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阳原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西宁路改扩建路段及迎宾街全路段增设交通隔离护栏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81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8/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2023073120030002
预算金额81万元
招标公司阳原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张家口宏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米女士0313-7351012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30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14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阳原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西宁路改扩建路段及迎宾街全路段增设交通隔离护栏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等资料。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并于2023-09-14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2023073120030002
项目名称:阳原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西宁路改扩建路段及迎宾街全路段增设交通隔离护栏项目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810000
最高限价:804800.00
采购需求:县城西宁路改扩建路段道路两侧增设机非车道黄金色交通隔离护栏,配套标志牌,非机动车道地标;县城迎宾街全路段更换黄金色中央道路隔离护栏,配套导向牌,非机动车道地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并验收合格。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预留份额(10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其中:预留份额(100%)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小微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08-24至2023-08-30,
9:00-12:00-12: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等资料。
方式:其它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09-14 09:00(北京时间)
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阳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阳原市民中心三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
3、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预留份额(10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其中:预留份额(100%)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小微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4、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请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及《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
(国统字 [2017]213 号) 文件执行,本项目采购的标的物的所属行业为工业。
5、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
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首页“通知公告”中“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含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可联系4009980000、0313-7680600。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处通过注册登记的供应商不需要再次办理相关手续,未及时注册导致影响投标的,其后果自负。潜在供应商如未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自行承担责任。若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拨打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0313-7680600。
6、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
7、本项目为全流程无纸化投标项目,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无需提供任何纸质材料证明材料或证书原件。
8、中标后可用政府采购合同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原支行办理政采贷业务,联系人:王彦鑫,电话:0313-2912621。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阳原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阳原县西城镇中苑路1号
联系方式:0313-75120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张家口宏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阳原县西城镇皮毛大市场31号楼29号
联系方式:0313-73510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米女士
电话:0313-735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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