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成都市龙泉驿区中医医院水处理再生盐制品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05/0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成都市龙泉驿区中医医院
水处理再生盐制品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采购人成都市龙泉驿区中医医院通过比选方式确定水处理再生盐制品供应商一名。
2、本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3、本项目服务费用最高限额:单价最高限额2600元/吨,总预算人民币4.5万元/年。
二、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体如下: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根据本项目所设置的特定条件:
无
三、比选文件领取方式
通过医院官网下载比选文件。
四、响应文件接收时间和地点
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5月9日14:00-14:30
文件接收地点:成都市龙泉驿区青台山路222号
成都市龙泉驿区中医医院门诊5楼采购科
联系人:董老师
联系方式:028-60659207
五、比选时间、地点及方式
比选时间:2023年5月9日下午
比选地点:成都市龙泉驿区中医医院
比选方式:采购人组织进行现场评审。
六、比选结果
本次项目按综合评分法,评审小组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选候选人。
附件:
水处理再生盐采购.doc
成都市龙泉驿区中医医院
2023年5月6日
水处理再生盐制品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采购人成都市龙泉驿区中医医院通过比选方式确定水处理再生盐制品供应商一名。
2、本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3、本项目服务费用最高限额:单价最高限额2600元/吨,总预算人民币4.5万元/年。
二、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体如下: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根据本项目所设置的特定条件:
无
三、比选文件领取方式
通过医院官网下载比选文件。
四、响应文件接收时间和地点
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5月9日14:00-14:30
文件接收地点:成都市龙泉驿区青台山路222号
成都市龙泉驿区中医医院门诊5楼采购科
联系人:董老师
联系方式:028-60659207
五、比选时间、地点及方式
比选时间:2023年5月9日下午
比选地点:成都市龙泉驿区中医医院
比选方式:采购人组织进行现场评审。
六、比选结果
本次项目按综合评分法,评审小组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选候选人。
附件:
水处理再生盐采购.doc
成都市龙泉驿区中医医院
2023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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