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市建设办公室(城建)购买开展公明街道2023年生态文明建设及河湖长制主题宣传活动服务项目的公告
(实施购买前)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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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城市建设办公室(城建)购买开展公明街道2023年生态文明建设及河湖长制主题宣传活动服务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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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
服务标准和要求: 在辖区公园、广场等人流密集处,摆设摊位,开展10场生态文明及河长制湖长制建设现场宣传活动,在辖区所有小区、城中村开展入户宣传,按要求发放河道治理及生态环境保护折页、小礼品等,通过以上知识讲座、展板展示、发放宣传材料、互动问答等多形式开展宣传,向周边居民科普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治理、“散乱污”综合整治、节水、无废城区建设、宁静城区建设等重点工作,引导公众参与治水护水、生态环境保护行动。每次活动安排摄影师拍摄活动照片和视频,撰写活动记录,服务期为1个月。 |
项目预算金额: 58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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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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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城市建设办公室 地址: 深圳市光明区风景路63号 联系人: 周工 联系电话:19520852009 传真: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 2023 年 11月 17日 |
备注:
1、如为邀请招标等非公开招标的,在“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中注明。
2、采购单位根据项目实际填好此表(加盖单位公章),与项目的请示批复件及项目需求书一并交至办事处政府采购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3、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