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盐城市全面提升城市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率实施方案简本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2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4/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0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27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1、盐城中交上航水环境投资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盐城市全面提升城市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率实施方案简本编制项目,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受盐城中交上航水环境投资有限公司 的委托,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名称:盐城市全面提升城市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率实施方案简本编制项目
3、项目概况:加快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聚焦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效能不高、工业废水与生活污水混合处理等突出问题,以管网全覆盖、污水全收集、能力全提升为目标导向,标本兼治、源头治理,加快完善污水集中收集处理能力,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
3.1项目范围:盐城市中心城区、东台市、大丰区、建湖县、滨海县、阜宁县、响水县、射阳县。
3.2 项目规模:造价约20万。
3.3招标范围及内容:盐城市全面提升城市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率实施方案简本编制项目,涉及盐城市中心城区、东台市、大丰区、建湖县、滨海县、阜宁县、响水县、射阳县等。具体详见项目需求。
3.4服务期:合同签订后10天内完成项目报告编制工作,服从招标人要求执行。
3.5质量:合格。
3.6本工程最高限价:20万元(含6%的增值税)。
3.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为1个标段。
4、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已落实。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
(2)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项目负责人从投标截止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在投标人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投标截止日期为2018年8月*日,则为2018年2-7月养老保险均在投标人本单位缴纳)。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7、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4月21日至2023年4月27日。
8、本项目开标时间为2023年5月5日9时00分。
开标地点:盐城市区第Ⅲ防洪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含黑臭水体治理)项目指挥部一楼会议室(世纪大道与迎宾路交界处西北角)。
9、评标办法为:合理低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0、本工程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4000元整。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现金的方式密封在信封中并加盖公章,与投标文件一起送达。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11、投标报名要求
招标公告发布期间凡具备上述主要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项目投标的申请人于2023年4月21日至2023年4月27日17时前,持单位介绍信到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盐城市世纪大道5号金融城4号楼1103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2、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报名。
13、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招标人:盐城中交上航水环境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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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单位: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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