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200万元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东莞市美盛塑料包装制品有限公司迁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一期)如下:

一、建设项目:东莞市美盛塑料包装制品有限公司迁改扩建项目

二、建设地点:广东省东莞市万江街道滘联创业路20号3号楼401室

建设单位:东莞市美盛塑料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四、建设内容:东莞市美盛塑料包装制品有限公司位于广东省东莞市万江街道滘联创业路20号3号楼401室(新厂址中心坐标:北纬:23°4′48.434″,东经:113°41′41.202″),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MA4URDW248。迁改扩建后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占地面积2925m2,建筑面积4300m2,项目主要从事PVC片材、塑胶盒的生产,年产PVC片材2765吨、塑胶盒160万个。项目一期主要生产设备有:拌料机1台、挤出机1台、压延机1台、破碎机3台、清洗设备(包含2个清洗槽)1套、吸塑机9台、裁断机7台、冷却塔1台、空压机3台等(具体生产设备详见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一期))。项目共有员工50人,均不在项目住食。项目全年工作300天,每天1班制,每班8小时。

五、验收范围:本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范围为东莞市美盛塑料包装制品有限公司一期的主要建筑,一期生产设备及相应的废水、废气、噪声、固废治理设施。

六、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成分为CODCr、BOD5、SS、NH3-N、TP、LAS等,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截污管网,引至东莞市万江污水处理厂处理。

挤出、压延、吸塑工序循环冷却水:项目挤出、压延、吸塑工序冷却水是为了保证PVC片材、塑胶盒处于工艺要求的温度范围而设置的,挤出、压延、吸塑工序的冷却方式为间接冷却,冷却水均为普通的自来水,不外排,循环过程中会有少量水因受热等因素损失,需定期补水。

清洗工序补充水:项目清洗工序使用清洗设备对回用于制作塑胶盒的塑胶边角料进行清洗,清洗槽的水为自来水。清洗工序的清洗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因热力蒸发,需定期补水。

水喷淋装置补充水:项目拌料、挤出、压延工序会用到水喷淋装置。水喷淋装置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损耗量。

2、废气

拌料、挤出、压延工序产生的废气:项目拌料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粉尘(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塑胶料在被加热至熔融态时会产生有机废气(主要成分为非甲烷总烃),相应的会伴有明显的异味,以臭气浓度计。项目将拌料、挤出、压延工序设于密闭空间内,并设集气装置收集后通过“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经排气筒引至高空排放;未被收集处理的部分无组织废气通过加强车间管理后无组织排放。

吸塑工序产生的废气:项目将部分PVC片材和外购的PP、PET、PS片材使用吸塑机进行吸塑加工此过程会产生有机废气(主要成分为非甲烷总烃),相对应会伴有明显的异味,以臭气浓度计。项目将吸塑工序设于密闭车间内,并设集气装置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经排放筒引至高空排放。;未被收集处理的部分无组织废气通过加强车间管理后无组织排放。

破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项目塑胶边角料及次品破碎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粉尘(颗粒物),通过加强车间管理措施后无组织排放。

3、噪声

通过采取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处理后,再经过一段距离的衰减作用,且夜间不生产,使项目产生的噪声得到控制。

4、固体废物

项目设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场所1处,暂存废包装材料、粉尘捞渣、塑胶边角料及次品(塑胶盒)等一般工业固废,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场所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理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等要求,并与相关资质单位签订了处理处置合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塑胶边角料及次品(产品PVC片材)经破碎后回用于生产。

项目设置危废暂存仓库1间,暂存废活性炭、废空压机油、废空压机油罐等危险废物,产生的危险废物执行国家和省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等要求,并与相关资质单位签订了处理处置合同,危险废物交给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统一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七、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项目对周边地表水、地下水、海水、环境空气、辐射环境、土壤环境质量及敏感点环境噪声无影响;根据东莞市启丰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于2024年1月23日出具的《监测报告》【QFHJ 20240108004】,废水、废气、噪声满足相关环境排放标准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以及危险废物按照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的原则,并与相对应的资质公司签订了处理处置合同。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影响可控制在相关标准和要求的允许范围内,均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公示时间:2024年4月17日—2024年05月16日(共20个工作日)


东莞市美盛塑料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7日

附件1: 关于东莞市美盛塑料包装制品有限公司迁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一期).pdf 4.2 MB , 下载次数0
附件2: 关于东莞市美盛塑料包装制品有限公司迁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一期).pdf 1.7 MB , 下载次数0
附件3: 关于东莞市美盛塑料包装制品有限公司迁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一期).pdf 1.3 MB , 下载次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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