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名称:苏州工业园区景城学校暑期修缮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苏州双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91320506MA22CYCW9P | 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珠江南路999号3幢B304室 | 80.65(均分制) | 1184259.85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苏州工业园区景城学校暑期修缮工程 施工范围:暑期修缮工程,包括教室改造、食堂维修造、防水维修、防冲撞升降柱、阶梯教室改造、卫生间改造等内容 施工工期:施工总工期45天(具体开工时间以采购单位通知为准) 项目经理:许建民 执业证书信息: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编号:苏232141519980 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编号:苏建安B(2015)1013258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5%;
预算金额100万元(含)-5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1%;
预算金额5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8%;
预算金额1000万元(含)-50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5%;
预算金额5000万元以上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25%。
说明:代理服务费以采购预算金额为基数依据,按以上规定的标准和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收取。例:如预算金额为150万元,则代理服务费=100万元以下部分×1.5%+(150万元-100万元以下部分)×1.1%。如按上述方法计算的金额低于人民币3000元整的,则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人民币3000元整计收。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人民币17090.00元整计收,由成交单位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采购结果有异议,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苏州工业园区景城学校
单位地址:苏州工业园区九华路99号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0512-699955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乐慧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华元路766号都会商业中心1幢2706室
联系人:王佳静、陈浩
联系电话:0512-692236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佳静、陈浩
电话:0512-69223600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