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采购1901工程灭火器填充、打压、检测招标的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10/2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根据辽宁省国防动员办公室关于《关于2024年度1901工程预算执行的请示》的批示,为消除火灾隐患,降低事故风险,保障1901工程人员财产安全,建议近期采取公开招标的形式对1901工程灭火器填充、打压、检测进行采购:
第一条 采购项目编号
SRFZHZXCG2024GK-0001。
第二条 采购组织类型
单位自行组织。
第三条 采购方式
投标人邮寄报价单,省人防指挥中心对比报价,按任务要求提供同等服务情况下,最低价者中标。相同报价时,以提供优等服务的投标人中标。
第四条 采购项目概况
1901工程灭火器填充、打压、检测
第五条 任务要求
采购明细下
消防器材采购条款
1.中标人负责货物拆装、运输、安装,交货地点为沈北新区沈北路38号,合同签订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安装调试。
2.本次采购质保期1年,中标人负责产品质量保障和故障维修,均为上门服务。
3.中标人应派遣专业人员提供现场维护及使用操作培训,并提供后续指导性服务。
4.拦标价为52000元,高于拦标价视为无效报价。
第六条 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报价。
3.投标人经营范围必须包括本次采购内容。
第七条 需要提供的资料
所报附件全部从辽宁省国防动员办公室官方网站下载(http://172.16.28.155/rfb/index.shtml),公布时间与此公告发布时间一致。具体附件内容及要求如下:
1.报名表(A4纸型加盖公章)。
2.报价表(A4纸型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A4纸型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A4纸型加盖公章)。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具有良好信用信息的声明(A4纸型加盖公章)。
6.投标人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A4纸型加盖公章)。
7.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人手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打印照片,不限黑白、彩色。为保证清晰度,可分别持证拍摄并打印(A4纸型加盖公章)。
8.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A4纸型加盖公章)。
以上资料均为一份,除第6条、第7条和第8条由投标人自行准备,其余资料均在辽宁省国防动员办公室官方网站下载(http://172.16.28.155/rfb/index.shtml)上下载附件,自制样表无效。
投标人将以上所要求的资料装入大信封密封好,密封条处加盖印章,在信封上注明所参加报价的名称、公司名称等信息,一律采用邮政EMS快递方式投送到以下指定地址。
地址:皇姑区北陵大街45号省政府3号楼省人防指挥中心;
联 系 人:周卫勇;
联系电话:024-86936815
手机:13998229901
第八条 时间截点
收回资料时间:10月25日17点整。
第九条 招标程序
1.省国动办官方网站和大屏幕同时发布公告信息。
2.投标人根据第八条的要求,自行下载资料并填写。
3.投标人在“回收资料时间”截止前,按第十条第3点要求进行操作。
4.由省人防指挥中心评标小组对投标人依法依规进行评标,确定中标人。
第十条 其他要求
1.本次项目的采购信息在互联网上公开发布(含办公楼大屏幕滚动公布)。
2.本项目无需提交保证金、不收取任何费用,投标人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参加此次项目投标,一旦发现提供的资料与实际情况不符,视为退出投标。
3.本次项目以“确定投标人时间”为结束时间,会电话通知中标人,其他投标人不再通知和解释。
4.参加报名的投标人均视为已认真阅读并完全认同公告中的所有内容。
5.如果在确定投标人的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报价明显低于市场价的,将被视为恶意竞标,并取消其投标资格。
联系人:周卫勇
联系电话:024-86936815
手机:13998229901
第一条 采购项目编号
SRFZHZXCG2024GK-0001。
第二条 采购组织类型
单位自行组织。
第三条 采购方式
投标人邮寄报价单,省人防指挥中心对比报价,按任务要求提供同等服务情况下,最低价者中标。相同报价时,以提供优等服务的投标人中标。
第四条 采购项目概况
1901工程灭火器填充、打压、检测
第五条 任务要求
采购明细下
型号 | 数量 | 使用情况 | 备注 |
3kg干粉灭火器 | 98具 | 缺压 | 罐体完好 |
4kg干粉灭火器 | 264具 | 缺压 | 罐体完好 |
5kg干粉灭火器 | 52具 | 缺压 | 罐体完好 |
35kg干粉灭火器 | 10具 | 缺压 | 罐体完好 |
水基灭火器 | 68具 | 缺压 | 罐体完好 |
145kg七氟丙烷灭火器 | 1具 | 缺压 | QMP150/2.5-YF |
114kg七氟丙烷灭火器 | 1具 | 缺压 | QMP120/2.5-YF |
69kg七氟丙烷灭火器 | 1具 | 缺压 | QMP70/2.5-YF |
58kg七氟丙烷灭火器 | 1具 | 缺压 | QMP70/2.5-YF |
90kg七氟丙烷灭火器 | 8具 | 缺压 | QMP90/2.5-YF |
82kg七氟丙烷灭火器 | 2具 | 缺压 | QMP90/2.5-YF |
罐式七氟丙烷灭火器 | 16具 | 墙挂罐 | |
柜式干粉灭火剂瓶 | 1具 | 完好 | 型号规格:ZFGY30AC 充装量:30公斤 |
总数 | 灭火器总数:493具;七氟丙烷灭火器总数:30具;总数:523具。 |
消防器材采购条款
1.中标人负责货物拆装、运输、安装,交货地点为沈北新区沈北路38号,合同签订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安装调试。
2.本次采购质保期1年,中标人负责产品质量保障和故障维修,均为上门服务。
3.中标人应派遣专业人员提供现场维护及使用操作培训,并提供后续指导性服务。
4.拦标价为52000元,高于拦标价视为无效报价。
第六条 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报价。
3.投标人经营范围必须包括本次采购内容。
第七条 需要提供的资料
所报附件全部从辽宁省国防动员办公室官方网站下载(http://172.16.28.155/rfb/index.shtml),公布时间与此公告发布时间一致。具体附件内容及要求如下:
1.报名表(A4纸型加盖公章)。
2.报价表(A4纸型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A4纸型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A4纸型加盖公章)。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具有良好信用信息的声明(A4纸型加盖公章)。
6.投标人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A4纸型加盖公章)。
7.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人手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打印照片,不限黑白、彩色。为保证清晰度,可分别持证拍摄并打印(A4纸型加盖公章)。
8.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A4纸型加盖公章)。
以上资料均为一份,除第6条、第7条和第8条由投标人自行准备,其余资料均在辽宁省国防动员办公室官方网站下载(http://172.16.28.155/rfb/index.shtml)上下载附件,自制样表无效。
投标人将以上所要求的资料装入大信封密封好,密封条处加盖印章,在信封上注明所参加报价的名称、公司名称等信息,一律采用邮政EMS快递方式投送到以下指定地址。
地址:皇姑区北陵大街45号省政府3号楼省人防指挥中心;
联 系 人:周卫勇;
联系电话:024-86936815
手机:13998229901
第八条 时间截点
收回资料时间:10月25日17点整。
第九条 招标程序
1.省国动办官方网站和大屏幕同时发布公告信息。
2.投标人根据第八条的要求,自行下载资料并填写。
3.投标人在“回收资料时间”截止前,按第十条第3点要求进行操作。
4.由省人防指挥中心评标小组对投标人依法依规进行评标,确定中标人。
第十条 其他要求
1.本次项目的采购信息在互联网上公开发布(含办公楼大屏幕滚动公布)。
2.本项目无需提交保证金、不收取任何费用,投标人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参加此次项目投标,一旦发现提供的资料与实际情况不符,视为退出投标。
3.本次项目以“确定投标人时间”为结束时间,会电话通知中标人,其他投标人不再通知和解释。
4.参加报名的投标人均视为已认真阅读并完全认同公告中的所有内容。
5.如果在确定投标人的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报价明显低于市场价的,将被视为恶意竞标,并取消其投标资格。
联系人:周卫勇
联系电话:024-86936815
手机:13998229901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