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海南合景文昌月亮湾十期项目(B区)场地平整剩余坡砂转让交易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4/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qy202404hn2058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海南正商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

海南合景文昌月亮湾十期项目(B区)场地平整剩余坡砂转让

项目编号

QY202404HN2058

如未征集到意向方

终止挂牌

挂牌起

始日期

2024426

挂牌截止日期

2024513

标的简况

标的坐落

文昌市合景月亮湾楼盘附近

序号

标的名称

评估数量

评估总价(万元)

评估单价  

(元/ m³)

挂牌单价(元/ m³

竞买保证金(万元)

1

海南合景文昌月亮湾十期项目(B区)场地平整剩余坡砂

100000

667.5

66.75

66.75

201

标的情况

本次转让的标的物位于文昌市合景月亮湾楼盘附近,数量为100000 ,主要为细沙,含少量中砂和粉砂,且含有杂草和素填土等杂质。大部分坡砂呈黄色;少部分坡砂颜色呈深黄色,整体含沙量较高(与评估报告描述不一致的,以标的现状为准),数量最终以实际交货量为准。

特别告知

1. 坡砂由受让方处理达到建筑材料标准后,可流入房建市政工程建筑工地、供应搅拌站用于生产、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现场搅拌混凝土以及特殊要求的钢筋混凝土等建设工程中。

2.装载:受让方到指定地点装车及外运,装运费用自行承担。

3.运输方式及费用:陆上运输,受让方自提,坡砂的运输费用、装车费用及其它由于运输而发生的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运输车辆必须符合国家交通运营的有关规定。装车以后的全部风险(含环境影响风险)即转移给受让方。

4.竞买前,意向受让方须亲自查看本次转让的坡砂,特别提醒,未查看的意向受让方视为对本次转让的坡砂现状已确认,受让方确认坡砂完全符合受让方需求,对坡砂无任何异议,不会就坡砂提出任何有异议或以其他理由否定坡砂,并提出权利要求。

评估情况

评估单价(元/ m³

66.75

评估基准日

202415

评估机构

海南正商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文昌市致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转让方

决策文件

文府函〔2024249号;文府函〔2024317

行为批准或
备案机构

文昌市人民政府

转让方承诺

1、本次资产转让是转让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转让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
、转让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
、转让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
、转让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转让方义务。

受让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受让方

资格条件

1. 意向竞买方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依法存续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 必须提供具有满足接纳坡砂堆场证明文件(其中堆场用地性质为:建设用地,面积不小于10亩)。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确认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海南合景文昌月亮湾十期项目(B区)场地平整剩余坡砂挂牌转让合同》。若在5个工作日内不与转让方签订合同则视为违约,所缴保证金不予退还。

2、转让标的全部按现状公开转让,数量误差及瑕疵不影响交易及价格,意向受让方要充分了解标的物的瑕疵,并自愿承担由于瑕疵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
3
、本标的有关信息由转让方提供,本所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转让方按标的现状转让该标的,竞买人报名即接受现状。

4、其他未尽事宜按《海南合景文昌月亮湾十期项目(B区)场地平整剩余坡砂挂牌转让合同》执行。

标的交割

按《海南合景文昌月亮湾十期项目(B区)场地平整剩余坡砂挂牌转让合同》约定办理

交易价款及保证金
支付方式

1.  20245131700前须缴纳竞买保证金201万元至海南产权交易所

有限公司指定账户。竞得后,竞买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履约保证金(成交价的20%)和部分成交价款转给转让方。竞买保证金不足抵扣履约保证金和成交价款部分,由受让方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转到转让方指定账户。

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 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买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2.成交价款按合同约定支付到转让方指定账户。受让方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补齐至合同总金额的50%;所提运的坡砂总价值达到50%时,在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余下的50%

3.结算方式为:以现场车辆计量确认数量作为依据,抵扣受让方所支付的货款,多退少补。

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

竞价规则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组织交易,价高者得。若只有一个竞买人参加竞价,则由该竞买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后竞得。
2
、受让资格经审核通过后,竞买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买受人。
3
、成交后,受让方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凭《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及相关材料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  
4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5
、重要提醒:请竞买人选择良好的上网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行良好和网络正常(建议使用有线网络、台式电脑终端)。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可能影响网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现场展示

1、时间:公告期内2、地点:文昌市合景月亮湾楼盘附近

报名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51317:00

报名手续

意向受让方须在202451317:00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www.hncq.cn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用e交易注册账户将保证金交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
《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2.
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3.
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 具有满足接纳坡砂堆场证明文件:租赁合同或土地权属证明(其中堆场用地性质为:建设用地,面积不小于10亩);
5.
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须加盖公章(法人)。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竞买成功的受让方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交易服务费及成交价款结算,竞价未成功的竞买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
、意向受让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则所缴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但因不可抗力及转让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买人提出意向受让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不参加后续网络竞价程序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买人在内的各竞买人均不出价的;
4)竞买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5)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转让方签订《海南合景文昌月亮湾十期项目(B区)场地平整剩余坡砂挂牌转让合同》的;
6)未按照《海南合景文昌月亮湾十期项目(B区)场地平整剩余坡砂挂牌转让合同》规定支付成交价款的;
7)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服务费

受让方按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缴纳交易服务费,即成交价的2.5%。实际结算数量与预估数量的误差不影响交易服务费的缴纳。

竞价安排

序号

标的名称

竞价开始时间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

加价

幅度

延时竞价周期

1

海南合景文昌月亮湾十期项目(B区)场地平整剩余坡砂

20244269:00

20245149:00

0.2

120

附件下载

《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海南合景文昌月亮湾十期项目(B区)场地平整剩余坡砂挂牌转让合同

咨询电话

标的咨询及报名咨询:交易二部吴先生 66558038 陈先生 66558033

技术支持:信息部刘先生 66558002

单位地址

海口市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楼受理大厅4号窗口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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