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信阳师范大学学生食堂设备功能间改造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53.65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8/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xyzb-2023-149
预算金额55.83万元
招标公司信阳师范大学
招标联系人毛先生0376-6390958
招标代理机构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先生0376-3726889
中标公司河南温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53.65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信阳师范大学学生食堂设备功能间改造项目成交结果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1.1 项目名称:信阳师范大学学生食堂设备功能间改造项目;
1.2 项目编号:ZXYZB-2023-149;
1.3资金来源及控制价:财政资金,最高控制价为558300.70元。
二、项目简要说明
2.1 项目地点:信阳师范大学;
2.2 采购内容:竞争性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2.3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
2.5 质量要求:合格,并通过采购人验收;
2.6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
2.7 质量保修期:2年。
三、成交情况
四、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于继昌(业主评委)、匡效功、王宏梅
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金额:6438.00元,由成交人支付。
六、成交结果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结果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结果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成交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包括: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经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以质疑书接收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的质疑书将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信阳师范大学
联 系 人:毛先生
联系电话:0376-6390958
地 址:信阳市南湖路237号
采购代理机构: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6-3726889
地 址:信阳市平桥区国际商城家居建材精品馆4号楼4楼(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信阳事业部)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1.1 项目名称:信阳师范大学学生食堂设备功能间改造项目;
1.2 项目编号:ZXYZB-2023-149;
1.3资金来源及控制价:财政资金,最高控制价为558300.70元。
二、项目简要说明
2.1 项目地点:信阳师范大学;
2.2 采购内容:竞争性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2.3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
2.5 质量要求:合格,并通过采购人验收;
2.6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
2.7 质量保修期:2年。
三、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成交金额 |
1 | 信阳师范大学学生食堂设备功能间改造项目 | 河南温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高粱店乡行政路18号 | 536500.00元 |
四、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于继昌(业主评委)、匡效功、王宏梅
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金额:6438.00元,由成交人支付。
六、成交结果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结果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结果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成交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包括: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经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以质疑书接收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的质疑书将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信阳师范大学
联 系 人:毛先生
联系电话:0376-6390958
地 址:信阳市南湖路237号
采购代理机构: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6-3726889
地 址:信阳市平桥区国际商城家居建材精品馆4号楼4楼(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信阳事业部)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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