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宝鸡市中医医院东院区室内空气污染检测治理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3/10/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bjdk-2023-16-cg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黄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大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高女士0917-3800266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25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31
公告正文

宝鸡市中医医院东院区室内空气污染检测治理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BJDK-2023-16-CG)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
一、招标条件
本宝鸡市中医医院东院区室内空气污染检测治理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60.00 万元,招标人为宝鸡市中医医院。本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治理范围包括门诊楼、医技楼、住院楼、教学综合楼项目的墙面、家具、地面、
天花、门及门套窗帘等,不包含地下室、设备用房项目治理监测面积约7.2万平方米。室
内空气污染检测治理内容包括甲醛、苯、氡、甲苯、二甲苯、TVOC、氨七个指标,以及为
完成本项目必须使用的相关设备、药剂和服务(乙方在治理过程中,所使用的药剂等产品应
是具有除醛率CMA检验报告),通过高温熏蒸刺激挥发、喷洒药剂吸附降解等处理方式,最
终使空气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相关“合格”标准和规范要求《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
标准GB50325-2020》,治理完后需提供经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须具有CMA资质)出具的检
测合格报告,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检测点数不少于150个,质保期10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宝鸡市中医医院东院区室内空气污染检测治理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宝鸡市中医医院东院区室内空气污染检测治理服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2.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2.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2.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
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2.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
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2.5《财政部、民政部、中
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2.6陕西
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27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
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2.8《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
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2.9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
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2.10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
采购政策;2.11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资格要求:
3.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
代表人参加投标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法人身份证明书);3.2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
执照或其他组织经营的合法凭证或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文件;3.3供应商须具有室内空气
净化行业甲级施工能力评价等级证书;3.4财务状况证明:提供 2022 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
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
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
许可证或开户备案证明):3.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10月至今已缴存的任意一个月
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6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
明:提供 2022年10月至今已缴存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
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7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
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书面信用承诺函及
网站查询页面截图打印件3.8 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
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9 提供磋商磋商保证金缴纳证明;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
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提供声明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0月19日08时30分到2023年10月25日18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磋商者请于2023年10月19日到2023年10月25日(每
日08时30分至12时00分,14时30分至18时00分,节假日除外)携带被授权人本人身
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介
绍信在宝鸡市金台大道17号科技大厦 525 室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文件工本费5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31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宝鸡市金台大道17号科技大厦527室纸质文件递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31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宝鸡市金台大道17号科技大厦527室
七、其他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宝鸡市中医医院监察室。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宝鸡市中医医院
地 址:宝鸡市金台区宝福路43号
联系人:黄先生
电 话:1819179609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大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宝鸡市金台大道17号科技大厦525室
联系人: 高女士
电 话: 0917-3800266
电子邮件: sxdake@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卫(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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