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0185202400007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简阳市城区照明设施管护服务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6月0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7-01 09:30:00,更正为:2024-07-04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4-07-01 09:30:00,更正为:2024-07-04 09:30:00。
应采购人要求,现更正招标文件如下:
1、删除招标文件中第五章5.6.2评分标准:安全生产工作方案中“每个子项内容中存在一处缺陷或错误的,在2.5分的基础上扣1分,扣完为止。”
2、招标文件中第五章5.6.2评分标准:人员和技术力量中“1、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的1分,同时具有机电或市政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加1分,本项最多得2分。 2、技术负责人:具有机电中级职称得1分,具有有机电类高级职称得2分,本项最多得2分。”更正为“1、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机电工程或市政工程类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的得2分,本项最多得2分。 2、技术负责人:具有机电中级职称得1分,具有机电类高级职称得2分,本项最多得2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6月18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采购品目: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服务。
2、本项目备案号为51018524210200002129[2024]00123,本项目编号以N5101852024000071为准。预算金额:5872800.00元。最高限价:5872800.00元。
3、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由采购人组织对中标供应商进行每月考核,中标供应商根据每月考核结果向采购人开具增值税发票,采购人在达到支付条件后的15日内向中标供应商支付每月管护经费。服务期结束时,经采购人考核验收合格后 ,达到付款条件起 15 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100.00%。
4、资格条件:(一)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二)在行贿犯罪信息查询期限内,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三)未处于被行政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四)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5、本项目不收取谈判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6、监督机构:简阳市财政局 电话:028-27224330。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简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简阳市城市管理局)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简阳市射洪路南段561号
联系方式:028-272175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简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简阳市印鳌路159号
联系方式:028-270283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付老师
电话:028-27028359
简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0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