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98万元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桂财采〔2022〕8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南宁市五象新区第一实验小学2023年6月至7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 备注
1 南宁市五象新区第一实验小学新校区物业服务采购 学校安保及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主要包括:(1)校区公共秩序管理及公共安全防范、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配合做好校区公共安全管理工作;(2)校区大门周边及校内所有公共路面、卫生间、领导办公室等所有公共卫生区域的卫生清洁、垃圾收集、卫生间管道疏通、化粪池清理等清洁保洁服务;(3)校区的门岗值勤、巡查、日常维修保修、公共安全及消防检查、学生接送时间安全、秩序的管理等;(4)校区内公共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的养护管理;(5)校区内车辆秩序管理服务;(6)校区水电工程维护。 198.0000 2023年07月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广西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数额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桂财采〔2021〕61号)有关规定:
一、调整后的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如下:
政府采购货物、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全区统一为300 .万元。政府采购货物或者服务项目,采购金额达到300万元以上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政府采购工程依法不进行招标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的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或者单一来源等采购方式采购。

二、调整后的分散采购限额标准如下:
货物、服务类项目:自治区本级为100万元,设区市、县(市、区)级为50万元;
工程类项目:自治区本级为100 万元,设区市、县(市、区)级维持原标准60万元不变。

三、各市、县人民政府应严格执行自治区调整公布的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不得再自行确定。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南宁市五象新区第一实验小学  

 2023年06月23日























附件信息:

  • 南宁市五象新区第一实验小学2023年6月-2023年7月政府采购意向.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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