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广州市花城玻璃厂地块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工程[项目编号:JG2024-3437]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公示时间从2024年8月12日至2024年8月16日0时0分止):
序号 |
投标申请人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 |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
1 |
广州穗土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合格 |
/ |
2 |
武汉瑞景环境修复工程有限公司 |
合格 |
/ |
3 |
广东禹航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合格 |
/ |
4 |
广州市番禺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合格 |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格审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 广州珠江产业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 周工
联系电话: 020-87300409
联系地址: 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东宏信A栋4楼办公室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珠江产业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20-87300711
联系地址: 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东宏信A栋
招标人名称:广州珠江产业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8月12日
玻璃厂工程资审报告(公示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