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汝阳县公安局2022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采购项目三标段、六标段三次招标公告
金额
209.95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8/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汝政采-2023-129
预算金额209.95万元
招标公司汝阳县公安局
招标联系人赵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华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赵先生0379-61126788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10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29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汝阳县公安局2022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8月2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汝政采-2023-129 | ||||||||||||||||
2、项目名称:汝阳县公安局2022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采购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2,099,507.00元 | ||||||||||||||||
最高限价:539382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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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项目内容:本次采购共2个标段。三标段为指挥信通装备;六标段为执法办案装备。(详见招标文件)。 5.2交货地点:采购人所在地,具体地点为采购人指定地点; 5.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4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5.4质保期:1年; 5.5质量要求 :合格,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并通过采购人验收; | ||||||||||||||||
6、合同履行期限:同交货期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1)本项目支持中小企业(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等政府采购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书; 3.2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文件,投标供应商须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 3.4供应商允许同时投标多个标段,只允许中标一个标段。 3.5本次采购为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资格。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23年08月04日 至 2023年08月1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 | ||||||||||||||||
3.方式: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上获取。请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lyggzyjy.ly.gov.cn/TPBidder)”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后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下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采购)文件下载。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主体注册CA办理”和“洛阳政府采购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用)”。 | ||||||||||||||||
4.售价:0元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3年08月2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请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3年08月2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汝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汝阳县涧河路与杜鹃大道交叉口汝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响应)文件解密等。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将被拒绝。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交易系统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他人提出异议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汝阳县公安局 | ||||||||||||||||
地址:汝阳县城关镇洛峪村南紫罗新区 | ||||||||||||||||
联系人:赵女士 | ||||||||||||||||
联系方式:0379-63131057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华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洛阳市涧西区南昌路165号港兴大楼三楼 | ||||||||||||||||
联系人:赵先生 | ||||||||||||||||
联系方式:0379-61126788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赵先生 | ||||||||||||||||
联系方式:0379-611267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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