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zszcgk2020070040
预算金额141.5万元
招标联系人俞海江
招标代理机构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联系人华玲0514-82087195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采购公告
  • 更正公告
  • 中标公告
  • 成交公告
  • 终止公告
  • 合同公示
  • YZSZCGK2020070040扬州市卫生监督所职业卫生执法装备公开招标的采购公告
    【发稿时间:07-31】

    第一章 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扬州市卫生监督所职业卫生执法装备(YZSZCGK2020070040)项目的招标公告

    受扬州市卫生监督所的委托,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就扬州市卫生监督所职业卫生执法装备(YZSZCGK2020070040)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项目概况

    扬州市卫生监督所职业卫生执法装备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可在 “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8月2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ZSZCGK2020070040

    2.项目名称:扬州市卫生监督所职业卫生执法装备

    3.预算金额:141.5万元

    4.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141.5万元

    5.采购需求: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6.合同履行期限: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复合式气体检测仪、总挥发性有机物检测仪、个人剂量报警仪、倍频噪声分析仪(含声源校准器)、数字式粉尘仪、WBGT检测仪、表面污染仪、辐射巡测仪、ORP检测仪、便携式水质分析仪、测距仪、声级计、室内空气质量检测仪、快速生物阅读器、 ATP荧光检测仪、甲醛检测仪、空气微生物检测仪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 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1.3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1.4 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5 与第(1.4)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6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7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8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 2020 年7 月 31 日 2020 年 8 月 7 日17:00。

    2.方式: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0年08月21日 09点30分 至2020年08月2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扬州市文昌东路9号广陵新城市民中心1号楼5楼,开标二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本次招标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扬州市卫生监督所

    地 址:扬州市邗江区玉器街80号

    联系人:俞海江

    联系方式:0514-80828999

    2.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

    地 址:扬州市文昌东路9号广陵新城市民中心1号楼4楼1418室

    联系人:华玲

    联系方式:0514-82087195

    传真:0514-82087162

    八、为提升政府采购供应商的融资可得性,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中国人民银行、市财政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推出了政府采购线上应收账款融资模式。各供应商如果有融资需求,可以凭借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www.crcrfsp.com)”向参与政府采购融资业务的金融机构申请线上融资,相关事宜可向市人民银行咨询,联系电话:0514-87936653

    九、其他

    1.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一式五份(一份正本四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2.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收取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人民币贰万元整(无论投几个分包)

    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

    名:扬州市财政局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新城支行

    号:103312015636

    号:101563010400666680000000001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之前2020年08月21日 1000到达指定账户。(注:以个人名义缴纳的保证金无效。请各投标人务必确认保证金在上述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账户,并备注项目编号,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0】19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对于中小微企业免收投标保证金;请各参与项目的供应商按采购文件的要求如实填写《企业申明函》,并装订于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企业申明函》的,概不享用此政策。

    3.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十、疫情防控期间,供应商注意事项:

    1.请参与项目的供应商务必传真或邮寄《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至中心项目联系人。

    2、供应商授权代表须无条件服从中心场内交易服务疫情防控措施,入场前在负一楼进行实名登记、出示苏康码(苏康码须为绿码)、接受体温测量、自行戴好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和投标文件等消毒防护,主动向中心说明近一周的个人身体情况、发热病人接触史以及近14天内的旅行史特别是较重疫区的旅行史。

    3、采用自驾方式,在开标截止时间前45分钟左右,到达文昌东路9号市民中心,从市民中心1号楼西地库出入口进入负1楼,在13号电梯口(1号楼西北角),出示投标文件经测温消毒后通过专用电梯从负1楼直达5楼。

    4、各供应商须明确项目授权代表,且出席活动的人数限1人。进场后的供应商应在指定开标室等候并参加开标活动,自觉配合场内秩序管理,不得擅自至非相关场所活动。样机演示结束后,投标供应商应立即离开中心,不得擅自逗留,聚集讨论。

    5、市民中心停车场实行管控,请留足出行时间并配合执行管控措施。

    6、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按采购文件及变更公告的要求到达指定账户,并随投标文件提供纸质凭证(复印件),保证金收据将由中心工作人员直接从银行领取,并办理退付手续。

    7、除上述情况以外,供应商需进行其他活动的,一律采用电话预约和快递邮寄的方式与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联系。

    附件:
    附件:
    YZSZCGK2020070040扬州市卫生监督所职业卫生执法装备公开招标的中标公告
    【发稿时间:08-21】

    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扬州市卫生监督所委托,就扬州市卫生监督所职业卫生执法装备(YZSZCGK2020070040)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采购活动,现就本次采购的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YZSZCGK2020070040

    二、项目名称:扬州市卫生监督所职业卫生执法装备

    三、中标信息

    1.中标供应商名称: 上海标杆经贸有限公司

    2.中标供应商地址: 上海市松江区新桥镇新飞路1500弄8号楼

    3.中标金额: 人民币壹佰叁拾柒万捌仟伍佰元整

    四、主要标的信息

    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何铁、黄正芳、汪霄、王帅、朱乐尧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不收取代理服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本次中标公告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称:扬州市卫生监督所

    址:扬州市邗江区玉器街80号

    联系人:俞海江

    联系方式:0514-80828999

    2.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

    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扬州市文昌东路9号市民中心1号楼4楼1418室

    联系人:华玲

    联系方式:0514-82087195

    十、附件

    1.《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主要标的信息


    附件:
    附件: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