套设施及混矿堆场一期工程(不含地基处理)的BIM技术应用;具体工程量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招标人将随招标文件提供本工程的工程量清单,请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复核,若无疑异,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投标人若存在疑问请书面提出,招标人将以澄清函形式进行澄清,澄清函将发放所有投标人。
2.3 工期要求
(1)本项目工期要求如下:
配套设施施工工期为600日历天,工期以收到质监受理通知为起算起点;
(2)重要节点工期及分段施工时间要求如下:
①收到中标通知书7日内完成施工准备,具备进场施工条件;
②开工150日历天内完成4个转运站、4个廊道等建筑单体土建工程施工;
③开工300日历天内完成招标范围内建筑单体土建工程施工;
④开工300日历天内具备工艺安装、调试施工条件。
(3)因业主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后,工期可以顺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1、投标人应为独立法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4、2014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至少承担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的港口配套工程施工项目,且已交/竣工验收合格;
注:(1)企业业绩要求的时间为2014年1月1日至今,该时间指: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备案的项目结束时间,反映在投标人报表“表5已建工程表”中的合同交/竣工日期,下同;
(2)港口配套工程指的是:港口陆域构筑物或建筑物,下同。
3.2项目经理:
1、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有效的壹级建造师资质等级(港口与航道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已经获得建造师注册证书并注册在投标人;
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处于有效期内;
3、2014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的港口配套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含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
注:(1)项目经理业绩要求的时间为2014年1月1日至今,该时间指: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备案的项目结束时间,反映在投标人报表“表4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中的竣工时间,下同;
(2)港口配套工程指的是:港口陆域构筑物或建筑物,下同。
3.3 技术负责人要求
1、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2、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处于有效期内。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C级及以上级别;
2、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3、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
2、专职安全员配置满足规范要求: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或省级及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本项目须投入不少于4名专职安全员)。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
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 CA 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 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连云港连云区
联系人: 陶明锟
电 话:0518-82385154
招标代理:连云港科谊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连云区中山西路255号鑫源大厦
邮编:222042
电话:0518-82388593
传真:0518-82383401(自动接收)
联系人:仇溆雯
E-mail:295078621@qq.com
二○二四年十月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8、其他
8.1 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8.2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3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申请人投标文件中需要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内容(包括申请人企业业绩、人员资历、人员业绩等),申请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备案或完善相关信息的备案。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3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资格条件与评标办法所涉内容及其证明材料应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包括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本账户信息、资质信息、财务信息、投标人及拟派人员业绩、拟派人员职称、相关执业资格证书信息、有效期等均应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招标文件另有约定除外),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导致《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的,投标人应当按照投标报表对应表格的格式填报补充材料,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和全国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否则相关内容将不作为评审依据,视为缺失。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8.3 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3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
8.4 下载招标文件后请添加招标代理工作QQ,以便于投标文件编制期间的沟通、交流,招标代理工作QQ号为:295078621。已添加QQ的请指定一个本次项目的经办人并通过QQ与招标代理主动声明。
8.5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可给予必要的协助。
8.6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招标文件预约开始时间为:2024年10月31日12时00分;
招标文件预约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7日12时00分;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2日9时0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2日9时3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三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具体室号以现场标牌显示为准)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8.7 若本标段报名申请人数少于3家,则本标段招标人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2024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