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投标人:
国网黄石供电公司2024年省管产业第一次服务框架协议公开招标采购(招标编号:CY1524SB0013F1KB)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对中标候选人公示的规定,现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予以公示,公示期3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若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邮件)提出。
分标编号 |
包号 |
分标名称 |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
排序 |
质量(售后服务承诺) |
交货期 |
资格能力 |
评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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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包1 |
通信工程框架协议采购 |
项目暂停 |
项目暂停 |
项目暂停 |
项目暂停 |
项目暂停 |
项目暂停 |
|
二 |
包1 |
电气安装工程框架协议采购 |
湖北创森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1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名 |
|
二 |
包2 |
电气安装工程框架协议采购 |
流标 |
流标 |
流标 |
流标 |
流标 |
流标 |
|
三 |
包1 |
组塔架线工程框架协议采购 |
湖北泽能建设有限公司 |
1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名 |
|
三 |
包2 |
组塔架线工程框架协议采购 |
湖南盈达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
1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名 |
|
三 |
包3 |
组塔架线工程框架协议采购 |
四川省升辉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1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名 |
|
四 |
包1 |
工农关系协调 |
湖北超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1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名 |
|
四 |
包2 |
工农关系协调 |
湖北雅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名 |
|
四 |
包3 |
工农关系协调 |
湖北久丰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1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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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包1 |
环评水保复耕 |
湖北懿风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名 |
|
六 |
包1 |
项目部搭建及装修 |
湖北嘉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名 |
|
七 |
包1 |
行政手续办理 |
武汉市陈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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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
包1 |
车辆租赁服务框招采购项目 |
流标 |
流标 |
流标 |
流标 |
流标 |
流标 |
|
八 |
包2 |
车辆租赁服务框招采购项目 |
流标 |
流标 |
流标 |
流标 |
流标 |
流标 |
|
九 |
包1 |
精开荒服务项目 |
武汉贵阁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1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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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
包1 |
法律诉讼服务 |
湖北易圣律师事务所 |
1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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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
包2 |
法律诉讼服务 |
流标 |
流标 |
流标 |
流标 |
流标 |
流标 |
|
十 |
包3 |
法律诉讼服务 |
流标 |
流标 |
流标 |
流标 |
流标 |
流标 |
|
十一 |
包1 |
特种设备维保 |
流标 |
流标 |
流标 |
流标 |
流标 |
流标 |
|
十一 |
包2 |
特种设备维保 |
流标 |
流标 |
流标 |
流标 |
流标 |
流标 |
|
十一 |
包3 |
特种设备维保 |
流标 |
流标 |
流标 |
流标 |
流标 |
流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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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对以上结果如有异议,可以自公示之日起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
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异议必须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邮件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异议人的名称;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异议人为个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由本人提交。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收:
(1)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3)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5.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如有异议,请联系代理机构0714-62987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