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kfcg-202009010139
预算金额8800.00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长沙市开福区教育局2020年开福区教育系统多功能报告厅信息化设备项目合同公告
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KFCG-GK-202009010139-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开福区教育局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安恒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2020年开福区教育系统多功能报告厅信息化设备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KFCG-202009010139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左/右全频线阵列扬声器 其他音频设备 1、不小于2x8"进口大功率低频驱动单元; 2、不小于1只1.7"进口高音单元 3、额定功率不小于500W(AES)/8Ω 4、特性灵敏度不小于100dB/W/m 5、输出声压级不小于127dB/W/m(Continues);133dB/W/m(Peak) 6、低频截止频率不高于:65Hz;高频截止频率不高于:20KHz 7、单只水平覆盖范围:100°;单只垂直覆盖范围:10°(垂直梯形校正角度≥2-8°) 12 114600
2 左/右线阵列超低扬声器 其他音频设备 1、不小于1×18"长冲程低频驱动单元; 2、额定功率不小于1000W(AES)/8Ω 3、特性灵敏度不小于100dB/W/m 5、输出声压级不小于130dB/W/m(Continues);136dB/W/m(Peak) 6、低频截止频率不高于:35Hz; 7、吊挂点可以承受3T以上的拉力 2 24700
3 线阵吊架 其他材质架类 线阵主音箱配套使用 2 3500
4 左、右全频线阵列扬声器功放 其他音频设备 1、采用D类功率放大电路,效率非常高可达95% 2、额定功率:不小于2×1200W/8Ω,2×2040W/4Ω,2×3460W/2Ω,桥接1×4080W/8Ω; 3、频率响应:20Hz-20kHz ; 4、灵敏度:26/29/32/35dB(可选择); 5、信噪比不小于109dB; 6、阻尼系数( 8Ω,20Hz-200Hz):不小于5000; 7、保护功能:电源欠压保护、功放输出直流保护、过热保护、温度功率控制、过载功率控制。 3 32760
5 线阵超低扬声器功放 其他音频设备 1、采用D类功率放大电路,效率非常高可达95% 2、额定功率:不小于2×1200W/8Ω,2×2040W/4Ω,2×3460W/2Ω,桥接1×4080W/8Ω; 3、频率响应:20Hz-20kHz ; 4、灵敏度:26/29/32/35dB(可选择); 5、信噪比不小于109dB; 6、阻尼系数( 8Ω,20Hz-200Hz):不小于5000; 7、保护功能:电源欠压保护、功放输出直流保护、过热保护、温度功率控制、过载功率控制。 1 10920
6 返听扬声器 其他音频设备 1、不大于1x10"进口大功率低频驱动单元; 2、不大于1只1.34"钕磁压缩高音单元 3、额定功率不小于250W(AES)/8Ω 4、特性灵敏度不小于97dB/W/m 5、输出声压级不小于121dB/W/m(Continues);127dB/W/m(Peak) 6、低频截止频率不高于:60Hz;高频截止频率不低于:20KHz 7、单只水平覆盖范围:90°;单只垂直覆盖范围:60° 8、会聚椭圆形波导技术,可旋转号筒设计。 4 13400
7 返听扬声器功放 其他音频设备 1、内置DSP音箱处理器,专设RS485网络接口,可连接电脑设置功放各种参数,用于更好地调整音箱及声场,最大限度提升系统性能! 2、输出功率不小于2X400W/8Ω,2X600W/4Ω,1X1200W/8Ω桥接 3、频率响应:20Hz—20KHz,±0.5dB 4、信噪比:1KHz,0.775V输入,>105dB 5、输入灵敏度:不小于0.775V 6、总谐波失真:<0.1% 7、阻尼系数:正常工作条件,63Hz,>300 8、声道分离度:1KHz,0.775V输入,>75dB 9、功放保护功能:直流、短路、超温、过载、电源软启动 2 8800
8 台唇扬声器 其他音频设备 1、不大于1x10"进口大功率低频驱动单元; 2、不大于1只1.34"钕磁压缩高音单元 3、额定功率不小于250W(AES)/8Ω 4、特性灵敏度不小于97dB/W/m 5、输出声压级不小于121dB/W/m(Continues);127dB/W/m(Peak) 6、低频截止频率不高于:60Hz;高频截止频率不低于:20KHz 7、单只水平覆盖范围:90°;单只垂直覆盖范围:60° 8、会聚椭圆形波导技术,可旋转号筒设计。 4 13400
9 台唇扬声器功放 其他音频设备 1、内置DSP音箱处理器,专设RS485网络接口,可连接电脑设置功放各种参数,用于更好地调整音箱及声场,最大限度提升系统性能! 2、输出功率不小于2X400W/8Ω,2X600W/4Ω,1X1200W/8Ω桥接 3、频率响应:20Hz—20KHz,±0.5dB 4、信噪比:1KHz,0.775V输入,>105dB 5、输入灵敏度:不小于0.775V 6、总谐波失真:<0.1% 7、阻尼系数:正常工作条件,63Hz,>300 8、声道分离度:1KHz,0.775V输入,>75dB 9、功放保护功能:直流、短路、超温、过载、电源软启动 2 8800
10 超低扬声器 其他音频设备 1、不小于2×18"大功率Ferrite低频驱动单元; 2、额定功率不小于1200W(AES)/4Ω 3、特性灵敏度不小于101dB/W/m 5、输出声压级不小于131dB/W/m(Continues);137dB/W/m(Peak) 6、低频截止频率不高于:35Hz; 2 21000
11 超低扬声器功放 其他音频设备 1、采用D类功率放大电路,效率非常高可达95% 2、额定功率:不小于2×1200W/8Ω,2×2040W/4Ω,2×3460W/2Ω,桥接1×4080W/8Ω; 3、频率响应:20Hz-20kHz ; 4、灵敏度:26/29/32/35dB(可选择); 5、信噪比不小于109dB; 6、阻尼系数( 8Ω,20Hz-200Hz):不小于5000; 7、保护功能:电源欠压保护、功放输出直流保护、过热保护、温度功率控制、过载功率控制。 1 10920
12 数字会议主机 多功能一体机 1、支持多种会议模式: 自由讨论、轮替发言、限制发言、主席优先等; 2、面板具有数码显示和多种工作模式调节及指示灯; 3、设有高、中、低音均衡调节电路,独立调整系统音质; 4、频率响应:100Hz—13KHz;功率消耗:115W;总谐波失真:≤0.15%;工作电压:AC 220V-240V/50Hz-60Hz; 1 5250
13 数字会议主席单元(方管阵列) 多功能一体机 1、阵列式拾音设计,拾音距离可达不小于60—80CM,实现清晰扩声; 2、短管设计,具有更远、更大的拾音范围; 3、抗射频干扰(RFI)技术,有效消除手机等射频干扰源对扩声的影响; 4、全平衡式设计,具有良好的共模抑制能力; 5、主席单元可置于回路中任意位置,可强行切断开启的客席单元,同时具备讲话者不发言自动关机功能; 6、咪芯:ECM阵列式; 7、频率响应:50—15000 Hz; 8、灵敏度:-38dB(0dB=1V/pa,@1kHz); 9、SN:大于60dB(at 1KHZ 1Pa); 10、拾音角度上下不小于60度可调; 1 2700
14 数字会议代表单元(方管阵列) 多功能一体机 1、阵列式拾音设计,拾音距离可达不小于60—80CM,实现清晰扩声; 2、短管设计,具有更远、更大的拾音范围; 3、抗射频干扰(RFI)技术,有效消除手机等射频干扰源对扩声的影响; 4、全平衡式设计,具有良好的共模抑制能力; 5、主席单元可置于回路中任意位置,可强行切断开启的客席单元,同时具备讲话者不发言自动关机功能; 6、咪芯:ECM阵列式; 7、频率响应:50—15000 Hz; 8、灵敏度:-38dB(0dB=1V/pa,@1kHz); 9、SN:大于60dB(at 1KHZ 1Pa); 10、拾音角度上下不小于60度可调; 8 20400
15 手拉手话筒主连接线 话筒设备 专业八芯手拉手话筒主线20米 1 750
16 手持一拖一无线话筒 话筒设备 1、真正的分集式无线接收技术; 2、提供不小于100个信道选择; 3、先进的红外线自动对频技术,发射机自动追锁接收机频率; 4、频率范围:740-764.75MHz 5、信道间隔:250KH 6、音频响应:80Hz-18KHz(±3dB) 7、综合信噪比:>105dB 8、中频频率:第一中频110MHz,第二中频9.7MHz 10、灵敏度:12dBuV(80dBS/N) 2 5540
17 头戴一拖二无线话筒 话筒设备 1、RF高动态范围及第三代中频电路,大幅提升互不干扰的频道数及抗干扰特性。 2、第1-4组预设不小于16个互不干扰频率,第5-8预设不小于24个互不干扰频率,第U组为用户自定义组,最多可提供不小于2000频率供客户自定义选择使用。 3、黑色金属面板,LED段码显示器,可同时显示群组、频率、电池电量、静音位准、电子音量等相关信息;LED灯柱显示RF/AF强度 。 4、各频道可单独或混合输出,可切换两段输出的音量,具高音量动态范围、高传真特性。 5、载波频段:UHF640.000-690.000,频段在530-870MHZ范围内可供选择 6、接收方式:天线分集式接收 7、实用灵敏度:输入7dBuV时,S/N >70 dB 8、综合S/N比:>100dB(A) 5、综合T.H.D.:<0.5%@1kHz 6、综合频率响应:80Hz-16kHz,具低频衰减滤频电路 1 3900
18 天线放大器 放大器 1、天线输入连接座具有供应天线放大器的电源,可直接连接具有天线放大器的延长天线及内建放大器的天线。 2、载波范围为500MHZ─850MHZ 3、分路器可提供4路12V DC电源输出,为4台无线 天线分配:4路双通道输出; 4、适用频宽范围: 500MHz ─ 850MHz 5、输入截断点: +15dBm 5、输出/输入增益: +1.0dB±1dB 7、输出端隔离度: >18dB 在500MHz ─ 850MHz 8、输出/入阻抗: 50Ω 1 3420
19 对数周期天线 接收天线 1、为专业UHF频段接收用对数天线,适用频宽涵盖500MHz ─850MHz范围,对需要特定方位使用的环境有非常好的效果。 2、内建可调增益放大器,用户可根据实际使用环境调整增益。技术参数 3、频段 :500MHZ ─ 850MHZ 4、步进增益 总增益量:0 ─ 18dB ±2dB 步进量:±1dB 5、步进衰减 总衰减量:0 ─ 9dB ±2dB 步进量:±1dB 6、天线阻抗 :50Ω 1 2775
20 调音台 其他音频设备 1、不小于24路不小于4编组调音台; 2、不小于18路话筒线路输入+不小于6个立体声输入; 3、单通道具有4段EQ附中频扫频功能; 4、不小于4个立体声返回; 5、不小于6个AUX辅助输出(AUX1-4带推子前/后适用于返送;AUX5-6推子后用于发送效果); 6、具有不小于2路主通道输出+4组编组; 7、100mm推拉电位器; 8、单声道输入通道有48V可开关的幻象电源; 9、可任意选配两个模块:效果模块、均衡模块、USB录音播放模块、歌名同时显示播放模块、声轨时间同步显示播放器。 1 16000
更多明细详见附件:合同明细.xls
 合计金额小写: 1785000
 合计金额大写:壹佰柒拾捌万伍仟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甲方指定时间内


3.2 履行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乙方免费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60650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90,说明:货到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付90%,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7850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0,说明:验收合格后,产品再正常使用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再付10%

4.2 收款账户: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鑫泰支行(湖南安恒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800236728608010)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乙方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2)整体项目质保期要求按前附表和技术参数中要求执行。超出厂家正常保修范围的,乙方需向厂家购买;未在投标报价表中单列其费用的,视为免费提供,乙方应当提交有效证明确保能履行承诺。

(3)整体项目质保期要求三年。质保期内出现售后不及时或售后不到位的情况,视情况严重程度扣除质保金或反馈至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4)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软件维护、升级和设备维护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

(5)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乙方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安装调试期间所发生一切安全和质量事故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本项目采用一般程序验收。货到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设备样品送至权威机构进行抽样检测,检测费用包含在项目预算中。

(2)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3)甲方与乙方双方签署验收证书后并报同级政府财管部门备案后,产品才视为验收合格,并开始计算质量保证期。

(4)在项目整体验收前,甲方有权要求对货物进行随机抽检的破坏性实验,如实验不合格,使用单位和乙方有权认定验收不合格,乙方须返工直至可验收合格。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6.1权利瑕疵担保

(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2)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3)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2知识产权保护

(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2)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6.3保密义务

(1)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6.4合同价款支付

(1)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正规发票给甲方,凭甲方开具的《政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单》办理合同价款结算手续。

(2)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财政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国库管理部门申请支付,经国库管理部门审核后直接支付给乙方。

(3)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甲方自行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内支付。

(4)支付合同价款时,一律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办理付款手续。开户行和帐号以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为准,如果乙方要求变更,则乙方必须提供加盖了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的证明文件,报经甲方审查同意。

(5)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规定。

6.5伴随服务

(1)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

(2)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

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

3)在合同各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4)在制造商或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与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和要求”规定的其他伴随服务

(3)乙方提供的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7.违约责任

7.1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9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7.2 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除本合同第20条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后 生效

11.其他条款

11.1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

(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开福区盛世路开福区政府机关大院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友谊路528号湘诚万兴(万兴大厦)北栋11层1115房
法定代理人: 谭树茗 法定代理人: 蒋凌
委托代理人: 李旭芝 委托代理人: 徐佳惟
电话: 0731-82528872 电话: 0731-84613777
传真: 0731-82528871 传真: 0731-82199095

附件列表
  1. 中标通知书.pdf中标通知书.pdf
  2. 开标一览表.pdf开标一览表.pdf
  3. 分项价格表.pdf分项价格表.pdf
  4. 合同明细.xls合同明细.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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