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文化传媒公司文创电商中心服务外包采购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金额
40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5/2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中国南航集团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服务外包进行询价采购。
1、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服务外包
1.2 项目编号:WCJ240516001514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序号 | 服务内容 | 规格 | 内容简述 | 价格标准上限 (单位:元,人民币) |
1 | 客户服务 | 次/月 | 协助完成售后咨询订单处理,电话客服接待记录等 | 7000元/月 |
2 | 运营服务 | 次/月 | 协助运营完成产品上下架,活动提报,店铺整理 | 7000元/月 |
3 | 招商服务 | 次/月 | 协助完成全国不同城市的文创经销商开拓 | 7000元/月 |
4 | 临时性服务 | 次/天 | 仓库整理,旺季装载,线下活动促销等,以天为单位进行服务,不含交通和餐食。 | 200元/天 |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40万元(含税)/2年。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供应商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或未按要求报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采购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1.6 服务内容标准期限
项目 | 工作安排 | 工作流程 | 服务标准 |
客户服务 | 负责项目组所有电商平台的客户咨询接待,以及南航商城订单以及投诉处理 | 1、从南航商城下载订单上传至ERP推送至各供应商,跟进各供应商发货 2、天猫、抖音、淘宝、微店等外部电商平台的客服咨询进行及时回复 3、南航商城的客户电话咨询及时接听并回复 4、95539客服热线传送的旅客咨询或者投诉,及时传递给供应商进行处理 | 1、每日订单48小时内完成发货 2、外部电商平台完成平台客服回复及时率,无平台扣分 3、商城平台无客户投诉电话无人接听 4、跟进各供应商及时处理旅客咨询和投诉,完成南航商城客服工作评价指标 |
运营服务 | 完成外部电商平台的运营和推广,进行南航文创公众号及抖音号、小红书等渠道的内容运营 | 1、将南航文创产品及时完成在各外部电商平台的上架,并按照推广节奏进行销售推广 2、每周定时输出文创产品推广软文,并在各平台发布,跟进评论及跟帖 | 1、完成各电商渠道销售任务 2、完成各推广渠道粉丝关注数量、浏览量等任务 3、确保所创作的推广材料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不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在发布前需经项目组领导审核,但审核通过不代表对乙方创作作品合法合规的保证 |
招商服务 | 协助完成全国不同城市的文创经销商开拓 | 在甲方有服务需求发生的当月,完成甲方指定城市的文创销售网络招商和地推工作 | 1.协助完成全国不同城市的文创经销商开拓 2.每次需求必须提供不少于2家意向供应商信息 |
临时性服务 | 线下活动及旺季仓库打包服务 | 按照甲方要求安排合适的人员完成当天指定的任务 | 仓库整理,旺季装载,线下活动促销等,以天为单位进行服务,不包交通和餐食 |
注:以上服务期限/服务次数以需求方根据实际使用情况核算。
1.7 合同期限:2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采购人文件中指定途经下载本询价文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1.9本项目提供的产品/服务应符合中国现行各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管理规范等规定及要求。本项目鼓励使用低碳、新能源、节能、环保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分公司参加本次询价,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注意:须提供分公司、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分公司自身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材料以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授权文件请按照响应文件格式五要求填写。
2.2分支机构(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参加本次询价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2.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询价(采购)。分支机构(分公司)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询价项目。
2.4 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者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黑名单或失信主体名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以上两项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供或择一提供。如择一提供,视为供应商承诺均不在两项名单中;任何时候,如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发现供应商在任一名单内的,视为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本款规定的材料。
2.5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询价(采购)。
2.6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询价(采购)。
2.7 递交文件的供应商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登陆平台,下载、递交、解密相应文件等任何一个环节存在IP地址异常一致的,或者支付平台服务费、提交各类保证金等付款行为的银行账户一致的,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且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涉嫌违规的这些行为按第二章《报价须知》中第1.3.5的规定,以及依据本询价文件的其他规定和法律法规进一步审查、追究责任。
2.8 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资格能力证,需提供《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具备外包服务相关工作经验(注意:须提供2021年5月1日至询价响应截止日签订并生效的相关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封面、内容页及双方签署页))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询价(采购)资格,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报价无效;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询价采购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3、询价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询价文件时间:2024年5月28日9:00至2024年5月30 日18:00;请务必在此期间发送邮件至lilingd@csair.com/linglilee@126.com进行确认参与此次项目,同时按照3.2注册途径进行南航采购平台供应商注册(附注册信息截图),采购人确认后将发送询价文件;否则将无法参与本次询价采购。
3.2 供应商注册途径(如已注册请忽略)
详见https://csbidding.csair.com/cms/channel/czzngys/96540.htm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5日17:00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快递密封提交资格要求审查文件及报价等交响应文件(快递封面备注“服务外包应标”等字样。快递联系方式见5.1)。
4.2 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5、联系方式
5.1 采购人:中国南航集团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南云东街40号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女士,020-861237286、澄清、异议、投诉反馈路径
6.1 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需采购人进行解释说明的,应在获取询价文件时间截止前,进入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采购项目提问区域提出疑问。
6.2 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递交至采购人。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南云东街40号
采购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20-86123728
6.3 如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中国南航集团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办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南云东街 40 号
采购办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20-86131889
6.4 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且提出内容和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真实、客观、来源合法。调查过程中,若发现供应商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采购人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阶段 |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
资格预审阶段 | 截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递交日期前”提出异议 |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 (招标采购项目)截至“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截止后48小时,或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较晚的期限为准)”提出异议 |
(非招标采购项目)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24小时”提出异议 | |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 截至“评审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
澄清、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询价文件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中《澄清/异议/投诉承诺及程序指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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