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新湖派出所原址拆除重建工程永久占用城市绿地、砍伐城市树木事宜的公众意见征询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8/2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绿地和树木保护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就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新湖派出所原址拆除重建工程永久占用城市绿地、砍伐城市树木事宜向公众征求意见,具体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审批单位: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二)申请单位:深圳市光明区建筑工务署
(三)申请事项:永久占用城市绿地4.5㎡,砍伐城市树木2株(均为行道树)
(四)项目位置:光明区新湖街道公常路与楼新四路交汇处西北侧
二、申请理由
经光明区发改局立项批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批准,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新湖派出所原址拆除重建工程因开设永久路口1处,需永久占用城市绿地4.5㎡,砍伐城市树木2株(均为行道树),不涉及古树名木、大树、老树。
三、征求意见时间
2024年8月26日至2024年9月1日
四、意见反馈途径
(一)电话反馈联系人:谢工;电话:88211781;
(二)电子邮箱反馈:cgjjgk@szgm.gov.cn。
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深圳市光明区建筑工务署
2024年8月26日
一、项目概况
(一)审批单位: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二)申请单位:深圳市光明区建筑工务署
(三)申请事项:永久占用城市绿地4.5㎡,砍伐城市树木2株(均为行道树)
(四)项目位置:光明区新湖街道公常路与楼新四路交汇处西北侧
二、申请理由
经光明区发改局立项批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批准,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新湖派出所原址拆除重建工程因开设永久路口1处,需永久占用城市绿地4.5㎡,砍伐城市树木2株(均为行道树),不涉及古树名木、大树、老树。
三、征求意见时间
2024年8月26日至2024年9月1日
四、意见反馈途径
(一)电话反馈联系人:谢工;电话:88211781;
(二)电子邮箱反馈:cgjjgk@szgm.gov.cn。
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深圳市光明区建筑工务署
2024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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