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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官亭镇河沿村等7处避险搬迁安置点10KV线路迁改项目询比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青海省
发布时间
2024/07/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安先生0972-8535339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卓鑫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官亭镇河沿村等7处避险搬迁安置点

10KV线路迁改项目询比公告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官亭镇河沿村等7处避险搬迁安置点10KV线路迁改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官亭镇河沿村等7处避险搬迁安置点10KV线路迁改项目

1.2采购人:民和县自然资源局

1.3采购代理机构:青海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官亭镇河沿村等7处避险搬迁安置点

10KV线路迁改项目;具体建设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最高限价:小写:¥2336711.5大写:人民币贰佰叁拾叁万陆仟柒佰壹拾壹元伍角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1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官亭镇河沿村等7处避险搬迁安置点

10KV线路迁改项目;具体建设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2计划工期:30天;

2.3项目地点:民和县;

2.4质量要求:合格;

2.5安全目标:达标

2.6缺陷责任期:1年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 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具备电监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试四级及以上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省外企业需提供有效的进青备案登记资料。

2.财务要求: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企业基本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内(任意3个月)的纳税和社保缴纳凭证)。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其他资质条件:

(1)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询比文件并登记,未经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询比文件并登记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询比;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否则,皆取消询比资格;

(3)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其他招标活动;

4.信誉要求:(1)有良好的信誉;2021年1月至本项目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止,未因安全、质量、违法违纪问题被国家和青海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限制投标活动的情形。

(2)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点击“下载信用信息”栏中的信用信息报告,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

(4)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应具有机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书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其他要求:(1)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询比文件并登记,未经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询比文件并登记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询比;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4年07月27日至2024年07月31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青海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五四西路65号建设科技大厦312室)购买采购文件。(除节假日外)

4.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购买询比文件需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司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上资料除原件外均需加盖公章。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8月07日9时30分,地点为青海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五四西路65号建设科技大厦319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采购公告在《青海项目信息网》上发布。

8其他

9联系方式

采购人:民和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安先生

电话:0972-8535339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65号建设科技大厦3楼

联系人:刘卓鑫

电话:0971-3877951

2024年0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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